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什么时候实行的
三农政策开始实行的具体时间为:2004年 12 月 3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2004年,在宏观调控中注重加强农业,实行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这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有9亿,占全国人口70%;农业人口达7亿人,占产业总人口的50.1%。因此“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解决 “三农”问题也就成为党和国家的大事。
过去,农村实行农业社集体化生产,在那个年代,真正突出了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农民集体出动,兴修水利,垦荒拓田,修河筑坝等等,这一系列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直至现在依然被广泛应用,而且在农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它的缺点不断被放大,因为农民集体劳动,集体均分粮食,造成“吃大锅饭”现象,更为突出的表现为有些农民出工不出力,粮食产量很低,农业生产效率十分低下,无法有效推动农业向前发展。
于是,在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大包干”,在土地承包协议书上按下分田到户的红手印,正式拉开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这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起始由来。其实质就是将原来集体化的土地,划分成单家独户的农业生产模式。这在那个阶段,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粮食产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它保留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确立了农民家庭的承包经营权。实承上,就是让农民自主经营土地,因地制宜自主决定农业种植生产。这样一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土地真正成了农民的“命根子”,实现了农村发展的伟大飞跃。
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及农业科技的普及,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一家一户的农业生模式,已经显示出了极大的弊端,不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求,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和产业化的发展;与此同时,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呼之欲出,才能更好地推动农业向市场化发展,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力增加农民收入。
自2019年底,各地完成了土地确权,这标志着土地流转的序幕的拉开。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种植的科学化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事事。同时,农业机械化、田间管理信息化、农产品的标准化,才能产出更加优质的农产品,也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所以,农民就要抢抓适度规模经营的机遇期,这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我们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种植模式,以难以达到的这个要求的。具体表现在年轻农民都进城务工,使得有限的劳动人数大大下降,加之土地极度分散,大型机械难以耕作。农民自家种地,科学种田知识匮乏,过度施肥、施喷农药,造成各种资源的严重浪费和土壤污染,生产出的农产品很难达到市场要求的标准化,不但无法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而且在市场上也没有竞争力。因此,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将改变当前这种方式,这也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因此,分田单干预农村集体化土地经营,它适应了不同发展时期的农业生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我们不能因为农村社会发展到现阶段,需要适度规模化经营,而就否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田单干的巨大作用;也不能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造成了单田分干,就得出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结论。所以,利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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