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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苗床管理的主要技术方法

 水稻进入苗床管理的关键时期,切实加强苗床管理,对培育壮秧,确保水稻丰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要抓好旱育秧苗期田间管理,着重应从以下7个方面着手。下面是我带来的水稻苗床管理的主要技术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水稻苗床管理的主要技术方法

 

 

 1、调控膜温。播种至立针前,苗床管理主要任务是促使出苗和全苗。早春播种时外界气温低,在温度管理上,以密封薄膜保温为主。播种后要经常检查,有无露种或露风,如有露种或露风,应及时覆土盖种和密封薄膜,出苗之前把膜内温度控制在30-32℃,出苗后到1.5叶期间,膜内白天温度控制在25℃以内。揭膜后,如遇日均气温大于20℃摄氏度天气,苗床还应采取遮阴降温措施。

 2、立针揭膜。早春播种覆膜,目的是增温保墒,促进早出苗、出齐苗。但是早揭膜,在气温低的地方,秧苗生长缓慢,甚至发生僵苗;晚揭膜,随着气温上升,膜内温度高,秧苗徒长、抗性差,第一叶节难分蘖。在一般情况下,揭膜最佳时间在播后5-7天,第一片完全叶展开前(呈针状,约2厘米左右)。在揭膜的当天,如果空气湿度大、气温偏低的阴雨天,应在上午揭膜;如果晴天,揭膜时间宜在傍晚前。

 3、浇透揭膜水。在揭膜的同时,必须采取边揭膜、边浇水,而且浇透水。因为揭膜后秧苗周围空气温度急剧上升,而根部吸水往往供应不上,容易发生青枯死苗。所以及时浇透揭膜水,以补充揭膜后土壤水分的'不足,使秧苗尽快适应环境的变化。

 4、补浇“断奶”水。秧苗2-3叶期,秧苗的忍耐力最差,卷叶至死亡的时间最短,对水分亏缺最敏感。这时期也是防治死苗,提高成苗率最关键时期。如果揭膜水不足,蒸发过多,墒情较差,必须及时补浇“断奶”水。

 5、适度化控。未用壮秧剂处理土壤的秧床,特别是培育长龄大苗,分别在1叶1心和3叶1心期,喷洒250-300ppm多效唑溶液混合赛生海藻酸碘,以利促进分蘖,矮化秧苗。

 6、3叶期后控水旱育。3叶期后,苗体较大,根系逐渐发达,一般不能随意浇水,应以控水旱育为主,防止水多徒长。如遇高温干旱,中午叶片萎蔫并“卷筒”,而且夜晚叶片不展开,必须及时在傍晚浇水。但水量不宜大,次数不能多。

 7、浇透“送嫁水”。栽秧前一天傍晚,用1%尿素水溶液把送嫁水同送嫁肥一次施用。这次用水很讲究,既要适量,不能过多或过少;也要适时,不宜过早或过晚,达到拔秧不费劲,又尽可能的不破坏根系为目的。移栽后尽快喷施就苗海藻酸碘,促进根系愈合生长。

 拓展阅读

 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1、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的意义

 水稻是我市主要的农作物之一,在不影响水稻产量和效益的基础上,通过各种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达到以下目的和意义:

 1)通过对水稻灰飞虱及其传毒引起条纹叶枯病、黑条矮缩病的综合防治,能有效保证水稻产量稳中有增。

 2)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能使水稻品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

 3)通过各种综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使水稻生产与环保相结合,从而达到相得益彰的目的。

 这3方面内容是近年来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优质、高效、无公害农产品和省工、省本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同时也是广大农民的需求。近几年来,随着气候的不断变化,灰飞虱的越冬能力不断增强;受农村土地承包体制限制,许多沟边杂草没有能得到及时清理,客观上形成了灰飞虱量的增加,增加了防治的难度和成本;在灰飞虱大发生的初期,防治药种单一,导致灰飞虱的抗性不断增强;采用各种综合防治技术大幅度降低农药的使用量,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减少了环境污染,节约了成本,提高了防效,从而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需要重点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推广和应用综合防治技术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在水稻生产过程中需要采取什么样的综合配套措施来确保效果。我们在实施的过程中,通过试验研究比较发现,药剂浸种;防治麦田灰飞虱,压低基数;4月下旬结合麦类后期病虫总体防治,压低了灰飞虱种群数量,减轻了秧池危害;及时收割、耕翻灭茬;稻区麦子做到成熟一块,收割一块,耕翻灭茬一块,可杀死大量灰飞虱若虫,减少有效虫源;适当推迟栽插期和增加栽插密度;狠治田外杂草。

 2)水稻选择什么类型的品种,对抗御条纹叶枯病和黑条矮缩病风险的能力有所不同,是获得成功的关健之一。

 3)水稻在生产过程中,如何采取综合措施,既防治水稻病虫草害又要使水稻大米合符无公害的要求,不使用单一药剂如吡虫啉等,而是尽量两元或三元复配剂。

 4)水稻在生产过程中的科学肥水运筹等。

 综上所述,水稻实行综合防治技术后,经济效益非常显着,大幅度提升大米的品质,通过其它措施的不断完善,使之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通过近几年水稻条纹叶枯病防治技术的推广,保证了水稻的安全生产,保证了农民的丰产丰收,为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谨以此文纪念袁隆平院士。

最近关于袁隆平院士的报道很多,其中被反复提到的一个故事是:

现在在网络上出现了两种相反的说法。

一种说法认为,杂交水稻没有申请专利,也无法申请专利,1980年只是技术转移并没有专利转让;

另一种说法是,专利技术的转让存在,而且美国企业至今还在向袁老交专利费。

截图来自年代不祥的袁老采访视频

对于前一种说法很好理解,因为在1980年我国尚未建立专利制度,所以报道中这个被转移的“专利”从何而来?

另外,杂交水稻作为植物新品种,也不应该是专利保护的客体。

对于后一种说法,它只是一种说法,因为谁也没有指出具体是哪件专利。

而就算是有专利,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它又怎么能收取40年专利费呢?

所以问题来了,

41年前真的有中国杂交水稻的专利么?

它真的有转让给美国么?

1. 最早的报道

关于杂交水稻专利转让给美国的报道,最早见于1980年5月12日的《人民日报》。

原版报道没有找到,但找到了《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年鉴》上记录的原文,题目是《 美国购买中国杂交水稻技术专利 》。

可见在当时的国人眼中,这应该是我国第一次出口农业技术。

并且报道中明确提到了,双方就购买杂交水稻技术的专利进行了谈判;并且合同中包含美国公司向中方“ 支付开始费和提成费,作为购买此项技术专利的费用 ”的内容。

所以,按照《人民日报》的说法,当年美国公司确实是买了专利技术的。

2. 杂交水稻的早期专利确实存在

如前所述,当时我国的专利制度尚未建立,专利法也还在起草中,所以当时肯定是没有中国专利的。

而杂交水稻技术如果要向美国推广,那么应该用专利保护美国的市场,所以专利应该在美国找。

于是,一件1980年6月申请,1981年12月授权的美国专利US4305225A,浮出水面。

这件专利的名称就是“ 杂交水稻 ”,保护的是生产杂交水稻种子的方法,“包括种植行间散布的父本种子和行间散布的母本种子,同步抽穗和授粉”(翻译自专利摘要)。它可能只是杂交水稻大技术体系下的一部分技术。

更重要的是,专利的申请人是中国种子公司,与《人民日报》的报道技术转让方相匹配;而发明人就是 Long-Ping Yuan,应是袁隆平院士无疑。

可以说,这件专利疑似就是被遗忘在 历史 中的,美国1980年购买袁老的杂交水稻技术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这件专利是在《人民日报》报道后才去美国申请,又过了一年才公开授权。

不同于现下施行的“专利先申请制”(谁先申请谁得专利),当时的美国专利申请应该还是“先发明制”,即技术是谁先发明,谁就可以优先获得专利权。

虽然我国杂交水稻技术在1976年就向全国推广,但是按照美国的“先发明制”,理论上杂交水稻的有关方法专利确实可以在之后继续在美国申请专利。

不过,按照当时国内对专利制度的了解,再考虑到当时专利信息的公开、获取水平,大概国内很少有人会了解到这件美国专利的存在。

但不得不提的是,早在1978年8月,小平同志就曾在一封有关一项科研成果的人民来信上批示:

可见,杂交水稻技术从申请美国专利,到向国外推广,都十分符合小平同志的批示精神。

3. 杂交水稻技术转让的经过

1988年,全国种子总站的李梅森老先生在《种子世界》上发表文章,披露了我国杂交水稻技术向国外转让的诸多细节。

而从其他报道上看,李梅森老先生曾和袁隆平院士一起参加1985年的“杂交水稻技术转让年会”;

而且李梅森老先生后来还供职于原农业部农业司种子处,所以应该属于1980年那次技术转让的知情人士,其披露的信息可信度极高。

文章披露,1980年3月中美双方达成杂交水稻技术转让的意向性协议;

随后,中国种子公司和西方石油公司、园环公司草签了《杂交水稻综合技术转让合同》。

同年3月31日,原国务院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合同签订。

到了5月,袁隆平院士及陈一吾、杜填于两位老先生一起,携带杂交稻种赴美国加州大学艾尔逊特农业试验站进行技术指导。

1981年3月,中美双方在园环公司总部正式签订合同,中国杂交水稻技术这才算是正式转让给美国公司。

这时专利US4305225A已经申请尚未授权。

4. 杂交水稻技术向美方转让了两次

李梅森老先生的文章还披露,1981年6月,中国种子公司又和美国卡提尔公司签订了第二份《杂交水稻综合技术转让合同》。

所以说,我国杂交水稻技术实际上向美方转让了两次 。

虽然两次技术转让的对象都是美国公司,但是两家公司被授权的实验、生产、销售的区域不同。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中国种子公司实际上不仅在美国申请了杂交水稻的专利,在上述提到的被授权的国家,比如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也都申请了多件杂交水稻相关的专利。

当时能在国外布局杂交水稻专利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因为当时我国专利人才短缺,国内懂专利的人基本都在参与编写第一部专利法。

如果是这样,本文提到的这些杂交水稻专利,或许都能算是当时的 “国家队”专利 ,背后一定不乏我国第一批专利大师们的参与。

5. 中方收取入门费和按销售额5%的提成费

这一数据同样出自李梅森老先生的文章中。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令国人振奋的原因,我们大概也是第一次通过农业技术转让向美国公司收钱,或者说挣外汇。

毕竟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仍然贫弱。

1986年时曾有人摘抄袁隆平院士和李梅森老先生在1985年“杂交水稻技术转让年会”上的报告,里面还有这样一句话:

此外,李梅森老先生的文章中还明确记载了,中美这次杂交水稻技术转移的合同的期限是20年。

如今41年过去了,专利早已失效,继续收专利费肯定是不能够了;如果美方确实还在支付有关费用,那肯定与1980年的那件美国专利已经无关了。

6. 技术转移的成果

根据后续的报道,此次美方在那次杂交水稻的技术转移中成果显著。

在签订协议后的几年间,我国杂交水稻在美国5个州22个试验点的试种结果优异,比当地推广品种增产37-50%。

而根据袁隆平院士和李梅森老先生在1985年“杂交水稻技术转让年会”上的报道,我国向美方提供的多个新组合,其产量已分别超过了美国推广品种的60-100%,品质也达到了美国市场要求,并适合机械化制种。

此后,除了机械化制种等技术之外,在中国科学家的帮助下, 美方还相继解决了杂种优势组群利用和米质等问题, 使得杂交水稻在美国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并于2000年推出第一个商业化品种。

这大概就是中美41年前那场杂交水稻技术转让的成果。

而这41年间同样是中国杂交水稻走向世界的41年,这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故事了。

截止到2020年,中国杂交水稻已在全球40 多个国家试验示范,其中有10 多个国家开展商业化种植,种植总面积超过520 万公顷。

这就是我国为解决世界的粮食安全做出了卓越贡献。

可以说,杂交水稻为民解决粮食问题,为国积累外汇储备,是谓为国为民。

袁老真乃国士无双。

专利数据来自inopat数据库

参考文献如下:

我是百科君,号称专利挖掘机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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