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进口管理办法(2022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规范兽药进口行为,保证进口兽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进口、进口兽药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进口兽药实行目录管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兽药应当从具备检验能力的兽药检验机构所在地口岸进口(以下简称兽药进口口岸)。兽药检验机构名单由农业农村部确定并公布。第二章 兽药进口申请第五条 兽药进口应当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进口兽药通关单》由中国境内代理商向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兽药进口申请表;
(二)代理合同(授权书)和购货合同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兽药生产企业申请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五)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产品中文标签、说明书式样。
申请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兽药通关单》的,还应当向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交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出具的批签发证明。第六条 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进口兽药通关单》;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进口兽药通关单》主要载明代理商名称、有效期限、兽药进口口岸、海关商品编码、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进口数量、包装规格等内容。
兽药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每月上旬将上月核发的《进口兽药通关单》报农业农村部备案。第七条 进口少量科研用兽药,应当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并提交兽药进口申请表和科研项目的立项报告、试验方案等材料。
进口注册用兽药样品、对照品、标准品、菌(毒、虫)种、细胞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并提交兽药进口申请表。
农业农村部受理申请后组织风险评估,并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进口兽药通关单》;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国内急需的兽药,由农业农村部指定单位进口,并发给《进口兽药通关单》。第九条 《进口兽药通关单》实行一单一关,在30日有效期内只能一次性使用,内容不得更改,过期应当重新办理。第三章 进口兽药经营第十条 境外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销售兽药。
进口的兽用生物制品,由中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作为代理商销售,但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不得销售进口的兽用生物制品。
兽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其他进口兽药,由境外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兽药经营企业作为代理商销售。第十一条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机构、委托的代理商及代理商确定的经销商,应当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并遵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销售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委托的境外企业名称及委托销售的产品类别等内容。第十二条 进口兽药销售代理商由境外企业确定、调整,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境外企业应当与代理商签订进口兽药销售代理合同,明确代理范围等事项。第十三条 进口兽用生物制品,除境外企业确定的代理商及代理商确定的经销商外,其他兽药经营企业不得经营。第十四条 进口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用中文标注。第十五条 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采购的进口兽药只限自用,不得转手销售。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进口列入《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的兽药,进口单位进口时,需持《进口兽药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按货物进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进口单位办理报关手续时,因企业申报不实或者伪报用途所产生的后果,由进口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家都知道,有一些中药是非常名贵的,但近些年来“用中药养猪”的案例竟然屡见不鲜,并且有人用中药喂养大的猪肉卖得十分昂贵,最高竟卖出了250元/斤的“天价”!其实,中兽药正改变养猪业,因为在“健康饮食”的推动下,中药在养殖行业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中药养猪的应用
中兽药发展的挑战中国工程院院士印遇龙在最新的采访中就指出:
中兽药市场份额占据甚少,一方面是起步相对较晚,另一方面也是存在众多难题。
第一个难题就是“利润低微”,石家庄市九州兽药总经理刘国兴表示:“中兽药产品的价格比人药要低很多,哪怕同样的配方、同样的产品、同样的工艺,如双黄连颗粒,中兽药价格仅仅是人药的1/10、甚至1/50~100!”
第二个难题是“剂型单一,应用不便”:目前我国兽药典中有195个中药成方制剂,但195个中药制剂中90%以上都是粉散剂,只有不到10%的液体制剂!单一的剂型限制了中兽药的研制与拓展,并且养殖户对粉散剂的认可度普遍很低,哪怕效果再好也不愿用。
此外还存在“见效慢、标准制定难、病理模型建设难”等挑战。
可以说,“中药养殖”不仅对行业有重大利好,同时也能满足大众对“绿色食品”的需求,是健康饮食需求下的发展大势!但中兽药的发展还有巨大空间,在此过程中不仅需要国家大力支持,也需要行业企业积极实践,不能因为难就踌躇不前,更不能因为短期利润较低就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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