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奇农业网 > 技术 >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第四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渔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实施。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第四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对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渔业经济组织应当配备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渔业港口经营者全面负责渔业港口的安全生产。

渔业船舶经营者全面负责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船长直接负责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

渔业养殖经营者全面负责渔业养殖的安全生产。 渔业港口经营者、渔业船舶经营者应当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得强迫从业人员违规或者冒险作业。

渔业船舶经营者不得雇佣未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适任证书、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书的人员上船作业。 渔业船舶船员在渔业船舶航行、作业和停泊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避碰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和值班守则。临水作业时,必须穿着救生衣。

渔业船舶不得超过核定的航区或者抗风等级航行和作业。 渔业船舶发生事故或者遇险的,应当立即向水上搜救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渔港监督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必须迅速核实情况,组织救助,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

渔业船舶之间或者非渔业船舶与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碰撞事故的,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当事船舶应当及时救助遇险人员,接受调查处理。对逃逸的船舶,渔港监督机构或者海事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在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渔业海岸电台的统一规划布局和渔业船舶电台的管理。

渔业无线电岸台(站)应当及时掌握并传递渔业船舶安全信息,为渔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

机动渔业船舶应当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加入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非商业性渔业互助保障组织。

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依法为渔业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鼓励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办理责任保险。

水产养殖场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台风前夕:

一、及时掌握天气情况

及时关注当地最新天气预报,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提前了解台风来临的时间、风力等级、登陆(影响)地点等情况;

二、做好检查加固工作

检查池塘塘基是否要加固,以免溃堤导致鱼群逃逸;检查线路是否漏电及容易淋湿短路,发电机、增氧机等设备是否正常运作;检查厂棚是否有安全隐患,加固仓库棚顶,以防雨水淋湿饲料、药品等。

三、提前处理

适当降低池塘水位,谨防暴雨水位上涨;减少投喂量或者停料,减少消化负担;对于达到上市规格的养殖动物,在台风来临前,可适当提前收获上市,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经济损失。

台风过后:

一、生产恢复

及时做好灾后处理和灾后复产工作。抓紧修复被洪水冲毁的塘坎和各种养殖设施,加固坝坎,及时清除池塘里过多的淤泥;灾后的死鱼病鱼、受台风卷起的水草要立即捞出,防止腐烂污染水体;及时抢修供电线路及增氧设备,尽早恢复正常增氧。雨水后检修线路应小心注意电力安全,防止触电。

二、调节水质

由于暴雨过后大量有害物质进入水体,水质恶劣,养殖动物极易出现强烈的应激现象,及时使用优激灵络合水体中的毒素,抑制有害物质的生成,稳定藻相;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减少外界环境变化造成的应激反应,因而成为众多养殖户的必备。此外,灾后要及时开启增氧机和加注新水,适当抬高水位并尽可能换掉池塘底层水。要通过加水、换水、种草等措施,调节好水质和生物群落。

三、科学投喂

台风过后由于池塘存鱼较少,要适时投喂优质饲料。投饵坚持定时、定质、定位、定量的原则,保证养殖动物吃足、吃匀、吃好,健康快速生长。不妨在饲料中拌入斯大灵,它不仅能改善肠道健康,提升肠道免疫力;还能保肝护胆,促进消化吸收。除此之外,斯大灵在诱食促生长上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严防病害

观察养殖动物的吃食、生长和活动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对策。如果鱼类表现异常或者出现少量死亡等现象,则要抽样检查鱼体病情,及时诊断疾病种类;苗种、食场、工具严加消毒,做到防患于未然,在使用杀虫药物和消毒剂时要尽量避开刺激性大的药物。

广大养殖户切勿存在麻痹心理,应密切关注三防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提高防灾避险意识;采取科学、正确、有效的管理措施,必要时配合使用优久产品,力争将台风带来的影响减到最低。

1、凡是在注册核发的水域养殖证,并经2008年度年审合格,目前已到年审期限的持证单位,应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本年度年检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本年度年检。

2、年审时须携带养殖证原件,工商执照复印件、出口报备证复印件、取水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养殖证申请表同时加盖企业公章。

3、凡是出口备案的养殖企业,必须符合检验检疫部门报备要求,药物残留、安全卫生和生产管理符合规定要求,遵守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并已办理了取水、养殖用地等有关手续,经营权明确并正常生产的养殖单位,予以办理年检手续。

4、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养殖单位应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相关要求后再予以办理年检手续。

5、通过年审的养殖单位,只是明确可以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养殖单位如果涉及到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事宜,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并按相关部门的法规、政策办理。

6、国家建设需要必须拆除或搬迁的养殖单位,应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依法实行拆除或搬迁,有权机关下达拆迁通知书并到拆迁限期满时,养殖使用证同时失效。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1066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