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业发展中心职责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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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8 08:31:29
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法律法规及自治区有关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贯彻执行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民和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
3.指导农业产业化布局和产业聚集,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和经济运行分析;
4.坚持贯彻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有关工作,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承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服务和备案工作;
5.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纠纷调解;
6.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和规范化建设,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发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运行,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关政策;
7.开展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收集整理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数据;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地认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交;
8.辅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的编制,参与农产品“三品一标”从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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