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产品如何面对出口绿色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制度,以及征收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保护内容的广泛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和实施效果的歧视性等特征。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达233.9亿美元,实现连续五年快速增长,创历史新高,中国也因此成为全球第四大农产品贸易国。但是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立的壁垒也呈现增长态势。据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03年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的技术性壁垒平均每天增加一项。2004年以来,这一势头有增无减,壁垒还从发达国家扩散到发展中国家,而且检测标准愈发苛刻。
1、我国农产品出口"门槛"提高
目前,在一些国家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已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检验检测项目日益增多,检验标准越来越高。一些发达国家在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时,检测项目日益增多、标准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
(2)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包括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
(3)容易造成扩散效应。一旦绿色壁垒的某项具体措施付诸实施,不仅直接严格限制甚至禁止一些产品的进口,还易引起其他国家效仿。
2、农产品出口市场受到挑战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成为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对象国家之一。目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等。面对其制定的技术标准,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技术手段有限,很难在短期内将其技术指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继续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对我国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3、优势淡化,劣势凸显
我国农产品出口主要依靠价格低廉及国内资源丰富的优势,但在绿色壁垒的阻挠下,竞争优势荡然无存。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我国出口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检验和广告等也要做大幅度的调整。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出口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引发贸易摩擦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像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一类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他们的环保水平和环境标准大致接近。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化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区域以外的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国将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摩擦,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不利于我国外贸的稳定发展。
二、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实行农产品认证以来,对多种产品进行了绿色认证,并为农产品初步实现标准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应看到,这些认证还远未达到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1)了解他国和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公共健康规范。我们需要熟悉并掌握WTO的相关规则和制度,进而充分学习其他国家在世界贸易体制之下制定的公共健康与国际贸易决策,应对出口贸易的各项挑战。
有关部门除了加强在技术层面的努力之外,还应当强调对SPS和TBT协定在法律层面上的认识。这些可以使我们充分了解WTO成员为合法地采取保护公共健康的贸易措施必须符合的条件,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或相关机制。
(2)建立强制性标准通报和咨询制度。现在,过去的生存性农业现在要转向市场、竞争性农业,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却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检测检验手段、质量控制体系。在生产、流通和质量安全管理上与国际市场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应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的研究,多渠道收集国外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加强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建立相关的情报系统;借鉴国外的经验,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市场,帮助农民、企业及时了解有关国际技术壁垒动向,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患于未然。
(3)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贸易战已由关税、配额之争演变到"标准"之争。修订现有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才是突破绿色壁垒的切入口。标准修订的重点应放在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安全、环保卫生标准,生态农业和高新技术农业标准上;将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纳入标准管理轨道,建立种植、生产、加工、包装等诸多环节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环境安全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标准,逐步形成与国际标准相匹配的标准体系,同时健全国家标准复审制度。
①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目前中国出口的农产品疫病、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仍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动植物卫生水平;进一步推广"定单式农业"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②要加快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步伐。目前,在出口方面由于我国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成为扩大出口的障碍;在进口方面,由于我国的技术标准低于国际标准或无国际标准的动植物检疫,其他国家不合格的产品因符合我国的标准而进入中国市场,将直接导致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经济威胁乃至生态危机。因此,必须加快我国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步伐,与国际接轨。
2、积极应对,破除壁垒
(1)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国内立法能否用于限制国际贸易,依据多边环境条约而采取的贸易措施是否违背WTO的自由贸易原则,都尚存争议。一些国家运用WTO争端解决程序,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关条款,并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为中国农业扩大出口创造条件。
(2)积极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利用现有WTO机制,要求主要进口国取消不合理的技术性限制措施,努力寻求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中应有的优惠待遇。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开展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应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相关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和活动,主动参与或承担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努力争取在国际标准上的话语主动权。同时,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为农产品出口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
(3)加强环保宣传,倡导绿色意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把绿色贸易思想作为开展国际、国内贸易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顺应世界绿色潮流,促进可持续发展。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中国绿色食品的进程
发展生态农业对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生态环境、社会协调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出口产品集中在低附加值、密集型产品上,价格是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指标。我们不能一直遵循劳动力成本低这一静态的比较优势去参与国际竞争,而应通过国家力量,创造动态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经济产业,带动高科技农业和产业结构升级。生态农业是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相结合的产物,是环境与发展的最佳结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生态农业建设必须纳入全国农业发展规划。中国生态农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生态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为主导的绿色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重要。为加快我国生态农业的跨越式发展,"生态农业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已被列为"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重大专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将把我国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农民进行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
(2)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生态产业的发展,把生态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农业结构的重点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绿色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我国具有开发有机食品的得天独厚的条件--生物品种繁多,且绝大多数未经基因重组;农村劳力资源丰富。然而由于体制和效益上的原因,涉农科研机构的先进生产技术很难迅速转化为先进生产力,造成长期以来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率偏低。因此,科技对农业的支持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绿色壁垒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3)利用市场机制培育我国生态农业产品市场。扶持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整合我国农产品出口力量,克服企业规模小、分散的局限性,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附加值。
国贸问题,中国农产品国际分工想要发挥更大优势,应该从哪方面做努力
有一篇文章不错,供你参考: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各国之间贸易摩擦不断,贸易战此起彼伏。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越来越多。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既有外因,也有内因;既有宏观原因,也有微观原因。国外对我国农产品愈演愈烈的反倾销,我们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应协调一致,上下联动,构建系统、科学的反倾销防御体系。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越来越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张志彪副秘书长说,自1980年以来,涉及食品土畜行业的反倾销案商品有薄荷醇、塑料编织袋、松香、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苹果汁等17种,被诉案件39件,涉及金额约3亿美元。1995年以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组织了对蜂蜜、小龙虾、大蒜、蜡烛、浓缩苹果汁、蘑菇罐头等6种商品10件反倾销案进行应诉和行政复审。为什么我国农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如何应对?下面我们对以上问题予以分析。一、我国农产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国外对我国农产品提起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既有外因,也有内因;既有宏观原因,也有微观原因。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和农产品的重要地位国外愈演愈烈的反倾销,追根究底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多样化形式。近10年来,美欧等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慢,经济普遍不景气,贸易逆差不断上升,失业率居高不下。例如美国的贸易逆差从1997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4800亿美元左右,2003年贸易逆差继续扩大,为5357亿美元,比上年又增长了12%,占其GDP的5%以上。各国政府都在努力扩大出口,以此进一步带动资本和货物的流动,推动GDP的快速增长,解决劳动就业等问题。同时,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又尽量用各种手段限制其他国家商品的进口。乌拉圭回合后,降低关税保护水平成为各国贸易政策的国际义务,国际贸易保护的手段逐渐转移。比较WTO成员方保护国内市场所能采取的几种方式,反倾销是最好用的。其程序简便易行,又能够有效排斥进口,还不易招致报复,因此被各国视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最佳办法之一而频繁采用。农产品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历来是受高度保护的部门。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格局中,世界各主要农产品的进口国和出口国大多保持着较高的农业保护率,欧盟农产品的名义保护率在1980年为35.1%,而日本为83.1%。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保护率也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农产品协议》的签订使各国对农产品的保护手段大大减少。虽然《农产品协议》规定有 “价格触动”和“数量触动”条款,但反倾销和这些措施相比,更加“适用”,加之我国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大幅增长,许多国家担心我国农产品会冲击其国内市场,为了防止本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受到伤害,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企业纷纷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实施反倾销政策。2.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快速发展中国是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其不断发展的对外贸易,让许多国家暗怀戒心。据我国海关统计,2002年我国实现进出口贸易额6208亿美元,居世界第四位。2003年进出口贸易额8512亿美元,贸易顺差200亿美元。2004年进出口贸易跃居世界第三位,贸易总额达1.1万亿美元。我国的农产品2000年进出口贸易总值是268亿 全国中文经济类核心期刊 19WTO规则与政策美元,比上年增加23%;其中出口值为56亿美元,进口值为112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和7%。农产品国际贸易顺差为44亿元,是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1995年以来,农产品进出口值最高的一年。在2001年,我国的粮食出口贸易额从2000年的11亿美元降为4.86亿美元,而相比较具有较大机遇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产品,依靠其价格优势,而非质量优势,在近几年的对外贸易中均为顺差,2001年同比增长达12.5%以上。在历史上,反倾销调查与贸易逆差显示出密切的相关性,拥有大量贸易顺差的国家往往成为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欧盟、日本等国都有过类似的命运。农产品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而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价格便宜,在这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因此,国外经营日益恶化的产业纷纷提起反倾销申请,希望借助这种手段将中国农产品挤出本国市场。3.美欧等国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而采用“替代国”价格的歧视性政策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取得实质性的发展,截至2004年年底,共36个国家(地区)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是美欧等国家仍然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一些国家在对中国的所谓反倾销中经常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滥用该条款,可人为地高估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结果依据“替代国”方法被课征高额反倾销税。这种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和做法不但使大量中国产品因征税而退出当地市场,更严重的影响在于它客观上诱导了进口国当地产业不断通过反倾销手段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从而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现实竞争力受到压制,未来潜力遭到窒息。例如对中国产蘑菇的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选用印度尼西亚为“替代国”。印尼的蘑菇是在空调条件下生长的,中国的蘑菇是在自然条件下生长,二者的生产成本绝对不同。但美国商务部却拒绝从印尼的生产成本中扣除空调费用,因而裁定中国蘑菇倾销。又如,在猪鬃毛刷案中,欧盟以斯里兰卡为替代国,因为宗教的原因,斯里兰卡根本没有养猪业,猪鬃要进口,而中国猪鬃产量占世界产量的85%,以斯里兰卡为标准,使中国猪鬃的比较优势立即化为乌有,而且很容易得出倾销的结论,使中国企业蒙受不白之冤。4.农产品行业不规范的贸易秩序导致低价竞争现象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的下放,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急剧增加,国家宏观管理措施不配套,加之我国农产品附加值、科技含量低,因而出现了哪个出口商品成本低、经济效益好,各方就一哄而上的局面,导致多头对外、低价竞销,不但导致肥水外流,利润损失,而且为外国对我国反倾销提供了借口。例如中美浓缩苹果汁反倾销案,美国申诉方的理由就是中国1995年到1998年间,浓缩苹果汁对美出口量增加了997%,平均价格下降了53%。又如,日本是我国蔬菜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蔬菜进入日本市场最初靠的是低廉的价格。靠此战略,我们在日本的市场份额很快超过了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随后的事实却让我们渐渐品味到了苦涩和无奈。蔬菜在日本市场份额虽然增大了,但出口蔬菜的年平均价格却下降了,其中,保鲜蔬菜价格下降幅度最高达41.4%,日本为保护本国农民利益,对中国进口菜屡屡发难。5.以前案件应诉不力引起反倾销的“连锁反应” 由于加入WTO时间不长,企业对反倾销普遍显得观念滞后,很少企业能够积极应诉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这样,使得国外企业认为对我国进行反倾销非常容易,从而增加了他们对我国“告黑状”的野心。据统计,近几年我国企业应诉率不到70%,其中胜诉率不到40%。事实上应诉与不应诉后果是大不一样的。如中美苹果汁案中,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0-27.57%,未应诉企业统一为51.74%。而且我们越是害怕被指控倾销,对方越是得寸进尺,从而引起反倾销的“连锁反应”。最典型的莫过于1994年美国裁定“中国大蒜倾销案”之后,起诉方律师抓住我方企业不愿应诉的弱点,又鼓励蜂蜜行业对我国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同时这家律师事务所又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我国企业提起诉讼,接下来是蘑菇罐头,然后是靛蓝染料。虽然是小行业的“连锁反应”,但也影响了我国高达3亿美元的出口。可见,应诉不力不仅直接导致裁决高税率和退出市场,而且由于申诉方屡战屡胜而诱发连续不断的反倾销申请与立案。二、我国应对农产品反倾销的对策1.争取“市场导向行业”地位,获得公平待遇根据中国入世协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在2016年才获认可。由此带来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WTO规则与政策20 全国商情国外在反倾销调查时,往往不考虑中国价格而采用过高的“替代国价格”来计算成本,大大削弱了应诉胜算。但这并非一道不可跨越的门槛。根据WTO的约定,即使在2016年之前,中国企业也仍可单独争取“市场导向行业”的认定,这远比倾国家之力在国际上展开大规模游说活动、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现实得多,而且中国企业争取“市场导向行业”的标准要低得多,一般只需要证明行业非国有企业主导或垄断,价格由市场决定没有补贴等。这方面,中国的打火机、甲酚等行业已在欧洲的反倾销诉讼有成功先例,整个行业因此受惠。2.锻造中国农产品品牌,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农产品企业要依靠价格低廉在国际营销中进行竞争,但应注意避免恶性的低价竞销,维护良好的出口秩序。农产品企业更要学会多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即在产品质量、花色、品种、包装、广告及市场服务的竞争上下工夫,力争以质量、价格的双重优势占领市场。“先品牌之忧而忧”,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上下工夫,适时改变我国的出口战略。要以市场为中心,选准和创造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并以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培育支柱产业,扩张市场,从而提高品牌的营运能力。3.健全反倾销预警机制,防范反倾销指控从以往反倾销案我们发现进口国提起反倾销都会有一个酝酿过程,如果能够依托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建立一个反倾销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对方的动向,并作出调整,如控制出口节奏,适当提高出口产品价格,则可以使我国企业在外国欲提起反倾销调查前事先获得信息并作好准备,同时又可以把部分尚未提起的反倾销调查消灭在萌芽之中,从而减轻反倾销对我国出口产品造成的压力。4.调整行业协会的定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在代表受损企业提出申诉和代理被申诉企业进行应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的行业协会大都由原来的行业主管部门转变而来,民间色彩淡薄,行政色彩浓烈,不利于组织企业应对国外产品的倾销行为。因此,调整行业协会的定位及职能,以便在今后具体承担起指导、组织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国内企业,有理、有节地指控或策略地撤诉,并尽可能提供人力、物力、技术上的支持职责。5.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应诉,打击对华反倾销的嚣张气焰国外反倾销法一般都规定,如果被诉企业不应诉,法庭可以完全按照起诉方的现有资料直接做出“缺席判决”。惟有奋起应诉,努力证明本企业是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才有希望避免被实施“替代国政策”或被实施所谓的“现有最佳资料”做出不公正的裁决;消极被动地等待裁决,终会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企业一旦遭遇反倾销指控,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将遭遇反倾销可能带来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既能维护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又能提升国际形象,打击对华反倾销屡战屡胜的嚣张气焰
中国既是一个农业大国,又是人口大国,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农民不富,中国不富”,农产品的稳定对中国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中国加入WTO之初,曾有不少人士担忧中国农产品将遭受来自国外农产品的强劲冲击,因而动摇中国的国本。加入WTO以来的五年多时间里,中国农产品在挑战中发展了自己,出口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出口可以高枕无忧了。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随着中国开放度的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将更复杂,应对工作更艰巨。为此,我们需要全面的理解农产品的出口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我们目前存在的差距,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才能确保农产品稳步健康发展。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现状
(一)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分析
中国农业基本上是一个以满足内需为主的产业。从贸易差额上看,在加入WTO以前,中国农产品贸易在大部分年份都保持顺差。加入WTO后,2002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大幅度增加。据统计,2002年全年中国农产品出口达到180.2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0.8亿美元,同比增长12.8%,当年农产品贸易顺差为57亿美元。进入中国入世第二年,中国农产品出口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截止03年底,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达到212.4亿美元,进口总额达到189.3亿美元,仍实现贸易顺差25亿美元。2005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总值达到272亿美元,比建国初期的5亿美元,增长53.4倍。但是,随着中国农产品进口关税的降低,中国农产品在这个时期进口增长幅度也在加大,超过了农产品出口的增长幅度,甚至出现逆差现象。据统计,05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514.2亿美元,其中农产品出口233.9亿美元,进口28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4%,成为仅次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全球第四大农产品贸易国。农产品出口虽实现连续五年快速增长,却出现了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自1984年来的首次逆差。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特点
1、农产品出口结构
我国农产品出口反映了中国农业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结构特征:一方面,中国出口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高价值农产品为主。如2003年中国出口新鲜及冷冻水产品33.4亿美元,占全部农产品出口的15.7%;蔬菜出口21.8亿美元,占10.3%;园艺产品出口52.7亿美元,占24.8%;畜产品出口27.3亿美元,占12.9%;四类产品出口合计占农产品总出口的63.9 %。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品出口增加。2003年中国农产品加工品出口85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0.2%。其中蔬菜水果加工品出口21.7亿美元,占农产品总出口的10.2%;水产品加工品出口19.3亿美元,占9.1%;肉类加工品出口7亿美元,占3%。总的看来,我国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优势正在显现。
2、农产品出口的地区分布
中国主要的农产品出口省份是山东、广东、浙江、辽宁、吉林和福建等,其中山东是农产品出口增长最快的省份之一,山东自2000年超过广东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省。总体来说,中国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国农产品出口前十位省(市)中有8个属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农产品出口占全国的16.6%,其中只有吉林省出口超过10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五,黑龙江出口超过5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九;目前西部十省农产品出口较少,2003年西部十省出口农产品13.74亿美元,仅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5%。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问题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现状表明,中国农产品出口自入世以来出现了转折性变化,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在中国农产品继续保持比较优势、出口潜力较大的同时,目前还存在一些影响农产品出口的突出问题。
(一)国际竞争力总体不强
在国际市场上,我国部分农产品具有良好的国际竞争力,如园艺、畜禽类产品、水产品等。但从出口额来看,除了蔬菜略有增加,其他农产品出口不进反退。表面上看,这是由于其他国家在家禽和动物进口方面设置的种种非关税壁垒,成为中国相关农产品出口的障碍。但究其深层原因,还是在于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未得到根本提高。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面临着双重压力:在生产方式上,我国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和价格高。据统计,我国近年的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的生产成本中,人工费用占到35%~53%,使得原本具有价格优势的大宗农产品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相当,出口竞争力下降。而发达国家农产品人工费用则不到10%。在产品质量上,我国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农产品安全问题突出。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愈演愈烈,成为目前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新特征,严重影响中国扩大农产品出口。从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针对农产品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看,中国农产品出口面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体现在检验检疫壁垒和身份认证壁垒。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完整的保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既规范了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例如日本对入境的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在植物检疫方面,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对于来自或经过发生该病虫害国家的寄生植物均严禁进口。农产品还需要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对于强制性检查食品,要逐批进行百分之百的检验。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三)农产品出口遭遇着“绿色壁垒”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制订较高的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而我国农产品质量大多达不到这样的水平。入世后,我国一些农产品就因为农药、化肥残留较高而被一些国家禁止进口,有的农产品则因为难以得到进口国的质量认证及其包装标签认可而不能出口。在这方面受阻最重的当属畜产品,其主要原因:一是检验检疫标准提高,检验指标范围扩大。如欧盟从2002年初,因在我国出口的兔肉、鸡肉和冻虾等产品中检测出含量为200mg/kg的氯霉素而停止从我国进口该产品,而上述氯霉素含量在国内则无法测出。“绿色壁垒”已成为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
(四) 反倾销 与我国农产品出口
据统计,从1979年中国出口的糖精钠在欧盟被 反倾销 起,截止2005年已有超过30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起诉500余起 反倾销 调查,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中国出口产品贸易额超过150多亿,中国农产品出口也遭遇反倾销调查。例如,2003年12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对来自中国、巴西、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家的冻虾进行反倾销调查,要求对中国的虾产品征收119%—267%的反倾销税。显然,中国虾产品在美国市场将受到沉重的打击。需要高度重视的是,随着中国农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和出口的快速增长,中国农产品面对的反倾销争端将日趋频繁和激烈,有可能成为今后不能回避的出口障碍。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对策
中国农产品面临国际市场上的严峻形势,只有结合农产品出口贸易状况,从源头上攻关,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产品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出口竞争力,积极应对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才能使中国农产品持续发展,并力争上一个新台阶。
(一)利用比较优势,优化农产品进出口结构
农产品进出口结构是以优势格局为基础的。我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和建设资金有限,应该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如猪肉、禽肉、水产品、蔬菜、花卉等,以比较优势为基础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结构,以国际农业资源配置调整国内农业资源配置,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初级农产品出口占80%,深加工产品出口占20%,而世界农产品出口大国荷兰初级农产品与深加工产品出口的比例为1:3。另据有关方面分析测算,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品占其总生产量的90%以上,加工转化后产值增加2-3倍;而我国农产品加工品只占总生产量的25%左右,加工产值只增加30%左右。因此,今后应把重点放在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上,这是促进农产品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出口的最有效途径。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是破除国外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也是提高出口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今后,应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动植物卫生水平;进一步推广"公司+基地"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和完善出口优势农产品及相关农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我国政府应加强通报咨询网站建设,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企业提供WTO/TBT通报、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国际上技术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信息。加强对发达国家和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技术标准、技术政策、有关法规、标准结构和内容的研究,密切注视全球技术性贸易措施变化的新动向,使农产品适应国际标准,避免陷入技术壁垒的陷阱。
(四)加强与农产品进口国的磋商、交涉和谈判
技术壁垒的产生和作用既有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同时也包括科学评估、观念的认同等。一些国家实施技术壁垒而又缺乏科学依据,我们要加强同这些国家的磋商、交涉和谈判,争取减少我国农产品遭受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同时,要加强对国外进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提高疫情截获率,充分运用WTO规则,科学合理地应对技术壁垒。
(五)实施绿色品牌战略
当前,缺乏品牌是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软肋。当今国际市场的竞争已进入了品牌竞争时代,中国要冲破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必须走“被市场认可”的品牌之路。因此,专业户特别是基地和企业要树立和增强品牌意识,学会打造品牌,尤其要打造绿色品牌。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优势和品牌整体竞争优势日益显现。我国企业在发展上要抓住这个机遇,大力开发绿色品牌农畜产品。
(六)提高企业反倾销应诉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预警机制
一方面,当我国农产品在国外被诉倾销时,企业要积极应诉,认真回答外方提出的问题,这是厉害关系人的义务,也是厉害关系人的权利,所以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诉。另一方面,依托各行各业协会主管部门,尽快建立农产品的价格监测系统,发现有竞价销售和对某一市场出口大幅增加时,要发出“警报”。农产品预警机制不仅要关注我国农产品在国外遭到的反倾销和限制进口的动向,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这类反倾销纠纷案件也极为关注,因为别国的遭遇很可能是我国的前车之鉴。
今后,国际环境将更复杂,而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我们应正视困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并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合作,减少摩擦,积极推动我国农产品出口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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