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壁垒的问题及对策
1、 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会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设置绿色壁垒之后,受限产品的国际贸易额减少。但是如果在设置绿色壁垒之前,该类产品的国际贸易额有一定的增长速度下降,而并不必然导致国际贸易额绝对量的减少。
2、 对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影响
一般来讲,农产品贸易受到绿色壁垒影响的程度超过工业制成品,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受到绿色壁垒影响的程度超过技术密集型产品,同时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壁垒影响的程度超过发达国家本身,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变化,阻碍和损害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
3、 对进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起到限制进口,引起进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上涨和保护本国的市场和生产的作用。由于有污染的产品被绿色壁垒阻于国门之外,进口国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清洁的产品,但由于产品价格上升,进口国的消费者必须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所需的商品,而有关厂商却从中获得高额利润。
4、 对出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对出口国不同的生产厂商的影响是有所不同的。对于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生产绿色产品的生产厂商,其在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绿色壁垒阻碍了国内许多厂商的出口,竞争对手锐减,出口市场广阔,而且国际市场上绿色产品价格上升,更使得生产绿色产品的厂商能够补偿由于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而增加的成本。对于不能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依旧采用旧的有污染的生产技术进行生产的厂商,其境况将严重恶化。国内该类产品供给大大多于需求,短期内产品积压,使得价格下跌,产量减少。消费者将得到价格上的实惠,但同时却要承受使用有污染产品所带来的副作用。
5、 对我国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正面临越来越多来自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总体来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份额、贸易机会、企业和商品信誉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国外消费者对我国部分产品尤其是农产品食品信心下降,对我国出口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具体地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从产品出口的市场范围来看,我国目前的主要出口方向仍然是日本、美国、东南亚、欧盟、韩国等国家,对它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80%,而这些国家(或地区)多数是环保主义倡导者和拥护者,也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发源地。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销路极易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从产品的出口增长速度来看,由于我国的出口市场相对单一、固定,一旦目前的市场销路受到影响,出口的增长速度必然有所下降,尤其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专门针对我国的某些商品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该商品的出口会立即出现停滞,如不及时采取对策,就会影响到整个产业的发展。从企业的出口成本和出口效益来看,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多数是以环境标准和标志的形式出现,要想实现其环境标准、获取其环境标志,就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环境质量;同时还将增加有关的检验、测试、认证和公关等手续以及相关的费用,从而使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价格优势大大削弱,丧失了国际市场竞争力,企业的出口效益日渐下降。从我国的对外贸易关系来看,由于遭遇了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稍有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因此,必须恰当处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冲击。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1、坚持可持续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模式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21世纪议程的发展中国家,“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中国在未来和下一个世纪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在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系中华民族生产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建议明确提出以可持续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模式,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2、发展绿色产业,提升我国国际形象
目前,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己高于美国、日本、印度和巴西,如果只注重提高开放程度,会因贸易条件的恶化,造成资源外流。因此应该提高我国贸易的质量,优化贸易结构,其中使产品符合环境标准是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1)重视科技投入,发展绿色产业
既然绿色贸易壁垒是我国企业无法回避的贸易问题,那么,利用绿色贸易壁垒带给我们的启示,提高我国产业的环保标准,发展绿色产业,实现体现人性化的生产和管理以及服务过程,就成为未来企业发展的方向,政府应该从宏观上给予企业相应的引导和支持。
(2)以环境标志为引导,提升工业制成品质量
工业制成品质量的提高是突破国际市场环境壁垒的关键。因此应该在有条件的企业和产品中,推广环境标志的认证工作,以环境标志为引导,提升工业制成品质量。
(3)结合IS014000标准,促进环境友好产品出口的贸易
IS014000系列环境标准作为一套科学有效的环境管理标准,其实施已成为国际潮流。但在我国,IS014000管理体系的实施还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发展和推进。因此要尽快配置环境管理的硬件设备和完善各种法规,积极推行IS014000,使更多的企业生产符合国际环境标准要求,促进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3、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1)收集、跟踪国外的环境壁垒动态,建立有关的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咨询机构,加强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主要贸易对象国环境壁垒繁多,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大,应该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环境壁垒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了解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法规、技术和标准,同时加强对有关环境问题的公共技术的研究,建立咨询点,便于为企业服务。
(2)加快我国相关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并与国际先进标准逐步接轨。应该投入必要的资金以完善检测的技术条件,使部分有条件的专业检验机构通过国际认证以获取直接颁发国际绿色通行证的授权,并力争成为相关国际组织的成员。
(3)为确保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合理有效地保护国内主导产业和幼稚产业,应参考国际规范,建立自己的环境壁垒体系。坚决禁止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包括危险废弃物和国外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技术和设备等)进口,加强进口商品检验和检疫力度,防止危害人民安全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4)建立我国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国际标准、各国政府及其标准化机构经常对其环保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如果企业信息不畅,不能及时掌握变化了的标准和相关信息,就无法及时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对策,无法有效地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因此,政府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必须高度重视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的重要性,及时搜集、反馈国外贸易壁垒的变化情况,认真研究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出口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出口环境。
4、重视环境法规的完善和对外协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环境执法,真正实现环境成本内在化。从环境税收立法入手逐步完善各项环保法规,使之向绿色产业倾斜,鼓励清洁生产;环境立法应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尤其是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经济活动中的违犯环境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建立一套绿色保障制度体系,在推进清洁生产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成本间的关系,达到环境保护与降低生产成本目标的“双赢”。
(2)应加强对外的公关协调工作。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用各种国际公开场合反对发达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壁垒要求,要求给予发展中国家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制定新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以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广泛树立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建立起符合严格环境标准的产业体系,并运用绿色贸易壁垒来阻挠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出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渐高涨的公众环保热情和环保要求。我们就以全民环境教育为基础,逐步树立“诚实、守信、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道德观,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需求”,摒弃“奢侈浪费、污染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广泛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求助: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案例有哪些?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产品出口大国。但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凭借他们在科技、管理、资金及环保方面的优势,为达到保护贸易的目的,推出了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即绿色壁垒,本文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 农产品出口 影响 策略
我国是一个农产品出口大国,我国的农产品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科学技术含量不高,相比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产品市场,制定了苛刻的技术、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限制我国农产品进入其市场,绿色贸易壁垒这一看似“合法”的非关税壁垒便应运而生。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和服务加以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它的特点有内容的合理性、形式的合法性、保护对象与范围的广泛性、实施效果的歧视性。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等。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技术等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然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但其弊远远大于利。
1.正面影响
(1)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我国农产品要通过绿色壁垒进入国外市场就不得不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质量,那些农药含量高的农产品就必须被淘汰,产品更加绿色化。
(2)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绿色壁垒所采用的技术标准通常是以先进的环保技术为基础的,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者为达到这些要求,就不得不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因此我国的农业技术水平能够得到提高。
(3)有利于我国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壁垒是为保护环境,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而设立,通过绿色壁垒的实施,可以促进我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负面影响
(1)限制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增长速度,使我国农产品出口量下降。我国的农产品因达不到发达国家设立的标准,许多农产品被退回或被封杀,这就大大限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如我国出口到日本的绿茶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而被退回,出口到欧盟的蜂产品以氯霉素超标为由而遭封杀等。
(2)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 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我国国内的农产品生产者为达到国外的苛刻的技术安全标准,不得不增加生产成本,以及有关环境的检验、测试、认证等手续的额外费用,我国多是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有价格优势,而国外苛刻的技术要求就削弱了这种优势。
(3)加强了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控制。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制定了苛刻的贸易技术标准,限制我国农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借保护环境之名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进行限制。
三、我国农产品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原因
1.国内原因
(1)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我国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生产规模小,基本是传统的家庭式生产,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科技含量较少,因此生产效率比较低,生产的产品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
(2)农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生产者的安全和卫生意识不高,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色素等。在接受国外产品检验时,往往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2.国际原因
(1)国外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根据H-O定理,一国应出口该国充裕要素密集的产品,我国许多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价格上就获得了比较优势。但许多发达国家在我国加入WTO后,设置绿色壁垒来保护国内市场。
(2)人们对健康和环境越来越重视。为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提倡 “绿色革命”,绿色贸易壁垒便是一种体现。我国的许多农产品由于含有许多超标的化学成分,因此被发达国家拒之门外。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策略
1.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环保农业
首先,扩大农产品的生产规模,调整农产品生产方式,应用高新技术,把分散的生产转向综合产业化生产,形成标准化的规模生产;其次,发展绿色环保农业,农业生产者应树立绿色观念,减少农药的使用,引用科学的、绿色的生产技术,提高环保意识,维护生态平衡。
2.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对外出口范围,开展多国营销、绿色营销
面对发达国家的故意为难,我国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应考虑寻找新的市场,将农产品的出口范围扩大到发展中国家,避免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在进行农产品贸易时,应采用先进技术,加工、包装、运输农产品,绿化产品价值链,开展绿色营销。
3.发挥政府职能,维护我国的正当权利
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职能,制定绿色政策,鼓励绿色产品的开发和出口,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绿色补贴,同时必须建立起与国际统一标准一致的质量监控体系,并且通过外交维护我国的正当权利,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共同应对发达国家不合理的绿色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指对进口产品使用不合理的技术 法规 、标准,设置复杂的认证、认可程序。
技术壁垒指的是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技术性措施。
●技术 法规
目前,发达国家颁布的技术法规种类繁多,有些国家更是热衷于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名,制定各种法规,以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
如2005年8月13日欧盟生效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WEEE指令) 规定 :对于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由生产者提供;2006年7月1日,欧盟又实行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对电子电气设备中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所容许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要求。这两项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民用电子、电气产品,都对我国家电和电子产品对欧洲市场的出口产生直接的影响。
●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对于许多产品还 规定 了极为严格的技术标准,其中,既有生产标准,也有安全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随着竞争的加剧,发达国家有意识地利用标准作为竞争的手段,有些标准的规定甚至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专门用以针对某个国家的出口产品。
波兰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向欧盟通报,对原产于中国的带弹力绳的彩球玩具的检测结果表明,自带的21厘米长的弹力绳可弹至100厘米,儿童将球弹过头顶时,该弹力绳有缠住脖子并使儿童窒息的危险。尽管迄今为止尚未发生过类似事故,但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波兰已从去年5月24日起要求进口商在波兰报纸上刊登消费者警告,并向已经购买此类玩具的消费者召回产品。
●质量认证
各国实行的质量认证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各国认证体系之间的差异、认证机构地位的不同、检验机构水平的不同、强制性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的不同,即使各国所采用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相同,仍然会成为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商品包装和标签
对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了苛刻的要求和烦琐的内容是许多国家设置贸易壁垒的又一手段。许多出口商为了符合进口国的复杂的规定,不得不重新包装或改换商品标签,一方面增加了商品成本,削弱了商品的竞争能力,而且稍不留神就会被对方拒之门外。
案例:
2005年10月31日,英国贸易与工业部消费者保护局向欧盟通报,原产于中国的牙刷质量不过关,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检测结果标明,透明塑料制成的牙刷头接触到牙膏中通常含有的薄荷油就会出现张力裂纹。如果牙刷头断裂,牙刷毛就会脱落,误吞牙刷毛有窒息的危险。在英国曾发生几起牙刷头断裂的事故。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英国和爱尔兰已从去年10月24日起禁止销售该产品,并要求贸易商采取召回行动。欧委会据此在欧盟范围内对该产品发出消费者警告。
2006年4月20日,英国贸工部向欧盟通报,原产于中国的玩具---多色发婴儿奶嘴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检测结果表明,玩具奶瓶的部件可能脱落,婴儿有被窒息的危险。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英国已在全国范围禁止销售该产品,并要求销售商采取召回行动。欧委会据此在欧盟范围内对该产品发出消费者警告。
== 检验检疫 壁垒==
即对进口产品设置苛刻且不合理的检验、检疫标准和检验、检疫程序。
● 检验检疫 标准
有些国家利用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的优势对商品的农药指标给予严格的限定;有些国家会很随意地对进口产品设置不合理的检验标准。
日本规定菠菜中毒死蜱最高残留量为0.01ppm,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制定了类似的严格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和美国未制定该标准,欧盟规定的限量为0.05ppm。
●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
有些国家为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当借用技术标准等措施达不到保护目的时,则在产品的试验、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上设置重重障碍。
埃及规定进口的 棉花 在原产地和埃及都必须经过熏蒸处理。这种做法增加了进口商品的成本,对贸易有着明显的阻碍作用。韩国法律规定,新鲜水果须经韩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病害虫风险评估后才能进口,而这一评估过程往往耗时数年。
案例:
2006年5月起,日本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最终草案》,该草案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食品的准入门槛。目前全球约有700种农药,即便是拥有先进设备和检测人员的日本横滨进口食品检疫检查中心也只有检测其中200种农药的能力。即使这200种农药的检测,也因化验数据收集和管理工作量大、设备和人手严重不足而影响工作进度。据日方承诺,他们要在2007年底才能把所有项目的检测方法公布出来。
肯定列表制度规定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专家称,按照肯定列表的标准,吃一棵菜要检测200个项目。因此到目前为止,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被认为是最为严苛的检测标准。残留控制和农药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将使我国输日产品的成本大幅增加。日本作为中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肯定列表的实施已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对日本的出口。
2006年6月2日,中国出口日本的甜豌豆被日方要求收回,成为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首件超标被查的农产品。此后,我国鳗鱼、干青梗菜、大粒花生、冷冻木耳、天然活泥鳅等产品被陆续查出药残超标。据 海关 统计,去年6月,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大幅下降,当月出口额同比下降18%,其中水产品的对日出口基本停止增长。据专家保守估计,日本肯定列表的实施将对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产生致命影响。
特别令人高兴的是在日本正式实行肯定列表制度3个月后,崇明县的 上海 宝岛蟹业有限公司拿到了 上海 市第一张蟹粉出口证明。此前,商务部曾根据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水产品被列为我国出口风险较高的大类商品之一。
即对进口产品不公正地实施 反倾销 措施,贸易救济调查程序不透明,特别是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所谓非市场经济方法。
入世以来至2006年6月,国外共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案件288起,我国成为贸易救济调查最大目标国。其中, 反倾销 仍是我国遭受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手段。美国商务部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予中国涉案企业市场导向行业地位,并且经常因为印度的相关信息比较容易获得,而最终选取印度作为替代国。我国出口企业因此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受严重损失。欧盟仅在少数反倾销调查案中给予我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多数情况下仍坚持对中国企业适用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推定。
案例:
美国对中国铅笔企业反倾销以及中国企业抗辩,这些年来可以算作一年一度的例行节目。1993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上海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铅笔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频频抗辩成功,2005年甚至争取到0.15%的零关税,2006年涉案的另6家公司在终裁中也拿到了12.37%至26.62%不等的单独 税率 ,而其他所有铅笔企业都面临114.90%的高额关税壁垒。受第一铅笔2005年零关税的激励,中国企业积极应诉。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铅笔生产和出口国,每年铅笔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7成左右,出口量则相当于国外总产量的1.5倍以上。庞大的产销数量使得企业市场拓展的余地相当有限,因此维护现有市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铅笔企业表示,由于美国每年的反倾销关税不尽相同,上上下下波动很大,使得他们的出口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而且美国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实在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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