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水条例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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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20 22:45:11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
公告宣言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由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出台背景
河北省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是华北地区地下水“大漏斗”的重点治理区域。在水资源紧缺的同时,由于公众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用水浪费等现象仍比较严重,节水工作基础薄弱、节水内生动力不足、水资源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较突出,制定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势在必行。
内容解读
《条例》共九章七十三条,包括用水管理、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条例》坚持把“节水优先”、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贯穿于水资源取用全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推广绿色建筑,推动建筑节约用水。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节水器具,采用列入国家鼓励使用目录的节水产品和设备。
《条例》提出,鼓励开展节水技术和产品研发,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
《条例》提出,本省实行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各地水资源条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农业节水种植技术和节水耐旱作物品种,扩大节水耐旱作物种植比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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