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稻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一)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等上级财政资金按上级要求予以发放。
(二)区本级财政资金发放标准:
1. 种植单茬水稻的,补助150元/亩;
2. 种植早稻+晚稻的,补助350元/亩;
3.对退果还稻、退林还稻、退蔬还稻及弃耕、抛荒耕地复耕种植水稻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450元/亩补助;对退鱼塘还耕种植水稻的,给予600元/亩补助。
4、对行政村和自然村奖励。强化村、组抓粮食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然村内种植水稻100亩—200亩的,给予自然村2000元奖励;200亩以上的,给予自然村4000元奖励。行政村内种植水稻300—600亩的,给予行政村2000元奖励;600亩以上的,给予行政村4000元奖励。
国家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
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通过实施稻谷生产补贴,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者发展水稻生产,确保水稻面积不减少,同时引导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稻田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稻田综合种养等技术和模式,稳定提高我区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补贴对象:
水稻生产者,主要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
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补贴面积
实行补贴面积申报制,原则上年内种植的水稻在8月底前完成申报的才予以补贴。生产者按早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早稻的)、中稻、晚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晚稻)、双季稻(同一地块种植早、晚两季水稻的,不含再生稻)面积分别申报,以便核验。已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实际种植的一方申报补贴,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
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1.编造、伪造虚假村组、农户姓名,签订虚假土地租赁合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
2.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虚报、多报补贴面积的;
3.村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集中填报申报表,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
4.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抵缴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的;
5.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
6.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的;
7.未按要求公示农户补贴面积、公告补贴标准的。
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全区通报。对相关人员应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1年肖港镇打秸秆还田补贴什么时候发放下来
农业补贴新政策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加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这部分补贴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
农业补贴新政策相关介绍
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农业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WTO框架下的农业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农业补贴
11月中旬发放下来。2021年肖港镇秸秆还田补贴在每年11月中旬发放。秸秆还田,是利用秸秆而进行还田的措施,为世界上普遍重视的一项培肥地力的增产措施,在杜绝了秸秆焚烧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的同时还有增肥增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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