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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种植非法植物是哪些

古柯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的其他玉原植物。为此国家还制定了非法种植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等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禁止种植非法植物是哪些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

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种子等,不论行为人实施了上述全部行为还是只实施了一种行为,都可视为种植。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有种植的行为,即使没有成苗,从面积上估算,达到法条所规定数量的,也构成此罪。

古柯植物是国家严格管制和禁止非法种植的,因为它是提取毒的原生植物。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进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的其他原植物。

可通过土地管理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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