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镇的产业特色
蔬菜生产又有新发展
全镇蔬菜大棚已发展到4.2万个,蔬菜种植面积占全镇耕地面积的50%以上,蔬菜年产量突破5亿千克,蔬菜年收入5.6亿元,占农业总收入的70.9%。是年,在全镇推广了秸杆生物反应堆施肥技术、有机生态型无土栽培技术、大棚微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等3项农业高新技术,突破了传统的大棚蔬菜生产方式,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民革中央、省农业厅等上级领导先后多次到该镇就农业高新技术的应用进行考察、指导。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先后多次对皇城镇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行专题报道。全镇2000万平方米蔬菜通过了国家和省级绿色产品抽检,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蔬菜栽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大棚蔬菜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推广应用
2006年,皇城镇大力推广大棚蔬菜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取得了可喜成效。该技术能使大棚内气温提高2℃~3℃,有机质含量提高4%—5%,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大棚蔬菜栽培中存在的二氧化碳亏缺、地温低、病害严重、土壤生态恶化4大难题,使化肥、农药用量减少50%,光合效率提高30%以上,蔬菜上市期提前10~15天,收获期延长30天,提高产量20%左右。每万平方米大棚蔬菜可消化8~10万平方米地的玉米秸秆,节本增效近3000元。全镇形成了以郑辛村为中心的示范种植区,近1000个蔬菜大棚采用此项技术。该示范种植区所产蔬菜全部达到绿色蔬菜标准,被认证为淄博市绿色蔬菜配送中心生产基地。
加快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发展步伐,努力提升蔬菜产品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镇绿色蔬菜检测中心和绿色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的配套建设,按照国家绿色蔬菜的检测标准全面开展工作,建成镇、片、村、生产基地四位一体的绿色蔬菜生产技术推广体系。二是加强蔬菜产品的检测力度。在生产环节上积极提高菜农的市场竞争意识,按绿色蔬菜的要求实施标准化生产,使皇城蔬菜真正成为高档、优质、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绿色食品。同时,建成北羊、南卧石、五路口、于家、张家五个千亩绿色蔬菜生产基地,通过基地带动作用,整建制建成全镇4.6万亩绿色蔬菜生产基地。
做好优良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大力引进名、优、特、稀蔬菜品种的同时,依靠省市区科技示范园,做好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工作。在做好“翠竹”牌系列西红柿、辣椒、甜椒、茄子、西葫芦新品种及珍品果蔬的引进试验基础上,做到引进一代,储存一代、推广一代。在新技术推广方面,以南卧石村为中心发展“有机生态形无土栽培”基地1000亩,以西上村为中心发展“水肥一体化”基地900亩,以郑辛村为中心发展“秸秆生物反应堆”基地600亩。
加快蔬菜产业延伸,搞活市场经济。依靠蔬菜生产龙头,带动与蔬菜生产、销售相关的产业发展。一是做好农资经营市场及蔬菜流通批发市场的规划和管理,扩大市场经营规模,规范市场运作。以北羊为中心,建立以棚体材料销售为主的专业市场;以南卧石为中心,发展以肥料、农药销售为主的专业农资市场;以南羊为中心,侧重发展良种销售种子市场。力争用2—3年时间,把皇城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辐射力的全市最大的农资经营市场。二是加快蔬菜产业向精、深加工方面延伸。重点由蔬菜品牌包装、恒温库储藏等粗加工,向食品制造精加工方面发展。三是依托蔬菜产地优势,壮大蔬菜运销业,加快发展向大城市蔬菜直销业务,进军大城市蔬菜超市。四是着眼海外市场,打造国际品牌。以国际市场准入机制为标准,重点抓好“翠竹”牌系列绿色蔬菜生产的监督监测,为进军国际市场打好基础。
发展蔬菜生产是保障市场稳定供应的基础。在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重点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品种选育、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关键环节,加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健全生产信息监测体系,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蔬菜生产发展,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进一步加大蔬菜品种选育力度,促进现代生物技术和常规技术有机结合,加强种质资源创新,改进育种方法,培育一批优质、抗病、高产、抗逆性强的蔬菜优良品种,以提升国内优势品种,替代部分进口品种。重点培育适合设施栽培的耐低温弱光、抗病、优质的黄瓜、番茄、辣椒、茄子、西甜瓜等专用品种,适宜春、夏、秋等不同季节露地栽培的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菠菜等系列品种,适合出口、加工的番茄、胡萝卜、洋葱等专用品种,适应不同市场和饮食文化需求的芥菜、莲藕、食用菌等特色蔬菜品种。支持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紧密结合,推进育繁推一体化。
按照良种良法相配套的原则,加快栽培技术集成创新步伐,推出一批安全优质、省工节本、增产增效的实用栽培技术,重点研究连作障碍治理技术,制定适合不同生态区、不同栽培方式的技术模式,在菜地土壤次生盐渍化、酸化治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研究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掌握根结线虫、粉虱、韭蛆、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十字花科根肿病等蔬菜病虫害发生规律,集成安全、有效的防控措施;研究轻简栽培技术,开发土地耕整、精量播种、水肥一体、设施环境调控等设施设备,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全方位增强科技对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适当规划新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的生产基地,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加强以水利设施和温室、大棚为重点的菜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机耕道、电网配套,增加低毒、低残留、高效及生物农药施用比例,增施有机肥,逐步建成能排能灌、土壤肥沃、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产稳产蔬菜生产基地,切实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露地蔬菜产业重点县要加强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建设,改善蔬菜生产条件。主要完善灌排设施,灌排渠沟网络分设,泵房和田间贮水池齐全,根据条件和可能,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同时,建设路面硬化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配备生产用电设施,配套农资、农机具库房及田头贮肥(沼液)池或堆肥场。
设施蔬菜产业重点县要通过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北方)、钢架大棚(南方),提高蔬菜持续均衡生产能力。灌溉系统尽可能采用管道输水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水肥一体化设施。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设施。
在搞好菜地灌排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水源及配套渠道等工程建设,提高灌排保障能力。在灌溉设施配套较差的地区,加强小微型灌溉工程或配套设施建设,配备小型抗旱应急机具,提高抗旱保收能力;在水资源紧缺地区,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和雨洪集蓄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源保障能力;在降雨较多较集中的蔬菜生产区域,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抗洪排涝能力。
第四节 加大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把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作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切实提高蔬菜商品质量、减少损耗。在外销量较大的产地和大中城市郊区,按菜地面积和商品化处理需求,配置相应的预冷设施、整理分级车间、冷藏库,以及清洗、分级、包装等设备,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销售半径,增强市场调剂能力。 蔬菜产销批发市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要在现有基础上,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蔬菜基地规模、交通区位、物流走向,加快完善以大型销地批发市场为中心,产地蔬菜批发市场为依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保障蔬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在蔬菜优势区域核心生产基地根据需要新建和改造一批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在大中城市规划布局一批与产地市场相衔接的大型销地批发市场,在交通物流结点规划布局一批集散型批发市场,重点建设冷藏保鲜、加工配送、电子结算、信息与追溯平台、质量安全检测、交易厅棚和废弃物处理等流通基础设施,建成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蔬菜物流和信息平台。
第二节 增加城市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
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社区菜店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升级改造,重点建设交易厅(棚)、档口、追溯平台、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城乡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各地要改造或建设一批公益性农贸市场,在居民社区配建或改造一批公益性社区菜店和标准化菜市场,增加零售网点,降低零售环节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新建城市居住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菜市场或相应的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规范发展早市、晚市和周末农贸市场,为流动菜贩、直销菜农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居民购买。 大中城市根据本地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立蔬菜供应保障基地。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开展对团体、超市配送服务;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超对接”。着力扩大对接规模,力争“十二五”末,经超市销售的蔬菜比例提高至30%。另外,要进一步引进和规范电子商务交易。
协调食品加工企业与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上市旺季进行深加工,制成腌制蔬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与保鲜蔬菜等,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特别是出现蔬菜“卖难”时尽可能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 主要通过协调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安排。一是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在种子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村沼气、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冷链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投资中,加大对蔬菜产业投入力度。二是财政资金,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区)建设、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农业行业科研专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专项资金,对蔬菜产业予以支持。现有资金渠道要根据蔬菜产业发展的新要求,优化投资结构,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
根据资金可能,积极研究开辟新的支持渠道,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一定资金,按照以地方、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支持非城市郊区的蔬菜产业重点县,建设种苗繁育和田头预冷等降低损耗、提高产量和质量急需的基础设施,在安排上向为大城市保障供应贡献大、潜力大的地区倾斜,重点建设海南、广西、云南、四川南菜北运基地等。 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改善蔬菜产业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将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
——鼓励地方政府对公益性较强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给予补贴和政策扶持,适时回收部分市场产权和经营权,由政府主导建设管理部分重要菜市场,掌握调控菜价的主动权。支持在居民区建立蔬菜直销点。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在蔬菜生产上尽快建立自然风险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主产区的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
——落实支持性价格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蔬菜冷链设施的冷库用电实行工业用电价格。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必要时按法定程序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摊位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清理超市向供应商收取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通道费。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
——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重视和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确定发展重点,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规划实施。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编制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编制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批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办发[2010]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农业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确保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按行政区划重点县布局
附表:1. 36个大城市名单(略)
2. 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略)
附图:1. 蔬菜播种面积、产量、人均占有量图(略)
2. 蔬菜生产优势区域布局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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