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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锦囊|您想知道的茶叶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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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锦囊|您想知道的茶叶税费政策

锦囊

茶 与 “税 收”

Tea & Tax

西双版纳是著名的普洱茶产区,

普洱茶的“六大古茶山”均座落在西双版纳境内,

普洱茶是西双版纳传统的优势产业。

税务部门主动聚焦茶经济,

积极为茶农、茶商、茶企提供税费服务,

精准助力春茶季,

助推“小叶子”变“大产业”。

茶叶如何纳税?

增值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文件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茶叶适用9%税率;

2.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茶叶免征增值税。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等文件规定:从事茶叶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指: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茶。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 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等文件的规定,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常见问题

01

CAUTION!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茶叶免征增值税?

答:是的,根据增值税条例第16条税法上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些农业生产者通常是茶叶初制企业,他们投资种植茶叶,拥有自己的茶园,对自产茶园的茶叶进行初加工、生产自产初级农产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厂,所以这类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范畴,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02

CAUTION!

如何界定毛茶、精加工茶和边销茶?

答: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简单工序初制的,且销售价格较低的茶叶。精加工茶,是指将毛茶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包装、装箱等一定机械加工工序精制而成的茶叶和用茶鲜叶直接经上述机械加工工序连续加工的茶叶。边销茶,又叫边茶,因是一种专供边疆少数民族饮用的特种茶而得名,属黑茶类。

雨林

税月

- 宣传团队 -

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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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契税的情形有哪些

契税减免税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可以免征相关税收。相关条例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

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此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契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一般按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1.5%税率征税,契税是国家收取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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