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怎么限制人民使用农药的
日本:农户尽量不用农药
日本人普遍认为日本产农作物是最安全的,这源于日本政府乃至农户对农药都具有正确的认识。除管理严格外,农户也尝试各种最小限度或尽量不使用农药的栽培方法。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日本食品中残留的农药量也越来越少。在管理方面,法律保障与定期抽检相结合是日本农药管理的特色。在法律方面,日本制定了《农药取缔法》,规定了农药的规格、制造、销售和使用规则,同时还对违法使用农药制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法律规定,如果违反了上述法规将受到3年以下的实际刑罚,或被处以百万日元(100万日元约合5.2万元人民币)罚款。不定期、不限定品种的抽样化验也是常用监督方法。不仅日本政府的保健所会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地方保健所也起到同样的监督作用。
行政监督虽然是必要手段,农户自身的意识也十分重要。日本政府和地方有关部门非常注重对农户宣传滥用农药的害处,从而提高他们自身的防范意识,使其自觉少用农药。有些地方行政部门会定期发放关于禁止使用农药种类的宣传册,以及使用农药自我监督的表格等,让农户在使用农药时记录使用农药的日期、量和种类等,便于监督管理。
目前,减农药或不使用农药的种植方法在日本备受推崇和重视,很多农业团体也在积极推动减农药和不用农药的有机肥栽培方法。此外,日本大力推广有机蔬菜农场,农场因为严格密封,基本上不使用农药,虽然成本较高,价格贵,但是也受到消费者普遍欢迎。日本的消费者也非常注重食品安全,很多营养管理师或者营养师也常在网上发表文章,介绍农残少的蔬果等,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消费意识。
种植中药材哪些农药应禁用
被禁农药有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等。
限制使用农药管理规定有:
1、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对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
2、“限制使用”字样,应当以红色标注在农药标签正面右上角或者左上角,并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其字号不得小于农药名称的字号;
3、使用使用农药应当在标签上注明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并明确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
4、国家规定禁止的使用范围或者使用方法等;
5、剧毒、高毒农药应当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
农药标签标签过小,无法标注规定全部内容的,应当至少标注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净含量、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等内容,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应当标注规定的全部内容。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第五十五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
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三、鉴于氟虫腈对甲壳类水生生物和蜜蜂具有高风险,在水和土壤中降解慢,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实际,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利益,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现就加强氟虫腈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停止受理和批准用于其他方面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的田间试验、农药登记(包括正式登记、临时登记、分装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
2、自2009年4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撤销已批准的用于其他方面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的登记和(或)生产批准证书。同时,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已撤销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的农药制剂。
3、自2009年10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停止销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农药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应当确保所销售的相关农药制剂使用安全,并妥善处置市场上剩余的相关农药制剂。
4、专供出口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只能由氟虫腈原药生产企业生产。生产企业应当办理生产批准证书和专供出口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
5、在我国境内生产氟虫腈原药的生产企业,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获得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农药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已取得农药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要建立可追溯的氟虫腈生产、销售记录,不得将含有氟虫腈的产品销售给未在我国取得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农药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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