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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提取车间有毒吗

中药提取车间有毒。

中药提取车间有毒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中药在提取的过程中,有毒物质的存在是普遍的,通常为有害气体、有害液体和有害固体三大类。

中药的化学成所含成份十分复杂,既有含有多种有效成份,又有无效成份,也包含有毒成份。

中药有没有毒?中药都是无毒的吗?

生活中很多人生病会选择用中药,因为大家觉得中药是一种天然药物,所以肯定没有什么副作用的,但是事实是这样的吗?中药到底有没有毒副作用呢?

1、中药也有毒副作用

中药过去一直讲偏性、毒性,历史上最早的中药学专著之一《神农本草经》,便依据按照毒性的大小或者按照补虚和祛邪,把中药分为上、中、下三品。无论是副作用也好,毒性作用也好,基本上:

(1)中药治疗就是利用药的偏性来达到治疗的目的;

(2)抛开用药对象和用药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若对婴儿喂食过量人参汤,人参都都可以杀人哪(详见下文的举例);

(3)中药药方分单方(只用一味药)、复方(使用多味药),若使用复方时,药的偏性又发生了变化;所以才有配伍禁忌,即前人归纳了哪些药物不能在一起使用,否则本身没有毒性或毒性较低,但组合使用后就会有较大毒性;

(4)若因为中药可能存在的副作用及毒性、或者使用不当而完全否定中药及其应用,那完全是因噎废食。

2、正确认识中药毒性

(1)怎么正确对待中药的毒性?现在有的人有这种说法,因为中药是天然的药,(所以)中药是无毒的,这个还非常盛行,尤其我们在一些药品的广告当中,经常看到有“纯中药制品没有毒性”(的说法)。这个呢,实际上是一个商业性的宣传,不符合客观实际。

(2)我们都知道自古以来,在中药(学)里面都强调中药作为一个药物它是有毒性的,而且还强调这个毒性的广义性。

(3)凡是药物都有偏性,都有毒性,这个和现代的观点也是一样的,现代的这个《普通毒理学导论》,有这样一本书,《普通毒理学导论》,就提出药物如果说用于健康的人体,和非适应症的患者,那都是有毒性的,任何一个药物,它是讲的西药,我想这个对中药也应该适用。

(4)就是一种药物,它用于健康的人体,他本身没有病,因为药本身有偏性的,它造成了新的偏性,这个就是广义的毒性。用于非适应症的病人,这个病人他不适合于用这种药,你用了很容易产生毒性反应,对中药也是如此。

(5)所以针对这个中药是天然药,而且中药不完全是天然药,也有化学合成品,尤其是矿物药,矿物药的化学合成品,多数是有毒的,而且有的毒性还很大。那么就天然的这一部分而言,它也是有毒性的。

(6)所以我们要充分的注意,这个说法作为商业性的宣传,那么它是它的宣传,我们学了中医、中药,我们要有正确的看法,所以这个中药的毒性是存在的,有的还很严重,近年来这个药物中毒的报道,经常都有发生,所以我们要注意,就包括一些补虚的药。

(7)在70年代就是刚才讲的这个人参,好象我有一次看这个《新中医》,广东的这个杂志,好象在那一年以内,报道了,就是当地有一个习惯,新生儿降生了以后就喂一点人参水,主要是红参,因为喂多了,爱之愈切,害之愈深,那么就产生了中毒,结果两例死亡,一例抢救了很长的时间。那么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平常我们认为很安全的药,有的很多作为食品的。比如说火麻仁,火麻仁可以作为食品,有的高山,把火麻的油脂作为植物油作为食用的植物油,那么用量大了,有一个工矿里面就用火麻油来炸油条,早餐吃了油条,职工里面很多、几十个职工中毒,就是因为量太大了,本身就是食品,药食两用的,它也有这种中毒的情况。

(8)所以我们第一要不同意这个中药没有毒性,天然药没有毒性这个说法,要正确地对待,中药是有毒性的。

3、正确认识中药偏性

(1)第二种观点呢,就是既然它是个毒药,为什么还要用它,干脆把这些药取缔了。那么针对这种观点,我们应该有怎样的态度呢,就是在中药狭义的毒药当中,有很多有比较强的医疗作用,而且有的这种医疗作用还是不可代替的,其它没有什么药好代替。

(2)在中医的临床上非常重要,比如我们今后要学附子,附子就是一个有毒的药,而且毒性还比较大,但是附子回阳救逆,在中药当中可能没有另外的一个药能够取代它,所以在传统的临床治疗这个亡阳证,往往以附子为第一要药,为君药,而且用量还比较大,能够收到很好的临床疗效,这个不可取代。

(3)就说这些中药的很多的毒药,这个有它的利用价值,有特殊的疗效,所以还不能完全把它淘汰掉,所以这是针对既然是毒药为什么还要用的这个观点,我们应该这样子对待,这是第二点。

4、剂量和毒性也有关

(1)那么第三点呢,是目前最普遍的一个不良倾向,这个最重要,目前最普遍的一个不良倾向。现在就是凡是这个狭义的毒药,在书上或者药典上注明了有毒的,用量越来越小,医生都胆小,为了安全,安全是安全了,但是小到了这个有效剂量以下,成了一个无效的量了,没有用了,只注意安全,忽略了有效性,那么这个也有违用药的目的。

(2)另外一个倾向性呢,就是对于没有标明毒性的药物,用量越来越大,大到了超过了常用剂量的很多倍,达到了这个中毒剂量。所以我刚才讲的这个剂量的时候谈到了一百一十多种药物的中毒的临床报道当中,很多是文献上没有注明毒性的。比如说人参用四十克,那怎么不中毒,新生儿刚生下来,耐受性很小,你人参水喂多了,那肯定严重的中毒,所以这个倾向性一定要把握记住。

(3)那么要正确地对待这个狭义的毒药,和这个没有注明毒性的,就是我们书上说的,要有这么的一个基本的观点,就是“有毒观念,无毒用药”,就是第三段,正确对待中药毒性的第三段第一行有那么一句话,“有毒观念,无毒用药”,我们在使用药,要开处方的时候,不管是狭义的、或者广义的,我们都要牢牢地想到药物可能是有毒性的,可能会造成中毒反应,尤其是狭义的毒药,要高度的重视,但是对于这些药物,不能因为可能会有潜在的中毒的危险,我们就不用它,在用的时候,我们要无毒使用,要确保用药的安全,要把它控制在中毒以下的这个用量范围内,两者兼顾,既要确保有效性,也要保证安全性,那么这个才是使用药物的正确的观点,也是正确对待中药毒性的最重要的一个态度,这是第三。

(4)那么要正确对待这个毒药,用药的时候呢,我们就要非常小心,所以从《神农本草经》开始就提出了对毒药,“先起如黍粟”,就是小米,那么一点点,“病去即止”,好了就算了。如果“不去倍之”,再增加一点。“不去十之,取去为度”,慢慢地增加,递增的方法。《内经》也说了“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我们在这个服用的量上,由小到大,那么使用毒性越大的药,临床用的时候,越不要过量,也不要过长,这个对于确保毒药用量的安全,这个古人的告诫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这种给药的方式,慢慢地积累,不要过量的这种要求,也是我们现在临床上应该遵循的一个原则,这(也)是正确对待中药毒性的第三点。

(5)那么第四点呢,就是在文献当中,记载的狭义的毒药,绝大多数是可靠的,但是也有不准确的地方,所以我们对中药的毒药,不能完全以文献为准,我们还应该结合现代的临床和现代的科研进行认真的研究,比如说很多药,在古代的文献上没有认为它毒性,比如象细辛、刚才的关木通,实际上它有毒性,不能因为文献没有记载就认为它无毒。我在讲《本草纲目》和《本草纲目拾遗》的时候,说本草上就认为铅丹是没有毒性的,马钱子没有毒性的,那么实际上铅丹和马钱子都是毒性很强的。在《神农本草经》把丹砂放在上品的第一位,认为是无毒,可以久服的,可以补虚的,可以养生的,但是这个硫化汞其实也是有明显毒性的,所以古代文献记载的有些没有毒的药物,可能是有毒性的,这个我们尤其要注意,但另一方面呢,古代文献上记载的有些药物一直认为它有毒,但其实它没有明显的毒性,或者它毒性非常小。

现在很多人生病之后会选择用中药,大家可能会觉得中药没有什么毒性或者副作用,都是纯天然的,但是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中药真的都是无毒的吗?那么,中药到底有没有毒呢?

1、有的中药是有毒的

(1)中药是有毒性的,不能乱吃!中药也是有副作用的,但是医生开的处方是复方,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副作用,但也不是没有。

(2)并不是所有中药都无毒,例如胃寒用附子、乌头温胃很有效但是一旦剂量过大会出现中毒症状,而且频服附子会有毒素累积的情况,达到一定量也会中毒,严重者抢救不及时甚至会致死。但是一般医生用这些药很谨慎的,不必太担心,如果服用后有口舌麻木的情况出现,建议不要继续服用,咨询医生。

(3)再比如大黄正常人吃了拉肚子,平常拉肚子的人更不能吃,可有的便秘的人吃了正合适!有人对你说中药没副作用,便秘了吃大黄吧!会有两种情况:一是吃了很有效,但时间长了又没效果;一是一开始就没效果!大黄不是治便秘的吗?大黄是治热性便秘的,吃的时间长了让机体功能下降又会便秘。机体功能低下的便秘用大黄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2、中药的毒性的含义

据《淮南子·修务训》云:“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一日而遇七十毒。”这说明古代我们的祖先就认识到,很多中药是有毒的。一般说来中药的毒性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所谓狭义的毒性,指药物对人体的直接伤害。凡有毒之中药,多数性质激烈、作用竣猛,易毒害人体。其常用治疗量幅度较小或极小,安全性低。如:砒石、千金子、巴豆、乌头、马钱子等。若用之不当或超过治疗量,即可对人体造成伤害。轻者伤身,重者毙命。正如隋代《诸病源候论·卷二十六》云:“凡药物之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所谓广义的毒性有两个方面。

(1)指药物的总称

明代《类经》卷十二云:“毒药者,总括药饵而言,凡能除病者,皆可称之为毒药。”“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药事。”我们今天常说的是药三分毒,就是这个意思。

(2)指药物的偏性

药物之所以能够治疗疾病,就在于它具有某种特定的、有别于其它药物的偏性。医生每取其偏性以祛除病邪、调理脏腑功能,从而达到纠正阴阳之盛衰。调整气血之紊乱,最终治愈疾病,强身健体之目的。事实上。药物毒性的这两个方面很难分开。理论上讲,凡是药物必有偏性,有偏性才可称之为药。当然,药物的偏性对人体肯定有双重作用:即能祛邪疗疾,又能造成伤害。如:黄芩、黄连苦寒清泄,即可清热泻火治疗热性病,又能伤阳败胃,引发寒邪内生或脾胃被伤等。干姜、肉桂、附子辛热,即可散寒温阳,治疗阳虚里寒,又能伤阳助火,引发火邪内生或津液被伤。凡此种种,皆谓之毒或有毒。它既包括了毒字“善而厚”之义,又包括了毒字“恶而厚”之义,许多中药论著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论述。

3、中药毒性基本因素

从现代的科学技术观点来看待中药的毒性,主要是由其是否含有毒性成分、整体是否有毒、用量是否适当所决定。而药物性质本身应当是最主要的因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品种与部位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药的品种比较混乱,有些中药品种来源较多,各品种所含的成分与含量差异很大。如五加皮有南北之分,南五加皮属五加科,不含强心甙而无毒,北五加皮(又名香加皮)属萝_科,含强心甙而有毒。再如山豆根分广豆根与北豆根,广豆根属豆科主含苦参碱,北豆根属防己科,山豆根碱,前者毒性大于后者。既是源于同一品种的中药,其不同部位毒性也大不相同,如全蝎,蝎尾比蝎身毒性大的多。苍耳子全株有毒,但果实比全草毒性大,嫩叶比老叶毒性大。

(2)产地与来源

同一种中药。不同产地,其成分含量差异很大,毒性也有很大差别。如据测定,产于四川南部的乌头的毒性成分是产于甘肃的乌头的毒性成分的3.2倍。有些矿物质的中药如石膏、滑石,其成分含量差异更大。临床有报道服用31g生石膏而致死者,查其原因为石膏中含砷量过高所致。

(3)采集时间与储存条件

植物的根茎叶、花果,都有一定的生长、成熟期,如苦楝皮,春天采集毒性最大(活性成分的川楝素含量最高)。有些药物的采集时间不当也影响其毒性。史料记载有毒蜂蜜多产于农历七月。其原因是此时多数植物花期已过,而有毒植物却竞相开花,蜜蜂饥不择食,采集有毒植物的花蜜酿造所致。对此,早在唐代名医孙思邈曾告诫云:“七月勿食生蜜,令人暴下。发霍乱。”对于储存方式不当而致的中药毒性,容易理解,潮湿、霉变等均可产生毒性。此外,某些矿物药遇光照可使其发生氧化还原或分解化学反应,毒性大大增强。

(4)炮制与加工方法的影响

中药材通过炮制加工,内部各种成分即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理化变化,不少中药通过炮制,其毒性减少或消除。如生半夏有毒,能戟人咽喉导致失音。但通过115~121℃加热或白矾水浸泡,可消除毒性。蜈蚣有毒,但经开水烫和干燥后,毒性蛋白几乎全部灭活,毒性大大降低。当然。有些中药也会因炮制不当而毒性增加。如雄黄有毒,用火煅后则生成砒霜,使毒性剧增,所以我们应当严格遵守中药的炮制规范进行炮制。需要明确的是:中药的某些制剂有其特定的作用与用途,改变其剂型或服用方法者,也有可能使毒性增加。所以要以法炮制、尊方使用,才能保证中药的安全使用。

4、各因素引发的毒性

中药的使用以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合理配伍,辩证用药乃是中医的根本。众多医家在几千年的临床实践中创造了无数的中药合理配伍的传统、经典名方以及数不清的经验秘方,为人类的健康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同时我们的前辈也总结出了许多中药配伍不当而使毒性增加的例子。如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有些无毒的中药因合用而产生毒性。另外,给药的途径、用药次数、用药时间、施药的面积等,都与药物毒性的产生有关,应予重视。而人体和环境因素对中药的毒性产生也有重要影响。体质强的人对药物的耐受力强,体质弱的人,使用中药容易造成药物的毒性伤害。当然,个体差异的因素也有很大影响。有报道,某单位因误食天仙子造成八人中毒,中毒的最大剂量为30g,最小量15g,相差1倍。可见人体是一个复杂的、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着的有机体,这不断变化的机体生理或病理环境,直接影响机体对药物的吸收、分布、转化和排泄过程,当然也影响药物毒性的大小与有无。此外,年龄、性别、种族等因素都会影响中药的使用。还须指出的是:近年来,随着农药的使用增加和工业化的日益发展,有机磷与铅、铬、砷等有害金属的污染,可能会导致原本无毒的中药具有一定毒性。现代科学检验表明,目前中药砷污染十分突出,若长期服用被污染的中药,必然会导致积蓄性中毒,出现各种各样的不良反应。

5、正确合理使用中药

中药虽然有一定毒性,但正确使用,即可有效的治疗疾病,也会为人们的预防保健起到很好的作用。在使用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中药的毒性。

(1)化有毒为无毒

用毒药攻病毒,是中医临床的常用方法,但用量则是问题的关键。对有大毒之中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控制用量,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加量,且要中病即止。不能盲目久服。而有些中药本身并无毒性,如大黄、肉桂、麻黄等,但若超大剂量使用或配伍失当,也可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所以使用上一定要按照中医药基本理论为指导,合理使用。

(2)严把质量关

为保证高效安全用药,最大限度的减轻中药对人体的毒害,必须从源头抓起,严把中药材饮片及成药的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甚至从中药的栽培、采集、加工、炮制等各个环节,都应该遵守质量规范及操作标准。各种制剂的中成药均应按照药典严格检测,合格的药品必须按医嘱正确使用。

(3)辩证用药

辩证、合理用药,是减毒的必要保证。中医之精髓在于辩证论治。中药是否对人体有毒害,在于其合理使用。每一位医者必须对药物的性效、有毒无毒或毒性的大小以及对用药方法等诸多方面有所了解,同时还必须准确地辨析用药者的体质、年龄、性别、种族以及皮肤等各方面的情况作为用药的依据,才能有效地减少或防止中药对人体的毒害。如:素体脾胃虚寒者,慎用苦寒之剂,以防伤脾胃;素患脾热胃火盛者,慎用辛热之品,以免生热助火:正虚滑脱不禁而邪未尽或又感新邪者,不宜单用收涩之品,以防闭门留寇;气虚阴亏者,不宜单用或大量用辛热之品,以防再伤气阴,等等。

(4)防止过敏

过敏也是中药毒性的一种反应。传统观念中,有认为中药安全而无过敏的错误倾向,故而中药的过敏也常常被忽视。这里有必要提出,中药的过敏时有发生,如果临床上病人出现与疾病无关联的症状时,应予重视,详加甄别,及时防治。应特别强调指出:近几年中药注射剂发生过敏的情况屡屡出现,导致过敏死亡的病例时有发生,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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