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畜禽防疫工作
加强动物防疫监督 提高动物防疫质量
畜牧业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我国畜牧业发展面临动物疫病、畜产品安全等问题的制约,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是畜牧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来解决,强化动物防疫监督、严格执法、规范动物防疫秩序,才能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实施、才能维护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动物防疫工作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畜牧业生产国,要提升畜牧业的生产潜力和国际贸易能力,必须在国际竞争全世界范围的背景下,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动物防疫体系和工作能力,以满足畜牧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最终促使我国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并使畜牧业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产业和标志产业。因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管理,重视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使动物防疫工作转变为市场经济时代的社会管理、执法和政府行为。
目前,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正处于发展阶段,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必须解决的问题:
第一、 基层广大动物防疫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品和知识更新问题。畜牧兽医工作环境艰苦,兽医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知识水品、技术理念、工作观念落后、知识更新不快,这些都落后于实际工作的要求。
第二、 各级领导、政府对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认识问题。一方面虽然认识到畜牧业是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但由于现阶段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群众抵御各种养殖风险的能力差,各级政府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造成畜牧业生产极不稳定。另一方面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经常发生的违法行为(如私屠乱宰、逃避检疫等),缺乏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三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体制不健全,造成管理混乱。
加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搞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政策的宣传,使群众对于动物疫病的防范措施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主动履行义务 ,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强化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举办动物防疫执法培训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和岗位练兵活动,更新知识,对典型的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研讨,总结经验,精益求精, 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责任追究制度和动物防疫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及相关激励机制,公开执法程序,公布监督电话,让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实行动物防疫监督目标化管理,认真完成各项监督执法工作。要针对工作重点、难点、热点,展开专项检查和整治,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管理相对人遵章守法情况、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畜牧部门与法院的联系和工作沟通,增强法院对畜牧执法工作的帮助和支持力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规范动物防疫监督执法行为。五是争取做到动物防疫监督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实行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建立证章、标识等发放管理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及疫情动态网上传输,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监督系统的快速反映能力。
在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背后,必须有日臻完善的动物防疫监督新体系。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是防止动物疫病流行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各级部门应互相协调,理顺关系,健全机制,使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为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动物防疫员须知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
1、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
2、负责动物防疫免疫注射、动物防疫标识佩戴和免疫建档管理;
3、负责动物疫情的观察和报告;
4、负责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的领购、保存、使用和管理;
5、负责畜禽存栏、出栏统计建卡等工作;
6、协助做好畜禽圈舍消毒灭源工作,督促指导农户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7、积极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指导养殖户正确使用兽药和饲料,并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8、完成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动物养殖、免疫等技术,积极为农服务。
第十四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坑农害农,不得瞒报、迟报、漏报重大动物疫情和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
第十五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在规定的责任片区内从事动物防疫工作,不得跨区域开展防疫工作。
第十六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县、乡镇、村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第十七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利用履行职责的身份和机会,强迫开展饲料、兽药、诊疗等经营 *** 并谋利。
第十八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物防疫工作纪律和动物疫情等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严格按照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技术规程操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记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检查。
第二十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负责保管好有关票证、表册和仪器设备。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2.动物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动物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1。
建立、健全各级特别是基层兽医防疫机构兽医防疫工作是一项与农业、商业、外贸、卫生、交通等部 门都有密切关系的重要工作。只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全局 出发,大力合作,统一部署,全面安排,建立、健全各级兽医防 疫机构,特别是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拥有稳定的防疫、检疫、监 督队伍和懂业务的高素质技术人员,才能保证动物防疫措施的贯 彻落实,把动物防疫工作做好。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兽医法律法规兽医法律法规是做好动物传染病防制工作的法律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是我国开展动物传染病防治和研究工作的指导原则及有效依据,只有认真贯彻实 施,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防疫灭病工作水平。 3。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饲养管理、防疫卫生、预防接种、检疫、隔离、消毒等 综合性防疫措施,以提高动物健康水平和抗病能力,控制和杜绝 传染病的传播蔓延,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实践证明,只要做好 平时的预防工作,很多传染病的发生都可以避免;即或发生传染 病,也能及时得到控制。
在大规模伺养的畜(禽)群中,兽医 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群发病的预防方面,而不是忙于治疗个别病畜 (禽),否则会使工作完全陷人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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