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
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房屋所有产权证是不能够上市交易,也就不能够办理抵押贷款,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指的就是在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子,因为没有办理相关的证件,也就没有和正常的商品房一样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产权证是由乡政府或者是村政府所颁发。
小产权房的弊端的有:
1、缺少“五证”
也就意味着在购买的时候会存在有诸多风险,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2、拆迁难补偿
因为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属于违章建筑,一旦被拆除,也可能无法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3、质量难保证
因为没有人监督,所以房屋的质量以及房屋的售后也就难以保证。
4、配套不完善
这种房子基本上没有什么配套设施。
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因为没有产权证,所以就没有办法正常在市面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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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小产权房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并不是商品房,更不会有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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