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昌大米是哪里的
万昌大米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万昌大米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万昌大米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省永吉县万昌镇地处长白山麓西,这里山清水秀、黑土肥沃,水稻生产条件优异,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加上无任何污染的长白山水系自流灌溉孕育出了特有的绿色晚粳稻谷,万昌系列优质珍珠米正是以该稻谷为原料,采用科学方法加工而成,其米粒色汉洁白如玉,晶莹剔透,清亮如珍珠。煮熟后香气四溢,且胀份小、粘性大口感甚佳。本产品经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各项指标优良达到产品标准。本产品含有人体所必须的氨基酸19种,蛋质含量达12%,脂肪含量2%,并含有多种维生素和钙、磷、铁、锌、硒等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实为消费者喜爱之食用佳品。
多年来,地方政府在调整种植结构上很下功夫,指导本地农民种植优质水稻,并依靠高科技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更新改造加工设备,新引进的日本佐竹色选同可确保产品中无任何异色性。研制开发出的“万昌”牌系列东北优质大米,1998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吉林名牌产品;2000年1月被吉林市质量管理协会、吉林市用户委员会评为用户满意产品;2000年8月被2000年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评为金奖产品,自投放市场以来,畅销不衰,万昌大米不仅畅销全国、而且远销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和国际上享有很高的信誉。
地域范围
行政区域包括永吉县岔路河特色农业经济开发区现辖的万昌镇、岔路河镇、一拉溪镇、金家乡、星星哨水库灌区管理局,共计3镇1乡1个管理局55个行政村的水稻田。地理位置为:东经125°33′-126°12′,北纬43°23′-43°52′,平均海拨200米以下,水稻种植面积20000公顷,总产量18万吨。具体地域范围是:东至一拉溪镇贾河子村代王沟屯东与吉林市交界处,南至金家乡金家村碾子沟屯南黄榆背山西坡,西到万昌镇新房子村后杨家屯饮马河东岸,北到一拉溪镇富家村朱下沟屯北与九台市交界处。
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岔路河特色农业经济开发区水田分布在松辽平原南端开阔平原,由境内饮马河、岔路河、鳌龙河冲积形成。土壤类型为草甸土、冲积土和水稻土,土层深厚,土质酥松、肥沃。土壤平均有机质含量≥3.34%,全氮含量0.1535%,全磷含量0.0944%,全钾含量3.226%,富含硅、锌、铁、硒等微量元素,土壤pH值为6.1-6.42。
(2)水文情况:全区境内饮马河、岔路河、鳌龙河等七条河流为第二松花江水系一级支流。年平均降水量为650-700毫米,5-9月份降水量595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80%,年降水总量为7.2亿立方米。多年来,河流平均径流量
可保持4亿立方米。全区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5.82亿立方米(含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充沛,流向有利,适合大面积绿色水稻种植。区内有星星哨水库等大中小型水库7座,其中星星哨水库为省内大型水库,库区集水面积845平方公里,上游无任何污染源,正常蓄水11600万立方米,最高蓄水26500万立方米,灌区面积16.5万亩,防洪保护面积2.25万亩,除涝面积1.5万亩,可保证5个乡镇55个行政村的水田灌溉用水。
(3)气候情况:永吉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势东南面环山,西北面为开阔平原,形成独特的小气候区。年平均气温4.9℃,≥10℃有效积温2794℃,全年日照时数2500-2800小时,实照率为65%。4-9月份作物生长季节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无霜期138-145天,7-8月份高温多雨,雨热同季,利于水稻生长。8-9月份水稻出穗至成熟期平均气温22.7℃,昼夜温差大,平均温差11.4℃,有利于水稻养分的积累。永吉县洪涝、早霜等自然灾害较少,冬季寒冷,威胁水稻生产的病虫害较轻。
(4)人文历史情况:永吉县岔路河特色农业经济区种植水稻至今已有150年的历史。据《永吉县志》记载:“清康熙年间,这一带曾经是饲养军马的牧场,称为西马场,经多年开垦,渐为耕地,以种植高梁、稗子、粳稻等抗涝作物为主,尤以粳米驰名省内”,民间有“岔路河粳米可煮三次,味不改,饭粒亦不破,谓之顶三水”之说。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大批朝鲜族农民迁入饮马河、岔路河、鳌龙河沿河一带,同当地的汉、满、回等民族一道利用自然河道,修建柳条拦河坝,扩大水田种植规模。1927年(中华民国16年)有王光慎、刘会等种田大户在饮马河东岸、岔路河北岸修堤3000米,堤高1.5米,控制洪水,并将河道截湾,挖排水沟2-3公里,控制内涝,将洼地旱田改水田,集中连片种植,水稻种植面积大增。到1944年水田面积已达到14.3万亩。
70年代星星哨水库全面建成,促进了当地水稻生产的快速发展,水田面积发展到15000公顷,并成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2003年经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委员会确认:永吉县岔路河农业经济示范区为绿色产业园区;2006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确认吉
林省永吉县为“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2007年经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
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吉林省永吉县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
在150年水稻种植实践中,永吉稻农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先进“浅—润(晒)—浅”间歇灌溉技术;永吉水稻科研人员培育的优良水稻品种“双丰8号”,以其抗病、抗寒、早熟、丰产性好的特点,从70年代开始在全省示范推广,成为全省稻农种植中早熟品种的首选;其编制的吉林省地方标准《水稻钵育稀植综合栽培技术规程》(DB22/T848-1996),成为指导我省水稻种植的技术标准;县农科站独创的大棚旱育技术、大棚盘育苗机插秧技术,使平均亩产从466公斤,达到现今的1000公斤,并荣获国家科委农业技术推广奖和省科研成果奖。
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产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土壤选择草甸土、冲击土和水稻土。灌溉用水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二级标准。
(2)品种选择:选用通过审定的,抗逆性强的,中晚熟和中熟偏晚的优质品种。目前全县大面积推广优质水稻品种有农大七号、吉粳88号、吉粳83号、五优一号等。这些品种整精米率高、恶白率低、胶稠度高、米质口感好,符合GB4404.1-1996《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水稻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禁止施用硝态氮肥。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永吉县《绿色食品水稻种植技术规程》、《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T/T393-2000)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当籽粒的90%以上变黄成熟,穗轴有三分之二
黄熟,基部有很少一部分绿色籽粒存在时进行收获,收获时要在睛天上午9时以后割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收割,割后应捆成小捆进行自然晾晒,并经常翻动,当水分下降到15%时,再进行脱粒。要求不同品种单独收割、单独脱粒、单独贮藏,严禁品种间混杂。要在睛天打场脱粒,以利于降低水份、保证纯度、提高商品质量。
(5)生产记录要求:万昌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生产记录,对生产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技术措施、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外在感官特征:万昌大米具有米粒整齐匀称、色泽洁白鲜亮、晶莹剔透、硬度大,外形呈短圆或椭圆形;蒸煮时饭香四溢,饭粒结构紧密,洁白、油亮,入口后滑爽、有粘性、不粘牙,且软硬适中,口味甜、香浓郁,口感细腻,可反复蒸煮米粒不破碎,冷饭不回生。
(2)内在品质指标:万昌大米生产中保留了大米中绝大部分营养物质,避免了米中蛋白质、维生素的大量流失,整精米率≥68%,胶稠度≥79mm,恶白率≤15%,直链淀粉含量≤15%,粗蛋白含量≥6.96%,赖氨酸含量≥0.28%,透明度为1,并富含维生素B1、B2、B6以及钙、铁、硒等物质和微量元素。
(3)安全要求:
①磷化物、氰化物、氮化苦、二硫化碳按GB/T5009.36有关规定执行。
②黄曲霉毒素B1按GB/T5009.22有关规定执行。
③汞按GB/T5009-1996规定执行。
④砷按GB/T5009.11规定执行。
⑤粮食粗蛋白质测按GB/T5511—1985规定执法。
⑥谷物灰分测定按GB48001-84规定执行。
⑦粮食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按GB5502—85规定执行。
⑧直链淀粉测定按GB8648-87规定执行。
⑨卫生标准按GB2715-81;GB2761-81执行。
5、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1)分级:产品分A级绿色食品大米、AA级绿色食品大米、有机大米、特等米四个等级。
(2)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大米的销售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有关规定,所有包装材料均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所有包装应牢固,不泄漏物料。
(3)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万昌大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4)运输:成品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其他污染物。成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5)储存: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虫害。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成品不得与有毒有害、1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运输、贮藏过程符合NY/T5190-2002的规定。
绿色番茄酱标准如何?
生产绿色食品使用什么肥料
绿色食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农药、肥料、食品新增剂、饲料新增剂、兽药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资料,而是通过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作物轮作、生物或物理方法等技术,生产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生产的肥料使用规则是什么?种植蔬菜作物和其他作物一样,施肥原则上要求肥料施用必须使足够数量的有机物质返回土壤,以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活性。所有有机或无机(矿质)肥料,尤其是富含氮的肥料使用方法应以对环境和作物(营养、味道、品质和植物抗性)不产生不良后果为准。
(1)A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 选用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禁止使用其他化学合成肥料。禁止使用有害的城市垃圾和污泥。医院的粪便垃圾和含有害物质(如毒气、病原微生物、重金属等)的工业垃圾,一律不得收集作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
秸秆还田可因地制宜进行。绿肥利用形式有覆盖、翻入土中、混合堆沤。栽培绿肥最好在盛花期翻压,翻埋深度为15厘米左右。盖土要严,翻后耙匀。压青后15~20天才能进行播种或移苗。
腐熟达到无害要求的沼气肥水,及腐熟的人畜粪尿可用作追肥,严禁在蔬菜等作物上浇不腐熟的人粪尿。
饼肥对水果蔬菜等作物品质有较好的作用,腐熟的饼肥可适当多用。
叶面肥料,喷施于作物叶片,可施一次或多次,最后一次必须在收获前20天喷施。
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种,也可作基肥和追肥施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微生物肥料对减少蔬菜硝酸盐含量,改善品质有明显效果,可在蔬菜上有计划扩大使用。
(2)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 选用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的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如生产上实属必须,允许生产基地有限度地使用部分化学合成肥料,但禁止使用硝态氮肥。
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以1∶1为宜,大约厩肥1000千克加尿素20千克(厩肥作基肥,尿素可作基肥和追肥用)。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进行。
化肥也可以和有机肥、微生物肥配合使用,城市垃圾要经过无害化处理,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后才能使用,每年每667米2农田限制用量,黏性土壤不超过3000千克,沙性土壤不超过2000千克。
秸秆还田及其他使用准则同A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
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则有哪些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则
1、必须选用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肥料。
2、禁止使用城市垃圾和污泥、医院的粪便垃圾和工业垃圾。
3、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直接翻压还田、覆盖还田等形式增加土壤肥力。
4、利用覆盖、翻压、堆沤等方式合理利用绿肥,绿肥应在盛花期翻压,翻埋深度为15厘米左右,盖土要严,翻后耙匀。压育15-20天后才能进行播种或移苗。
5、腐熟的沼气液、残渣及排泄物可用作追肥,严禁施用未腐熟的排泄物。
6、饼肥优先用于水果蔬菜等,禁止施用未腐熟饼肥。
7、叶面肥料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稀释,在作物生长期内,喷施2次或3次。
8、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种,也可作基肥和追肥使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微生物肥料中有效活菌的数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
9、选用无机(矿质)肥料中的煅烧磷酸盐、硫酸钾,质量应分别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生产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柑橘肥料使用原则是什么?(1)生产无公害食品柑橘的肥料使用原则。
按NY/T496—2002规定执行。应充分满足柑橘对各种营养元素的需求,提倡多施有机质肥,合理施用无机肥,提倡叶片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所用的肥料应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免于登记的肥料,限制使用含氯化肥。(2)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则①必须选用NY/T 394中肥料种类(见附录7),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肥料。
②禁止使用城市垃圾和污泥、医院的粪便、垃圾和含有害物质(如毒气、病原微生物,重金属等)的工业垃圾。
③利用覆盖、翻压、堆沤等方式合理利用绿肥。绿肥应在盛花期翻压。
④腐熟的沼气液、人畜粪尿可作追肥。严禁施用未腐熟的人粪尿。
⑤饼肥优先用于水果等,禁止施用未腐熟的饼肥。
⑥叶面肥必须已在农业部登记注册,不得含化学合成的生长调节剂。同时符合NY/T 394附录B中B3的技术要求(见附录7)。按使用说明稀释喷施。
⑦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种,也可作基肥和追肥使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微生物肥料中有效活菌的数量应符合NY/T 227中4.1及4.2的规定。
⑧选用无机(矿质)肥料中煅烧磷酸盐。硫酸钾,质量应分别符合附录B中B1和B2的技术要求(见附录7)。(3)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则①必须选用NY/T 394中4.2的肥料种类。如4.2的肥料种类不够满足生产需要,允许按5.2.2和5.2.3的要求使用化学肥料(氮、磷、钾)(见附录7)。但禁止使用硝态氮肥。
②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例如,施优质厩肥1000千克加尿素10千克(厩肥作基肥、尿素可作基肥和追肥用)。
③化肥可与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配合施用。厩肥1000千克,加尿素5~10千克或磷酸二铵20千克,复合微生物肥料60千克(厩肥作基肥,尿素,磷酸二铵和微生物肥料作基肥和追肥用)。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进行。
④城市生活垃圾一定要经过无害化处理,质量达到GB8172中1.1的技术要求才能使用。每年每667米2农田限制用量,黏性土壤不超过3000千克,砂性土壤不超过2000千克。
⑤秸秆还田。同5.1.3,还允许用少量氮素化肥调节碳氮比。
⑥其他使用原则,与5.1.4~5.1.9的要求相同。(4)农家肥料。
生产无公害食品和生产绿色食品的农家肥料无论采用何种原料,包括人畜禽粪尿、秸秆、杂草、泥炭等制作堆肥,必须高温发酵,以杀灭各种寄生虫卵和病原菌、杂草种子,使之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见附录7的附录A)。农家肥料,原则上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外来农家肥料应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商品肥料及新型肥料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登记认证及生产许可、质量指标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施肥造成土壤污染。水源污染,或影响农作物生长、农产品达不到卫生标准时,要停止施用该种肥料,并向专门管理机构报告。用其生产的食品也不能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大葱的生产对肥料的要求 ?绿色食品分为 AA级和 A级 2个技术等级AA级绿色食品不能使用其他化学合成肥料,完全和国际接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则允许 *** 使用部分化学合成肥料,但仍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如果生产上必须使用其他化肥,各种肥料的具体使用方法及用量以保证不造成产品污染为原则,以避免对环境和作物产生不良后果,具体依据中国绿色食品中心制定的《生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施用。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肥用量必须到达保持或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的程度。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 1∶1,例如施优质厩肥 1000kg,加尿素 10kg,厩肥作基肥,尿素可作基肥和追肥。生产者应增施有机肥和磷肥大葱生长初期每 667 m 追施三元复合肥 20 kg,肥料施于沟背 ,中耕混匀 ,锄于沟内 ,然后浇水。葱白生长盛期是产量形成最快的时期 ,每 6672m 再追施三元复合肥 20 kg。使土壤肥力逐年提高,不断提高生产水平,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如施优质农家肥 60t/hm ,苗床施磷酸二铵 100g/hm、硫酸钾25g/hm 。
请问哪种肥料可以生产出绿色食品?
百绿丰肥料其主要特点是
一、无污染、无公害。生物复合肥是天然有机物质与生物技术的有效组合。它所包含的菌剂,具有加速有机物质分解作用,为作物制造或转化速效养分提供“动力”。同时菌剂兼具有提高化肥利用率和活化土壤中潜在养分的作用。
二、配方科学、养分齐全。生物有机复合肥料一般是以有机物质为主体,配合少量的化学肥料,按照农作物的需肥规律和肥料特性进行科学配比,与生物“活化剂”完美组合,除含有氮、磷、钾大量营养元素和钙、镁、硫、铁、硼、锌、硒、钼等中微量元素外,还含有大量有机物质、腐殖酸类物质和保肥增效剂,养分齐全,速缓相济,供肥均衡,肥效持久。
三、活化土壤、增加肥效。生物肥料具有协助释放土壤中潜在养分的功效。对土壤中氮的转化率达到5—13.6%;对土壤中磷、钾的转化率可达到7—15.7%和8—16.6%。
四、低成本、高产出。在生育期较短的第三、四积温带,生物有机复合肥可替代化肥进行一次性施肥,降低生产成本。如大豆每亩施用生物复合专用肥30—40kg,玉米每亩施用专用肥50—75kg,一次性作底肥施入,不需追肥,既节省投资,又节省投工。与常规施用化肥相比,在等价投入的情况下,粮食作物每亩可增产10—20%。
五、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有害积累。由于生物复合肥中的活化剂和保肥增效剂的双重作用,可促进农作物中硝酸盐的转化,减少农产品硝酸盐的积累。与施用化学肥料相比,可使产品中硝酸盐含量降低20—30%,VC含量提高30—40%,可溶性糖可提高1—4度。产品口味好、保鲜时间长、耐储存。
六、有效提高耕地肥力、改善土壤供肥环境。生物肥中的活化菌所溢位的孢外多糖是土壤团粒结构的粘合剂,能够疏松土壤,增强土壤团粒结构,提高保水保肥能力,增加土壤有机质,活化土壤中的潜在养分。
七、抑制土传病害。生物肥能促进作物根际有益,微生物的增殖,改善作物根际生态环境。有益微生物和抗病因子的增加,还可明显地降低土传病害的侵染,降低重茬作物的病情指数,连年施用可大大缓解连作障碍。
八、促进作物早熟。
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有哪些我们可以使用有机肥,农家肥,水溶肥,它们都是较为环保的,肥料利用率也很高,对农作物没有很大的伤害,水溶肥中的氮磷钾等元素,还有微量元素都是不错的,德化品牌水溶肥在中微量元素含量方面做得是不错的,可溶性也很高,效果反映也是较为绿色的。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可以使用的农药和肥料有哪些?NY/T393-200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一.农家肥料。指含有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物等物质的肥料。
1、堆肥。以各类秸秆、落叶、人畜粪便为原料与少量泥土混合而成的一种有机肥料。
2、沤肥。所用物料与堆肥基本相同只是在淹水条件下(嫌气性)进行发酵而成。
3、厩肥。系指猪、牛、马、羊、鸭等畜禽的粪尿与秸秆垫料堆制成的肥料。
4、沼气肥。在密封的沼气池中有机物在嫌气条件下腐解产生沼气后的副产品。
5、绿肥。利用栽培或野生的绿色植物体作肥料主要分为豆科和非豆科两大类豆科有绿豆、蚕豆、草木樨等。非豆科绿肥最常用的有禾本科如黑麦草;十字花科如肥田萝卜等。
6、作物秸秆。作物秸秆含有相当数量的营养元素(n、p、k、ca、s等)在适宜的条件下通过土壤微生物的作用矿化后再回到土壤中为作物吸收利用。
7、泥肥。未经污染的河泥、塘泥、沟泥、港泥、湖泥等。
8、饼肥。菜籽饼、棉籽饼、豆饼、芝麻饼、花生饼、蓖麻饼、茶籽饼等。
二.商品肥料。
1、商品有机肥料。指以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物等物质为原料等加工制成的商品肥料。
2、腐殖酸类肥料。指泥炭(草炭)、褐煤、风化煤等含有腐殖酸类物质的肥料。
3、微生物肥料。指用特定微生物菌种培养生产具有活性的微生物制剂通过特定微生物的生命活动能改善植物的营养或产生植物生长激素促进植物生长。
4、半有机肥料(有机复合肥)。由有机和无机物质混合或化合制成的肥料。经无害化处理后的蓄禽粪便加入适量的锌、锰、硼、钼等微量元素制成的肥料。
5、无机(矿质)肥。矿质经物理或化学工业方式制成养分呈无机盐形式的肥料。矿物钾肥和硫酸钾;矿物磷肥(磷矿粉);煅烧磷酸盐(钙镁磷肥、脱氟磷肥);石灰石:限在酸性土壤使用;粉状硫肥:限在碱性土壤使用。
6、叶面肥料。是指喷施于植物叶片并能被其吸收利用的肥料叶面肥料中不得含有化学合成的生长调节剂。微量元素肥料是以cu、fe、mn、zn、b、mo等微量元素及有益元素为主配制的肥料。植物生长辅助物质肥料是用天然有机肥提取液或接种有益菌类的发酵液再配加一些腐殖酸、藻酸、氨基酸、维生素、糖等配制的肥料。
三.其他肥料
1、包括不含合成新增剂的食品、纺织工业的有机副产品。
2、包括不含防腐剂的鱼渣、牛羊毛废料、骨粉、氨基酸残渣、骨胶废渣等。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为什么规定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农作物在生产过程中都要使用肥料,那么对于绿色食品生产那种肥料可以使用,那种不能使用呢?在绿色食品生产标准中规定,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配合使用化学肥料,但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其主要原因一是因为硝态氮肥如硝酸铵、硝酸钙等主要成分中有硝酸盐,硝酸盐随灌溉水进入土壤后,造成土壤中硝酸盐含量增多,农作物吸收后,比如说叶菜类蔬菜吸收后其硝酸盐含量增加,造成人们食用后,硝酸盐在体内转化为亚硝酸盐,而要硝酸盐具有致癌作用,会对人体造成很大危害。二是硝态氮肥能够被农作物吸收的仅是一小部分,大量的硝态氮肥都随着降雨或灌溉用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使地下水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为了避免硝态氮肥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类造成危害,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中禁止使用硝态氮肥。
绿色食品生产怎样施肥人们通过施肥来提高作物产量,改善产品品质,增加经济效益,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有机肥料是生产绿色食品不可缺少的肥料,一是能提高土壤肥力;二是能减轻土壤污染;三是具有营养作用。
有机肥料需进行无害化处理
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可能给食品带来的污染会比化肥更严重、更难预防。化学污染是生活垃圾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重要因素。主要有来源于电池、电器、油漆、颜料新增剂中的有机污染物,城市垃圾、人畜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含有大量的病原体,这些病毒在土壤中存活时间较长。据调查,花菜、黄瓜、扁豆及茄果蔬菜受大肠杆菌污染较重,马铃薯、藕、笋、萝卜、葱、白菜受寄生虫卵污染较重。开发和应用商品有机肥是有机肥料发展的一个新领域,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在产品质量上具有可靠性,可作为绿色食品生产的主要肥料之一。目前,商品有机肥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城市垃圾堆肥,主要分布于大城市。二是活性有机肥料,以畜禽粪和农副产品加工下脚料为主要原料,经加入发酵微生物进行发酵脱水和无害化处理而成。三是腐殖酸、氨基酸类特种有机肥料,富含有机营养成分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可适时 *** 施用化肥
合理施用化肥,可以培肥地力和提高食品品质。化肥能够补充土壤养分,平衡作物营养,从而促进作物生长,提高农产品品质。农作物从化肥中吸取的养分与从有机肥中吸取的同种养分元素作用是完全一样的。有机肥中的有机物一般不能为作物直接吸收,而要分解成如同化肥所含的一样成分后,才能发挥其营养作用。化肥与食品品质的关系比较密切,可以归纳为化肥施用得当则有益,施用不当则有害。磷肥和钾肥对农产品品质改善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施肥要做好“测土、配方、配肥、供肥和施肥技术指导”五个环节的平衡工作,化肥的利用率由当前的30%提高到45%以上。生产中化肥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例如,施优质厩肥100公斤加尿素1公斤,效果较好。农产品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进行。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番茄酱的定义、产品分类、代号、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番茄酱。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25—1991 包装容器 钢桶
GB 4789.1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2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1996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6—199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9—1996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5—1996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方法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8950—1998 罐头厂卫生规范
GB/T 14215—1993 番茄酱罐头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三)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绿色食品
见NY/T 391—2000中3.1。
2.A级绿色食品
见NY/T 391—2000中3.3。
3.低浓度番茄酱
见GB/T 14215—1993中3.1。
4.高浓度番茄酱
见GB/T 14215—1993中3.2。
(四)产品分类、代号
1.产品分类
高浓度绿色食品番茄酱:产品代号847。
低浓度绿色食品番茄酱:产品代号8472。
2.产品规格
金属圆罐按GB/T 14215—1993中4.3执行。
钢桶按GB 325—1991中200升直开口钢桶规定执行。
(五)要求
1.原料产地环境质量及原料要求
1.1 原料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1.2 原料必须是采用新鲜或保藏良好,未受农业病虫害侵染,霉烂,鲜红成熟的加工番茄。
2.加工企业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0的规定。
3.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4.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5.卫生要求
卫生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卫生要求
注:其他农药使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
6.样品缺陷分类
按GB/T 14215—1993中5.5执行。
(六)检验方法
1.感官按GB/T 14215—1993中6.1进行检验。
2.净含量按GB/T 14215执行。
3.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按GB/T 14215—1993中6.3进行检验。
4.番茄红素含量按GB/T 14215—1993中附录A进行检验。
5.锡按GB/T 5009.16进行检验。
6.铜按GB/T 5009.13进行检验。
7.铅按GB/T 5009.12进行检验。
8.砷按GB/T 5009.11进行检验。
9.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进行检验。
10.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倍硫磷、马拉硫磷按GB/T 5009.20进行检验。
11.苯甲酸钠、山梨酸按GB/T 5009.29进行检验。
12.合成着色剂按GB/T 5009.35进行检验。
13.霉菌计数按GB/T 5009.15进行检验。
14.微生物按GB/T 5009.26进行检验。
15.加工企业卫生按GB 8950规定执行。
(七)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厂质检部门都应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包装、标志、标签。安全卫生要求可视生产厂检测条件选测。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
2.型式检验
2.1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对产品的全部要求。
2.2 番茄酱正常生产期间,每个生产季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时;
b)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新建厂投产或老厂转产时;
f)购货合同中规定了型式检验的;
g)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时。
3.组批规则
3.1 产品连续生产期间的产量达200吨为一个生产周期,产品连续生产期间的产量不足200吨,按一个生产周期计。
3.2 同类、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每批次不少于100件。
4.抽样方法
4.1 无论是出厂检验还是型式检验,一般要求随机取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进行选择取样。
4.2 抽检批产品量为100件抽取3件,在100件以上,以抽取3件为基数,每增加100件,抽样数量增加1件,不足100件以100件计。
5.判定规则
5.1 抽检批样品有一项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2 抽检批样品只要存在一项严重缺陷,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有严重缺陷的不合格品数累计达0.1%,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3 抽检样品同时存在两项一般缺陷,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数达0.1%以上,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4 同件样品同时存在几项缺陷,按单项缺陷分件计。
5.5 抽检批第一次判定不合格,允许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但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不在复检之列。
(八)标志、标签
1.标志
标志设计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标签
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标签上标明保持期18个月。
(九)包装、运输、贮存
1.包装
1.1 金属圆罐装绿色食品番茄酱按GB/T 14125—1993中第12章执行。
1.2 钢桶装绿色食品番茄酱应符合GB 325—1991中200升直开口钢桶的有关规定,钢桶内衬袋应符合我国食品包装材料及卫生有关规定。
2.2 运输、贮存
按GB/T 14215—1993中第12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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