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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二手房税费怎么算常州二手房税费明细表常州不满二年二手房的税费

由于二手房的价格相对新房要更便宜些,所以也比较受购房者的喜欢,但是二手房在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我们以常州为例,为大家介绍常州二手房税费怎么算,常州二手房税费明细表,常州不满二年二手房的税费,一起来看看吧。

常州二手房税费怎么算常州二手房税费明细表常州不满二年二手房的税费

一、常州二手房税费怎么算

1、契税:(1)个人购买家庭住房的,减半征收,即成交价×1.5%,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且系90平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即成交价×1%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买方承担。(2)非普通住宅是指凡是“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的,属于非普通住宅。

2、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3、营业税:凡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卖方承担。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契税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

4、个人所得税:凡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卖方承担。

二、常州二手房税费明细表

常州二手房税费明细表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工本印花税等。具体收费标准和收取对象如下:

1、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普通住宅,家庭住房且为90平方米以下(含),为总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1.5%。具体要求如下表:

2、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

营改增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注:过去征税房价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维持5%不变,实际税收负担降为4.76%。

3、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房产证(契税完税)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征收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4、工本印花税

支付方:买方

一般为5元/本。

5、产权转移登记费

支付方:买方

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注:以上费用比例仅供参考,实际房屋交易中,多数税费由买方承担,但二手房交易税费买卖双方亦可以协商决定。

三、常州不满二年二手房的税费

购买二手房是需要缴纳一定税费,由于是住的时间不足2年的二手房,这是购买商品房之前,必须要了解的问题之一。那么常州不满二年二手房的税费是多少?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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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二套房时需要到房管局开证明吗?需要带什么证件?

50年。根据查询宜兴天一度假村公众号信息显示,该度假村拍卖公告产权为50年,可去往龙岩市连城县文亨乡汤头自然村进行详细了解。宜兴市,江苏省辖县级市,由无锡市代管,地处江苏省西南端、沪宁杭三角中心,东面太湖水面与苏州太湖水面相连,东南临浙江省长兴县,西南临安徽省广德市,西接溧阳市,西北毗邻常州金坛区,北与常州武进区相傍。

贷款购二套房时需要到房管局开证明的,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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