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兄弟过户手续
法律主观:
一、房产赠予子女过户手续
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步骤如下: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二)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三)全部 法定继承人 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五)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六)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七)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八)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九)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十)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十一)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不是一定属 夫妻共同财产 的。若结婚之后的赠与的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在结婚前赠与房产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亲兄弟过户房子怎么过户合适
兄弟之间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x0d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第二款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x0d(一)离婚财产分割x0d(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x0d(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x0d(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x0d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x0d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x0d(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x0d(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x0d(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亲兄弟之间房产过户有两种方式,具体的过户流程是:一、房产赠与;房产赠与合同或者赠与书、受赠书都需要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房产赠与同样也主要有四步:①签订赠与书面合同。②缴纳契税,领取房屋契证。③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④房屋产权办理转让。所需要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赠与书、转让证明、房产证、契税收据。二、房产买卖;房产买卖是指兄弟将房产透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兄弟,签订买卖协议后,到当度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即可。房产买卖所需证件主要是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协议。
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兄弟关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弟弟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契税;按房价3%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几十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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