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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术论文范文
根据对我国目前以及国际农业机械绿色制造的发展分析研究,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在传统的农业机械发展基础上有了一定的突破,取而代之的是农机的小型化、高效化。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农机工程中的绿色加工技术分析的学术论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农机工程中的绿色加工技术分析
关键词:农机工程;绿色加工技术;分析
网络与信息的发展是当今社会的进步标志,而农业生产在此基础上也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科技化水平,将这一理念充分地落实到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也就顺势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农业建设性体系,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农机工程的绿色加工技术的实际开展,这一技术将时下流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及绿色的生产理念结合到了农机的革新层面,具有一定的突破性作用,但是实际的执行层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阻碍性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一体系有一个较为完善的了解,进而在实际的发展进程中对这些阻碍予以一定的突破性解决,推动我国农业的整体性发展与建设。
1 农机工程中的绿色加工技术的使用现状
1.1 设计方案匮乏
西方发达国家完整经历了蒸汽时代和电气时代的改革,传统制造工艺手法成熟,制造业的高速发展时期也高于我国。相比工业强国的制造业技术,我国的制造业工艺粗糙,现在化水平较低,尖端技术仍在开发中。
1.2 制造行业落后
工业强国经过原始资本的积累和发展已经制定出一套科学的行业制度,在体制内的所有制造业企业都具备相应的准则。而我国的制造业企业大都还处在摸索阶段,只有少数的企业运用了计算机管理模式,而大部分小型企业仍然处于人工管理阶段。
1.3 自动化程度低
发达国家已经普及了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自动化数控机床、柔性制造系统等全自动机械,实现了生产自动化、集成化以及智能化。而我国仅有极少的大型企业采用柔性制造系统,大部分民间的制造企业处在刚性自动化阶段,非常依赖人工管理。
2 农机工程中的绿色加工技术的发展趋势
根据对我国目前以及国际农业机械绿色制造的发展分析研究,其在绿色设计与绿色制造方面将不断的呈现出全球化、社会化、集成化、并行化、智能化以及产业化等发展趋势。另外,绿色设计与制造的决策目标体系是现有制造系统目标体系与环境影响和资源消耗的集成,农业机械绿色制造需要人工智能技术的参与,并且绿色设计与制造的实施将导致一批新兴产业的形成,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装备制造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服务产业、绿色产品设计与制造业以及实施绿色设计与制造的软件产业等。
3 农机工程中的绿色加工技术的特点
3.1 对传统的农机工程的突破
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在传统的农业机械发展基础上有了一定的突破,已经逐渐脱离了传统农机的繁重而无效率的生产模式,而取而代之的`是农机的小型化、高效化,进而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农业劳动,同时由于我国相关部门对农业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这也就使得农业在发展上获得了更多的投资与技术基础,因此农业机械的开发也就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在这一现代化发展模式的推动下,农业机械的绿色加工技术实现了简单的自动化执行机制,并且在此基础上农机还融入了一定的微电气机制、仪表自动控制机制等一系列的先进技术,以此为指导和建设手段,在结合我国农业的实际发展特色,并且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这一体系建设的保障性机制,在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基础上,我国的农业用机械的实际工程体系建设环节得到了较为完善的协调性发展建设,进而创造出了兼备电子机械通性以及专业化机械生产效率的全新绿色科技农机。其试用性投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效率以及整体农作物的绿色化质量。
3.2 经济效益与绿色发展的兼顾
农业机械在经过绿色化的环保性革新与处理之后,在实际的使用上发生了一定的质变性变化,其排放的废弃物更少,并且其排放出的废弃物中的很大一部分还能够为农业生产以及其它生产性活动所重复利用,进而通过这一二次生产的规划全面贯彻了绿色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全方位提升了自身的生产效率,进而也就使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与十足的发展,这一生产模式并渐渐随着开发与利用的逐渐深入而逐渐成为了农机工程的实际优势所在。在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改革趋势下,人们正迫切地想改变生产环节中的自然性能源的过度浪费的现象,并且迫切渴望实现资源的重复性利用,而这一农机体系的推出是人们的这一追求得到了贯彻与落实。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绿色制造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可以进一步收集和积累农业发展信息,对于肥料、农药、以及能源的使用上利用绿色环保的观念精确使用份量和时间,大大提高了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减少了环境污染,在农业绿色可持续经济观念的正确引导下,更好地满足人类对农产品的需求。
3.3 与社会整体形势相契合
我国是农业大国,因此我国的农业生产体系较为成熟,因此在这基础上我国开发了一系列的具备我国特色的农业生产机制,但是因为当今社会的整体节奏都是绿色化和环保化,因此农业的生产大方向也就要与这一趋势相符合,而我国的农业体系虽然得到了较为成熟化的发展与进步,但是实际的能源使用方面依旧存在过度的浪费情况。但现代农业机械绿色制造来说从社会、经济、环境3个主要因素的系统结构出发,利用高科技的手段和方式,实现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传统农业机械产品周期取得了全局性与一致性层面的发展与进步,在使用年限后依旧能继续作业,进而为相关的机械体系结构建设分担了一定的压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下我国的国民经济需要进行长足而有效的发展,以便于能够与经济全球化的整体大趋势相匹配,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我国经济体系建设的二次复苏。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各产业都大力开展一定的革新建设项目,并且为了符合当今的绿色生产的要求,我国开展了一系列以绿色生产为基础的经济建设项目,而农机工程中的绿色加工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全面符合上述的全部要求,因此这一体系建设的全方位完善能够较为直接地促进我国的农业发展与进步,并在此基础上,带动我国的经济建设体系向合理化的方向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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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
、农业税制改革的原则
1、要从重收入功能转向重调控功能。自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农业特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中最具潜力的主体税种,为保支出,一些地方在征收任务上层层加码,使税收任务严重超越税源。有的地方为保任务,甚至采取宁乎摊税负的办法。这种情况导致税收的调控职能严重扭曲,农民不合理负担减而不轻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税制结构的产物。因此,改革现行农业税制,必须首先调整改革的出发点,实行税收调控职能的“归位”。具体而言:一是要体现对土地(耕地)资源的保护功能。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保护土地,对农民的生存、对农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国把保护土地,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农业税制改革,要有利于这一政策宗旨的贯彻、落实。二是公平税负。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从各地试点的情况看,试点地方农民的负担确实有明显减轻,但是税负不公平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突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税费改革政策以“土地”为核心,多田多税,少田少税,没田无税,不利于调动种田的积极性,诱发了新的“抛荒”,这种情况在试点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二,“低产高税”、“低收(入)高税”的现象比较普遍。浙江省文成县巨屿镇人均耕地0.297亩,人均收入2052元;里阳乡人均耕地0.42亩,人均收入1820元。费改税前两乡人均负担分别是22.91元和23.81元,相差仅0.9元;费改税后,巨屿镇人均负担15.03元,下降34.3%,而里阳乡人均负担为26.81元,反而递增了12.5%,两者相差11.78元。税费改革试点之所以会造成新的税负不公,根本原因就在于新的政策对现行农业税制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如常年产量、计税土地面积的计量等没有作出根本性的改革,制度的“局部调整”无法承担起“公平税负”的重任。
2.要注重税制体系的统一与公平。我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特征,导致城乡税制呈现出工商税制与农业税制并存的二元结构特点。这种带有“人为”因素的税制结构,是计划经济、二元经济的产物,与入世后税制统一的要求不相适应。建立统一、公平的税制体系,促进贸易自由化、消除市场分割,是WTO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按照税制统一的要求,按照对纳税人实行平等国民待遇的WTO规则,逐步实行与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为外资进入农业领域扫清障碍。
3、要与土地流转、人口流动、农业生产产品多变的状况相适应。引导农业人口合理流向城镇或从事非农产业,实行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能有利于引导、推动土地的适度集中,有利于鼓励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产业,使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的困扰,早日走上专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的轨道。
4、要有利于实现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现行农业税制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为主体税种,其对农业收入分配的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总收入(毛收入),纳税人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均不能在税前扣除,导致农业税收不能真正体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农税凋控功能的相对僵化,使农业产业内行业收入差别与农产之间贫富差别的调节陷入“盲区”,不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据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典型农业县市30户农户税费负担的调查资料显示,1999年,30户农户出售粮棉油猪及外出打工货币收入102648元,农药、化肥、种子开支34025元,各种税费45614元,以货币收入扣出成本开支,上缴各种税费后,盈余23009元,再减去外出打工收入24700元,30产农户的农业收入为亏本1691元,亩平亏本12.1元。农业比较效益差,种田亏本,不仅影响到农业及农村的稳定,而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二、构建“资源+收益”双重调节的农业税制的主要内容
对现行农业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各种附加,设立土地资源税,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对高收入农产或农业生产企业(或农场主)开征所得税,积极推进农业税制和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制体系。
(一)土地资源税
具体做法是:将现行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二为一”(以下简称二税),统一开征土地资源税,实行分档固定税额,按年征收。
土地是一种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寸土地的使用都是有偿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缴纳税收,乃天经地义,也容易为社会接受。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实行城乡分征,带有很大的“人为因素”,既不规范,也不利于保护土地资源。事实上,“二税”皆源于同一资源——土地,都是使用国有土地资源(城乡土地资源最终产权均归属国家)所付出的“代价”。统一开展土地资源税,以税率或单位土地税额高低来调节土地使用者的成本或收益,有利于贯彻土地管理政策,有利于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实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
(二)农民收入增值税
具体做法是:取消以总收入(毛收入)开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做法,以农业收入增值额和法定农业收入增值税税率计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农业收入增值额是农民(产)以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取得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扣除法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后的收入余额。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农民(户)从事农产品生产、流通所取得的收入,其核定可采取社会综合评定的方法,即在征收部门的监督下,由各村民小组召集农业生产经营户民主评定各个生产经营户的收入,经群众评议通过后,张榜公布。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统计部门抽样调查的结果作适当调整,经村民会议通过后作为核定收入的依据。法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是由税法明确规定,农民(户)进行农业生产、获取农业收入必需的资本支出,包括:种子、肥料、水电费、人工费、农用生产设备折旧等必要的生产性支出。对上述收入扣减法定支出项目后的收入余额,再依率计税。
开征农业增值税,允许扣除必要的生产性支出,可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同时,还可以还农业经营以国民待遇,切实将农民(户)推向市场,推动农业的结构调整。欧盟各国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已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农业领域,我国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有利于与国际并轨。
(三)企业(个人)所得税
具体做法是: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或农场,以下简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开征企业所得税;农民(户)个人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增强税收对农业产业内行业差别及农户贫富差别的调控力度。
开征农业企业、农民个人所得税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农业企业的出现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征所得税是顺潮流而为。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法国农业和我国当前的农业现状极其相似,人多地少,低效维持,基本上属于小农经济。随着土地流转和政府的大力引导、支持,仅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法国农业已实现现代化,成为仅决于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大国。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农村出现了土地向少数大户集中的倾向,一部分农场(或农庄)已初具雏形。2001年,荆州市连片承包耕地20亩以上的各类农庄发展到11157个,经营土地面积61.7万亩,约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9%.农庄平均经营面积达到55亩,是当地家庭经营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经营面积超过100亩的农庄达到1245户,面积达19.7万亩;500亩以上的农庄45户,户均经营土地达到1086.6亩。农庄已呈现出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管理企业化的发展特征。对部分效益好的农庄、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户(或农场主)开征所得税,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又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其二,适应税收广覆盖的需要。在农村,部分离田不离乡、靠技艺或劳务收入生活的人中不乏高收入者,将其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有利于税收的全面征收,有利于对农业生产者和非农业生产者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美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三、改革的步骤
推进农业税制与工商税制的并轨、建立统一的税制体系,是我国税制改革的远期目标,从当前看,相关条件尚不具备。鉴于目前农业的发展现状和税种开征格局,建议分两步改革。
第一步,近期目标。以规范税费分配关系、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目标,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合并,开征土地资源税;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对经济欠发达地方实行零税率,对较发达的地方,实行低税率。司时,取消现行农业“四税”及各种地方附加,确立土地资源税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主导调控地位。
第二步,远期目标。以统一税制为目的,把农业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纳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提高农业收入增值税率,最终实现农业税制与工商税制的完全统一。
考虑到我国入世后的过渡期,用3至5年的时间分两步统一税制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我国的入世承诺。从实际情况分析,这种改革思路也具有很高的可行性,对地方财政收支运行不会造成冲击。以荆州市为例,2000年该市农业“四税”收入26553万元,教育费附加92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13万元,上述合计29595万元。当年,该市实有耕地、养殖面积759万亩,城市建成区面积147.28平方公里(1427.8万平方米),建制镇面积114.32平方公里(1148.2万平方米),如果按照耕地每亩25元、城区土地每平方米5元、建制镇土地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开征土地资源税,可分别征税18975万元、7364万元、3446.5万元,共计29785.5万元,与2000年实征数29595万元基本持平。因此,开征土地资源税完全可以确保地方财政免受影响。此外,开征资源税,实行部分税负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对支持农业的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符合国际上“以工补农”、“以城补农”的发展趋势。不仅如此,开征土地资源税还简便易行,征收成本低,具有较大的征管优势。
民以食为天,这是老祖宗就流传下来的话语,也是非常具有道理,即便是现在的高科技时代,但是农业的发展,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视,毕竟是解决温饱问题,而农业中农药就很重要了,因此人们会感到困惑该如何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我觉得首先就是看好说明,适用于那些植物,还有副作用,以及用量情况,还有就是自己实际使用记录,不要一来就直接按照里面推荐的给喷,毕竟土壤环境之类的都不一样,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吧。
首先我觉得有一句话说的很好,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我们选择的时候不见得,最贵的就是最好的,也不见得便宜的就不好,一定是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选择农药的时候,看好自己的环境,还有就是选择好用量,先看一下说明,适合那些地区还有那些植物,千万不要搞错,不然农药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植物全部陷入灾难之中,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然后就是自己测试。
我们进行使用之前,不要看里面的建议多少用量就直接大规模进行喷,毕竟每一个地区的环境还有适应性都不一样,所以自己要做好测试记录,每一个用量的效果如何,得到数据之后才可以大规模使用,不要急于一时,这样才是最科学的使用方式。
简单来说就是不要着急,毕竟不管怎么说,任何东西都是有自己的适应性,建议的不见得就是好的,也不见得就适应自己的植物,一定要自己亲自测试还有记录分析之后再进行大规模使用,这才是最好的选择,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大家都可以按照这个方法来操作,效果肯定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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