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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佛手茶的栽培技术

茶园的建设应在重视生态平衡,不破坏自然资源,水土保持,从本地的茶叶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集中建设好茶叶生产基地,使其适当集中连片,便于管理,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更有利于集中设厂加工,提高茶叶质量。茶叶的建设还应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并逐步实现茶树良种化、茶区园林化,茶园水利化,栽培科学化。

永春佛手茶的栽培技术

1、茶树良种化:结合当地实际生产茶类,生态条件等确定纯正不受污染的品种,健壮的高产、优质、抗病虫害的佛手茶苗进行栽培。

2、茶区园林化: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要以治理水土为中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实现园林区域化,专业化。

3、茶园水利化:建园应不过量破坏植被,有利于保持水土,要广辟水源,建好茶园排灌设施,水源应符合部颁标准,不受污染并做到旱季能灌,涝季能排。

4、栽培科学化:要求合理密植,重施有机肥(农家肥为主),辅以化肥(复合肥、尿素等),正确运用采剪技术,掌握病虫害发生规律,加强检疫和预测预报,采用植保方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措施。

(1)气候条件:佛手茶树对气候条件的要求是,喜欢温暖湿润地段,年平均气温在13℃以上,活动积温在3500℃以上的地域大气湿度以80%左右最好,不低于60%,年降水在1000mm以上。

(2)土壤条件:佛手茶树喜欢酸性土壤,PH值4.0—6.5之间,玉斗镇境内均属红壤微酸性土壤,非常适合佛手茶的种植,但土壤中游离酸钙超过1.5%时,对茶树生长就不利,还有通气、蓄水、保肥、保温等方面均应注意对佛手茶树的影响。

(3)地理条件:茶园宜选择在海拔450—750m之间,坡度25°以下的山坡或丘陵地方,以10—20°坡地最为理想,坡向选择座北向南方向较为理想,做到“山顶造林,山腰种茶、山下种粮”的综合开发。

(4)梯级茶园的建设:注重建设等高线的修梯原则,畦面要平衡,防止水土冲刷,一般随弯随势,尽量取直便于管理打好基础,宜采取表土回沟,心土筑岸,将心土挖出外沿筑岸,岸高20cm左右,畦面向内稍倾斜以利于保水、保土、保肥,畦面宽度视坡度而定,一般在1.5—2.5m左右,采取单行或双行定植,1.5m宽畦面宜定植单行,2m宽畦面宜种植双行,以提高早封行,早投产,株距单行采取0.30—0.35m,双行采取0.3—0.4m株行距为宜(三角形排列错开定植)。

(5)茶园畦面心土筑岸,表土回沟时,沟宽与沟深度要适合茶树的根群发育,宜拉沟宽0.4m左右,深0.5m左右,以表土杂草回沟,并每亩施以有机肥料(农家肥)30—40担,石灰粉50斤,钙镁磷100斤作基肥混和土壤后待种植,选择在立春—雨水季节进行定植,佛手株高选择15—20cm健壮无病虫害苗木定植,定植后做好稻草等覆盖,以利提高成活率。 1、佛手茶园的管理,对幼龄茶园的耕除管理不同于多年老年茶园,要注意不能耕除太深,次数要比较少,耕锄要结合间作绿肥的播种和撒施肥料同时进行,耕锄的深度1—2年内宜进行浅耕,耕深8—10cm左右,年耕锄2—3次,随着茶园的苗木长势,耕锄深度不断耕深至15—20cm,深耕时距植株15cm以外进行,并注意少伤着根部,同时注意天气变化,长期干旱天气不能耕锄,防止水份散发,提倡草生栽培,刈草铺园,增加腐殖肥料,以利于疏松土壤。

2、肥水管理:选用腐蚀的厩肥、堆肥、绿肥、饼肥等,提倡年施一次有机肥料,以农家肥为主,以提高幼龄茶树的长势,从而提高茶树抗病虫害的能力,增强叶绿素,叶片肥厚,提高茶叶品质,施用有机肥料不仅能为茶树提供全面的营养,而且肥效期长,可增加或更新土壤要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改善土壤的有化性质和生物活性,辅以化学肥料如复合肥料,尿素等,宜采取薄肥勤施的施肥原则,每2个月撒施一次复合肥料与尿素(比例为2:1搭配),又根据幼龄茶树对磷钾肥需要较多的特点,三要素比例:1—2年生为1:1:1,3—4年生为2:1:1,施肥的数量1—2年生每亩纯氮2—5公斤,2—3年生每亩纯氮5—7公斤,3—4年生亩施纯氮7—10公斤,施肥量还应按亩植株数、长势、土壤及肥管条件而定,随着茶树的增长,施肥量逐年适当加大,一般生产100公斤干茶,要补充纯氮9公斤,磷4公斤,钾2.66公斤,氮、磷、钾的比例为3:2:1。总之施肥原则是:要达到经济合理用肥,充分发挥肥效,一般采取开沟施肥与撒施结合,做到科学施肥,以发挥最大肥效。

3、定型修剪:应采取低位修剪,矮化树冠的原则,扩大采摘面积,适当降低高度,可减少分枝层次,有利于茶树体内水份与养分的运转,又可减少树体每年对光合产物的消耗,从而提高茶树的经济系数,幼龄树的定型修剪,当年度一般在冬季9—10月份进行,离地面高度30cm剪平,第二年5月份春梢硬化后定型修剪高度40—50cm,9—10月份控制在60cm以内,以后视佛手茶树的生长速度,疏枝修剪至80cm内定型树冠,高度一般不超过1m株高。

4、低产茶园改造:针对未老先衰茶树、重采摘、轻管理的茶园等,树龄在15年以上,均应采取深修剪直到台刈、改种(套种)等技术措施,深修剪一般高度掌握在50—60cm,台刈掌握在离地面20—25cm,由于台刈都是从根颈部萌发的枝梢(新梢),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可以形成整齐的树冠和健壮的树势,在加强肥水管理下,能使茶树迅速增长,对打造好佛手质量,提高档次,创效益,争品牌具有深远意义,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对树龄十几年的中年树,宜采取深修剪的办法,重修剪的高度在离地面40—60cm为宜,一般疏剪去茶树1/3—1/2,要求修剪整齐平整,台刈与重修剪的时间掌握在春茶采摘后进行。

5、病虫害防治:本地茶园常见的病虫害是茶尺蠖、假眼小绿叶蝉、茶云纹叶枯病、茶毛虫、黑刺粉虱、茶蚜、茶小卷叶蛾、茶菜枯病等多种病虫害,以假眼小绿叶蝉、蚜虫、粉虱为害最为猖獗,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在增施农家肥有机质肥的基础上,增强茶树的健壮树冠;提高抗病虫害能力,加强预测预报、掌握好防治适期,防治指标,并严格按照无公害茶园可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其安全标准执行,降低农残,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天敌数量,以高效低毒等生物药剂为主,把病虫害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并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技术规范,严禁茶园使用除草剂。 1、幼龄茶树的定型修剪。一般一年进行1—2次定型修剪,分别在2、6月进行,分3—4次完成。当茶树长高30cm,主茎粗达0.3cm以上,并有1—2个分枝时,即可进行第一次修剪,修剪高度以离地15—20cm为度,以后每年定剪一次,第二次定剪可在第一次剪口上提高15—20cm,第三次或第四次则分别在其上一次剪口的基础上提高10cm左右。这样连续通过3—4次定型修剪,把茶树骨架控制在50—60cm,连同主茎形成5—6层分枝,在此基础上结合打顶轻剪,多留少采,进一步培养树冠和采摘面。

2、成龄茶树的修剪。青壮龄茶树每年、隔年或隔2年进行轻修剪1次,一般只修剪绿色嫩梢的一部分或仅达到红梗部分,以后每次在原有修剪面上提高2cm左右,当轻修剪几次,茶树高度过高难以采摘,而且结节枝形成使育芽力下降时,就需要进行一次深修剪。深修剪即剪去结节枝,恢复育芽能力,一般深修剪程度约剪去10—15cm,以剪除该节枝层为度。深修剪后第二年仍进行轻修剪。

3、衰老茶树的修剪。对于未老先衰茶树、重采摘、轻管理的茶园等,树龄在15年以上,均应采取深修剪或台刈。一般在春茶采摘后进行,深修剪高度离地30—50cm,台刈掌握在离地面20—25cm。重修剪或台刈的茶树一般要留采一年。经过一年的留养后,再进行打顶定剪和轻剪等一系列管理技术重建新的树冠。如玉美村康志亮有一衰老茶园采取重剪结合留养方式。春茶前后重剪高度20—30cm,当年春夏茶留养不采,秋后第一次定剪45—50cm。第二年打顶采,春茶后第二次定剪65—70cm。第三年开始留叶采并每年春茶后轻度修剪,剪平树冠表面,使高度控制在75—80cm。 在茶树栽培的综合性农业技术措施中,以施肥效果最为显著,也以施肥与茶叶品质、产量、成本和效益的关系最为密切。永春佛手茶的施肥应注意根据佛手茶的品质特征,茶树各生育期对养分的要求,优化施肥技术,努力做到合理施肥,以达到优质、增产、树旺、低成本、高效益的生产效果。

1、N、P、K三要素合理配合。N肥有利于茶叶中含N物质生成,但过量又会使叶绿素含量增加,并抑制茶多酚、糖类等物质的合成,对香气的形成,滋味的浓鲜爽度和叶色都有影响。而P肥能促进茶多酚和糖分等可溶性物质含量增加。K肥对茶红素、茶黄素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因此N、P、K三要素的合理配施,有利于提高佛手茶的品质,据调查如表1所示分析,N、P、K配比约为2.18:1:1.2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弘扬茶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茶叶种植与加工、质量管控、品牌建设、文化推广、产业扶持与服务等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第三条 茶产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技创新、质量保障,品牌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茶叶主产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政策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茶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具体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科技、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省茶产业发展规划。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茶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茶产业发展规划或者方案。

茶产业发展规划、方案应当包括发展目标、具体措施、扶持政策等内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第六条 省和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茶园建设、产品质量提升、流通体系建设、品牌建设、茶文化推广、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等。

支持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项目,推动茶产业发展。第七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茶产业标准化建设,会同标准化等主管部门依法完善茶叶种植、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指导茶叶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提高茶产业整体质量。

鼓励、支持茶行业社会组织及企业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茶知识和茶文化的宣传普及,扩大茶品牌的影响力。第二章 种植与加工第九条 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优化茶叶生产布局,确立主推品种和主导技术,促进适区适种、适区适制。第十条 省和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加强对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建立健全优良种质资源档案和种质资源圃;完善茶树良种繁育体系,支持选育高抗、优质、特色茶树品种,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依法建立茶树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开展种质资源科学研究。第十一条 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指导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灾害防治设施,创新茶园经营管理模式,提升茶园绿色生产能力。

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有机茶园,鼓励实现全域有机种植。

禁止向茶园排放、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茶叶种植过程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绿色综合防控技术,保障茶叶质量安全。

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如实记录茶园使用农药、肥料的名称、来源、用法、对象、使用日期和停用日期等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茶叶种植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

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根据茶园建设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目录。第十三条 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对符合生态有机要求、自然环境优良的茶园,可以划定为茶叶生态种植保护区,实行产地保护。

划定茶叶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当开展论证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茶叶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当设立保护标志,确定责任主体。

茶叶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禁止擅自砍伐或者损毁林木,禁止从事餐饮、烧烤、露营等破坏茶叶种植环境的活动,禁止开展影响茶叶种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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