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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

为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控制水平,确保北京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特制定《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

2008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全面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构筑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为目标,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确保首都食品安全,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三大体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监管延伸到基层。强化食品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建立健全首都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区域设置1.5万个监控点,实现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和动态指挥。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检测网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统一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测信息通报制度,避免重复抽检,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信用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以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为平台,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二)有效控制四个环节。

1.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积极推进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加强对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监督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并且已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未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畴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鼓励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的种类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添加剂。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等

(2)整合生猪屠宰资源,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关闭不达标的小型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取缔非法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企业的许可条件,原则上本市不再增加生猪屠宰企业的数量,并逐步整合现有生猪屠宰企业。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全面推行HACCP管理认证,对屠宰动物实施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3.规范食品流通环节。

(1)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不安全食品的退出和恢复。严格审查和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逐步将监控食品由目前的37类550多种扩大到65类3900种;深入推行食品销售备案、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依法实行不安全食品退出制度。建立食品恢复入市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申请恢复入市的产品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允许重新进入市场;加强对被退出产品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

牵头单位:市药品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严格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进口食品安全。严格审查经营进口食品注册企业的资质,禁止非注册企业经营进口食品。严格执行以“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证书”和“检验检疫标志”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等

(4)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使新发地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奥运重点地区周边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全部达到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相关标准。全面推行本市鲜肉、蔬菜批发、粮食、活禽、散装、预包装、早市等市场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卫生局、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5)构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快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大型食品超市要建立规范化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城区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按照食品种类统一车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要包装。对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链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服务方式。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郊区物流配送网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

4.规范食品消费环节。

(1)强化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推行HACCP认证。严格按有关要求,规范本市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定并推行本市餐饮企业HACCP管理要求,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大控制力度,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委、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2)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水库及水库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制定水体、生活饮用水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

(3)实施不安全食品和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制定餐厨垃圾处理规范,明确餐厨垃圾产出和处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不安全食品分类处理的原则和措施。2008年前,本市建成4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200吨,基本满足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的需要。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三)强化落实五项措施。

1.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努力形成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定位准确,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配套,适应首都食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的食品标准体系。到2008年,使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达到300项,主要农产品有标准可依。做好全市食品企业标准的定期复审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制定本市食品物流配送等地方标准。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各界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动物疫情监控。

(1)加强进京动物和动物产品疫病控制体系建设。加快检疫监督站建设,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改善路口监测条件;配备动物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筛选设备及对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采样和保存设备;配备具有兽医专业知识、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的人员。动物检疫部门应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进京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对全市养殖场(户、小区)全面实施免疫登记制度,确保应免疫畜禽的免疫率达到100%;对出栏、屠宰的动物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格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执法检疫,防止境外检疫性病虫害传入本市。各级动物检疫和防疫部门应推进研发快速检测和鉴定技术。做好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动态的收集、跟踪、分析和研究,建立应急反应系统,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等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完善自检体系。推进基地和企业的自检体系建设,对出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确保产品全部合格。健全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自检体系,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大型食品连锁超市全部建立食品自检实验室,鼓励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合作,提高检测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

(2)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依法在本市全面推行不安全食品的企业主动召回制度,对不能主动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将实施退出措施。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等

4.推行电子标签,实现食品全程追溯。以蔬菜、猪肉等重点食品为试点,加贴电子标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跟踪和追溯。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始,对食品加载施肥、用药、休药期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并追加食品加工、运输、包装、分装、销售等相关信息。借助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电子标签加载信息的储存、管理和分析。一旦发现问题,通过系统查清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危害。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

5.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1)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根据引发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微生物性、植物性、动物性、化学性和恶性违法食品安全事件等五个类别;根据危害程度,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本市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综合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做好应急响应的启动、分级、救援和终结工作;同时从信息系统、监测数据、物资经费、制度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的保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2)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特别是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工作的重点。建立食品反恐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包括情报信息预报预警体系、相关法律制度体系、防范恐怖袭击专项预案体系和情报会商机制、反恐力量联动机制等。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餐前审查和餐后留样等工作,接待单位和供餐单位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严格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贮藏、销售和使用备案登记,加强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交通委等

三、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计划

在全面提升本市食品安全管理总体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奥运会的特殊需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市旅游局和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安保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奥运食品的基地安全控制、运输过程安全控制、奥运场馆及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控制以及食品反恐、奥运期间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做好全国范围内奥运食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二)建立奥运食品安全标准。

奥运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以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为基础,以我国、欧盟及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为参照,对比国内外标准后确定;检测标准主要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同时加强先进技术的研究和转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三)保障奥运食品供应安全。

1.奥运食品供应基地必备资格及产品要求。畜禽养殖基地要严格控制激素、抗生素等兽药的使用,不得使用含有兴奋剂类物质或能够产生相似效用的其他物质,推广畜禽产品无抗控制技术。供应基地要按照奥运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同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全部合格。提前2年定期对备选基地环境(包括空气、土壤和水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安全状况数据库,监测合格的,方可向奥运会供应食品。基地产品要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提前2年对备选基地产品实施动态监测,建立产品安全状况信息库,连续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科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2.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必备资格及产品要求。奥运食品供应企业要严格实行HACCP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要按照奥运食品安全标准对出厂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同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要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经连续1年以上动态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3.对奥运进口食品的要求。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在获得准入资格的基础上,要提供符合奥运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经复检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4.保证奥运食品物流配送安全。建立专门的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并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和防爆安检设施。对奥运食品运输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做到专车专用,封闭运输。车上配备对温度、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控的设备。完善运输车辆安防措施,奥运食品运输车辆由固定人员驾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车辆装载的食品须经安检合格后,由专人签封、开封;运输过程中保持信息畅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安保部等

5.对奥运食品实施全程追溯。奥运食品要全部加贴电子标签,电子标签拟采用国际先进的非接触性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实现奥运食品的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四)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

1.建立奥运食品安全数据库。奥运食品安全数据库包括奥运食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进口食品企业、餐饮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等备案数据,对奥运食品生产基地及其产品、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进行动态监测的数据和对奥运场馆内外现场巡查的数据。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构建奥运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构建由所有奥运食品备选供应基地和供应企业组成的自检体系;完善快速检测体系;建立承担奥运食品供应基地环境监测及奥运食品检测等工作的实验室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检测机构、相关科研院所

3.建立奥运食品兴奋剂控制机制。加大对生产源头的控制,严禁使用兴奋剂类或能产生相似效用的物质。对备选养殖基地提前2年实施兴奋剂类物质动态监测,保留所有记录,建立完整的数据库。一旦发现阳性样本,立即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兴奋剂检出事件。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北京奥组委医疗卫生部、相关研究单位、相关检测机构

4.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基础上,在奥运场馆内外重点地区的餐饮场所设置信息监测点,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快速、全面掌控奥运食品安全状况。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各区县政府

(五)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控制。

加强奥运场馆内的食品安全控制。在奥运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奥运场馆内的厨房、餐厅、各种饮食供应点合理设置电子监控设备,采集信息。制定奥运场馆内食品卫生设施、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执行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奥运村餐厅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从业人员健康、厨房和餐厅的卫生状况等进行检查;对奥运场馆内其他监控点加强食品原料、食品温度、卫生状况、用餐环境、垃圾处理等情况的检查,并形成记录。

加大对奥运场馆周边地区、旅游景点、繁华地带、宾馆、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合理配备执法检查人员、移动监测车,加大对经营证照、环境卫生、卫生设施、冷链运输等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六)奥运食品反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制定奥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与奥运医疗急救体系搭建沟通渠道。制定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按危害和风险程度对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2.做好奥运食品反恐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市建立食品反恐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对奥运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厨房、餐厅、咖啡厅等重点餐饮场所及生产、运输等环节的监控,加强对食品、饮用水中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和致命生物制剂的检测工作。一旦发生食品恐怖事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工作。增添部分反恐装备,如通讯设备、快速检测设备、便携式执法检查设备等。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北京奥组委安保部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奥组委医疗卫生部、运动会服务部等

(七)搞好专业培训及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按岗位进行分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奥运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知识、卫生操作规范、职业道德及奥运知识等,培训人员主要包括厨师、餐饮服务人员及餐饮服务商、执法检查人员和志愿者等。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物中毒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知识带进社区、街道和学校。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政府等。

警民关系是当今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是做好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根基。在当前社会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各类矛盾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交织凸显,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增加。认真分析并逐步消除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努力提高群众对警察的满意度,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大局,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表现(一)、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信任度下降。一些地区的群众见到了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自身受到了不法侵害,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控告,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或者积极寻求社会上的一些非法途径解决,如找哥们“摆平”,与不法分子“私了”等。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过程中,有的群众知情不报。个别人受经济利益驱动,与公安机关谈条件,提供价值很小的信息,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很大的“悬赏”,否则拒绝提供情况。有的地区,派出所民警到辖区走访,一些群众不给民警开门,不让进屋,对自己没有好处,就拒绝回答民警的了解情况问话等;有的地区,发现亲属朋友有违法犯罪行为,就持纵容包庇态度,与公安机关巧于周旋,消极抵抗,或者托关系、走后门,极力疏通,梦想逃脱法律处罚。(二)、群众对警察的非议责难增多。有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受个别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的蓄意蛊惑、造谣煽动,在街谈巷议中时常流露出对警察的不满情绪。对发生在个别民警身上的不良行为,以偏盖全,甚至上纲上线,无限夸大。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便捷媒体,把一些个案加以歪曲事实,进行非法传播、炒作,利用媒体先入为主的特点,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并陷入被动局面。(三)、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性日益衰弱。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社会侵财性案件呈上升趋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日益严峻。随着经济浪潮的冲击,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激情日益高涨。有一部分群众注重自身价值利益,注重个体现实既得利益获取,对社会稳定工作缺乏关心参与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淡化。认为维护治安是警察的事,与己无关,遇到警察打击犯罪,持冷眼观望态度。敢于挺身而出,协助警察,制止犯罪的可谓寥寥无几。而一旦发生财物被盗,自身安全受到威胁,首先想到的还是人民警察,如果警察处置不当,就抱怨警察无能,或者怨天尤人,憎恨社会。(四)、警察执法办案,阻力越来越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找关系疏通或者故意刁难的人越来越多,理解、支持、主动配合的人越来越少。这些人认为,警察办案执法,人情、关系、感情甚至金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法律规定。这些人过高地估计警察的自由裁量权,觉得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用感情打动、关系网络、金钱疏通的方法肯定奏效。一些意志薄弱的警察在这些糖衣炮弹面前,立场不稳,宗旨思想观念发生动摇,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从一定程度上践踏了法律权威,使法律丧失了应有的威力和尊严。同时,伤害了大多数群众的感情,降低了警察的威信。由于人为的干扰,致使一些简单案件复杂化,正常执法神秘化。有的人总觉得警察执法办案都在搞暗箱操作,致使群众应当正常办的事情也要托关系,走后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警民的正常关系。二、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一)社会矛盾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据世界粮农组织公布,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全球有10.2亿人口在挨饿。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尚有4800万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运行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碰撞加剧,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各类新型社会矛盾冲突加剧;各类邪教组织、境内外反动势力对我国的颠覆破坏活动变本加厉。尤其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因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类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并呈蔓延趋势;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社会保障、分配不公、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破产转制、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一旦发生了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生力军,就要首当其冲,被直接推到了“前沿”或“第一线”,处在了众目睽睽之下和矛盾的风口浪尖,这就给警察出了一道非常大的难题。处理好了,政府、群众、社会皆大欢喜。稍有不慎,情绪激动的群众难免出现过激行为,使维护秩序的警察骑虎难下,进退维谷,只能充当这些上访群众发泄不满情绪的“替罪羊”和“出气筒”,还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忍辱负重。既要苦口婆心地规劝,又要晓之以法律条文,晓之以真情实感,决不让警民关系因此而受到影响。个别人把警察的这种忍让当成了软弱,以至于出现过激行为,如果对其依法处理,极易引起事态进一步扩大,使警民关系骤然紧张。可以说,在全国一些地区因群众上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警民关系的重要因素。(二)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形象亟待提高。近年来,公安系统相继开展了“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提出了“打牢思想基础,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队伍管理,转变民警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推进各项工作”的一系列基本思路;制定了改进措施,以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但是,由于现实工作中存在警力相对于日益发展的社会形势严重不足的矛盾,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招用了一些协勤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缓解了人员相对短缺的现象,同时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然而,这些人员大都充实到了一线或服务窗口,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由于大多数协管(勤)员文化程度低,自身素质不高,又缺乏专业培训,造成了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跟不上日益发展的客观形势。据测算,在编民警平均年龄已经达到了47.5岁,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工作和服务能力受到一定制约。由于工作繁忙,能够抽出的学习时间微乎其微,所以民警和协管员的知识更新缓慢,对知识爆炸时代的社会管理形式只能疲于应付,对法律的学习运用根本谈不到精、深、透,只能停留在表面常用的几个条款。有的只会开罚款单,对其他文化知识根本没有学习兴趣;个别协勤人员在工作时,态度恶劣,纠正违章不敬礼或敬礼不够标准,语言不文明,说话“冷、硬、横”,对群众的违法行为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有的执法不公,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等。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就难以提高。面对警力少、地域大、交通治安状况复杂的客观形势,就产生了力不从心,勉强应对的被动局面,造成执法和服务质量相对下降,影响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三)宗旨观念不强,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为人民服务从来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生动的实践。本世纪初,全国掀起了学习济南交警的热潮。而济南交警之所以成为当时全国争相学习的楷模,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很好地处理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把为人民服务寓于日常管理工作中,以服务促管理,从管理中体现热情服务。济南交警,留给了全国公安战线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学习济南交警,民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然而,受时代发展的制约,当时各地公安机关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有些仍然延续适用至今,有些已经过时。比如,当时人们通行大都以骑自行车为主,执勤交警以坐岗和定点站岗为主,在岗亭设置了便民自行车、打气筒、雨具等。形势发展到今天,各种汽车进入了千家万户,交巡警执勤也撤掉了岗楼,改成了定点站岗与驾驶警车巡逻相结合的网格式管理方式,便民服务在原来的基础上,需要提供的措施和项目发生了变化。在以前便民工具的基础上,在巡逻车上又新增加了修车工具,充气泵,故障和事故车辆救援设备等等。随着时代的变迁,公安机关应适应发展的脉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要适应飞速发展的客观形势需要,保持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超越于客观形势的发展。应当指出,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为人民服务要立足本职、立足实际、立足长远、立足社会、立足各项管理和执法工作。实践证明,在公安机关抛开管理谈服务,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谓舍本逐末。这一点应当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随着形势发展,西方腐朽思想时刻腐蚀着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头脑。由市场经济带来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时刻冲击着少数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使价值观发生扭曲。有的民警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宗旨观念逐步淡化,特权思想仍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执法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队伍中,还存在民警执勤执法不规范,对群众服务不到位,对群众投诉存在“冷、硬、横、推”现象;有的民警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在工作中不深入群众,不能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警察自身形象,伤害了群众感情,疏远了警民关系。三、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民关系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与人民大众的关系,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警民关系如果不和谐,警民间的矛盾冲突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化解,那么,构建和谐社会就不可能顺利实现。所以,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一)建立健全“大走访”长效机制,听民声、访民意、解民情。2009年初,全国百万民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可以说,“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增进了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拉近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给我们建立健全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来了许多新的经验和启示。“大走访”活动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公安民警一辈子都做不完的事情。我们要总结已经取得的走访经验,努力把临时之举变成长效之策,把走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变成民警的自觉行为。从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角度讲,民警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对群众的安危疾苦漠不关心就是变质。我们要善于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新期盼,切实了解掌握到一些社情民意,做好意见反馈和上报登记工作,做好政法机关联系群众的参谋和助手。不断改进各项工作,要把走访群众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信息采集率,努力实现走访群众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建立健全爱民实践活动的典型表彰机制,进一步营造警民和谐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培养一批爱民实践典型,激励广大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良好工作作风。要借助新闻媒体,对爱民实践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给与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扩大典型的影响力、感染力,从而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亲和力,努力营造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和谐一家亲的和谐氛围。(二)强力推进便民惠民新举措,完善服务促和谐。公安机关一要以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为契机,深入社区、街道、居委会,全面掌握辖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和困难居民的生活现实状况以及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注意搜集就业趋势信息。经过整理汇总,通报给党委政府、劳动局、工商局等单位,为党委政府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依据。二要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能,在户籍管理、驾驶证、护照、行政审批项目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群众办理证、照等业务提供便利。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运送农产品、鲜鱼水菜等农副产品的运输车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同时,交警要对一些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罚款,不扣车,教育后及时放行。要在深化“大走访”活动的基础上,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调频广播、电视台、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爱民热线”专栏,同时利用街头公益广告、告示牌、灯箱,社区、乡村的宣传橱窗等,及时发布各类警情信息,近期执法动态,道路通行状况,恶劣天气形势预报,案件发布等情况,拓展为民服务的空间和范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亲民爱民这条主线,本着“靠前一步,管理变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交通需求,实现便民、利民、惠民能效最大化,积极打造正规化的零违纪、零投诉队伍。公安车管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也要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要坚决执行公安部下发的便利利民十条措施精神,依法公开各岗位工作职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向人民群众公开、透明地办理业务,定期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让群众了解车管业务、关心车管业务,时刻体现出人性化车管服务理念。同时实行首问制和“一站式”服务,实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三)从小事、身边事做起,用真情实感、良好形象改善警民关系。在今年开展的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中,民警们从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做起,使民警进得了群众的门、说得了群众的话、办得了群众的事。既化解了矛盾,又增进了感情;既开展了工作,又解决了问题。在爱民实践工作中,民警们“不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事、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群众调节一些“小纠纷”,办好一些“小事情”,处理一些“小案件”,消除一些“小隐患”,解决一些“小问题”,循序渐进,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从一点一滴中温暖百姓的心。民警学会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多交谈,听真情实语,将心比心,缩小同人民群众的思想差距,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并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实践充分证明,这种工作方法是值得今后大力推广的,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要改善警民关系,就要塑造民警的良好形象。民警的良好形象来自于队伍正规化建设。每位民警都要牢记,自己的每一言每一行都在代表着国家形象,代表着政府形象,直接维系着警民关系,维系着党的执政根基。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建设这个重点,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注重教育培训,健全管理机制,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建设要警力,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综合素质和战斗力。综上所述 ,现今的警民关系基本上处于一个较为平稳、良好的状态,并且公安机关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促进了警民关系的发展。但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今的警民关系多处于培植、换取信任的阶段。要想真正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警民关系,我们的警务工作还应建立起与群众日常沟通机制,以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促进警民关系和谐、亲密。(许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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