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近些年全球都特别关注的热点之一。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近些年农业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生产环境的监测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等生产资料使用的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有效地控制了源头的污染,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近两年农业部对全国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每年5次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基本在95%以上,合格率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有关标准判定,还要高两个百分点左右。
近年来,国内媒体报道了多起不安全食用农产品事件,使得很多消费者对国内食用农产品质量缺乏信心。其实,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工作者应准确理解“不安全食品”这一概念。监测部门日常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仅代表该产品不符合检测标准,而不能简单认为是不安全的产品。如何确认不合格产品是否安全,还要看其超标程度和整体摄入量是否对人体构成威胁。以孔雀石绿残留为例,监测部门检测到在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含量最低是0.002毫克,最高是5毫克,香港食品环境卫生署对此做了一个风险评估,称如果一个人一天吃290千克这样的水产品,也不会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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