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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1

 2016年1—4月份王石凹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区畜产品安全监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4个月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4个月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办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我办通过入户的形式来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养殖场畜禽质量安全承诺书11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

 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经济综合服务站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

 3、我办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办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我办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力求做到零失误。

 4个月来,我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区畜牧站的正确指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办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我办工作万无一失。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2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影响农产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全乡农产品安全水平。我乡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入全面开展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级领导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XX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熊峻、乡长毛艳燕任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长关世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农业工作的乡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按照文件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由分管农业的领导亲自抓,每个村都落实了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络人员,而且要求必须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积极做好信息收集并按时上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举办培训班,提高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目前已组织4次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乡、村监管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农资经营户负责人,菜农、果农、养殖户等共计600余人,重点培训了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生产知识、农药管理使用知识等内容。发放明白纸等宣传材料7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5条,粉刷墙体宣传标语60余平方米。建立了群防群治机制,公布2部举报电话,在各村发放,鼓励群众举报,一经查实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在全乡范围内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安全氛围。

 三、加强监督,确保生产源头的安全

 严格防控动物疫病。按照“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平时补防”的防控策略,突出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控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严格落实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消毒灭源、应急处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今年上半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2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羊11头。

 检查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督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

 认真做好三品一标申报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

 四、下半年工作

 下半年我乡将继续坚持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之下,在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股的指导和要求下认真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力争全乡今年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3

 为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XXX畜牧局于8月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重点排查对象及内容。

 养殖及活畜收购贩运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不按规定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经营运输生鲜乳、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企业;屠宰环节,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饲料兽药生产环节,生产假劣兽药饲料等违法添加饲料和药物添加剂,不按照兽药GMP、GSP规范生产经营的企业等。

二、排查工落到实处,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从源头入手,集中力量对我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及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我们采取分片包干的制度,由XXX副所长和XXX副所长带队,XXXX逐户、逐场、逐点进行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落到实效。

 监督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进场排查时检查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确保从源头上抓好畜禽安全。

 对养殖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存栏量、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是否做到出栏必报检、抽检饲料是否合格等。二是严把“瘦肉精”检测关。检疫人员除每天对待宰生猪按照2%—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外,还督促屠宰厂(场)开展自检,做好检测记录,已经确认“瘦肉精”检测呈现阳性,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截止目前,共出动900人次,车辆150车次,养殖场户1600个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5人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4人次,“瘦肉精”检测600批次,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查办案件3起。此次集中排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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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局长(主任)会议部署,切实抓好全区2019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2019年广西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尽成。

 2019年,全区畜牧兽医系统要全面贯通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详细学习贯通习近铺渎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请求,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决心部署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深化畜牧业供赠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稳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统筹做好防控非洲猪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畜禽屠宰产能布局优化,兽医体系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风险管控,从源头上抓好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全力以赴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

 (一)压实防疫主体责任。压实养殖场户防控主体责任,对用餐厨剩余物喂猪、不主动报告疫情、违规调运生猪、躲藏检疫、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猪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厉疫情报告与处置。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加强监测和评估,科学实施扑杀封锁措施。严厉疫情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落实新发疫情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处置措施,严防扩散蔓延。进一步强化疫情溯源调查,及时发明和消除隐患。严厉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强化疫情举报核查。

 (三)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广东省牵头建立分区防控机制,踊跃推进中南区防控试点。总结前期防控实践,进一步优化尽善防控措施,落实调运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等关键防控措施。实施屠宰环节及猪血粉原料饲料产品的非洲猪瘟检测,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贯通落实农业农村部91号公告,对饲用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落实管控措施,清理取缔不合格生产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餐厨剩余物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理全链条管理体系。争取和落实搀扶生猪生产政策,踊跃推进生猪“政策性保险+非洲猪瘟商业保险”,努力稳定生猪生产。

 (四)着力提升防控能力。指导养猪场户尤其是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严厉落实生物安全措施,改善防疫条件,主动加强防疫管理。支持生猪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基层畜牧兽医体系能力建设,保障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条件。

 二、统筹全面抓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五)扎实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印发2019年自治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准备,抓好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加强动物疫病和流行病学调查,强化监测结果分析、应用。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逐渐实现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六)抓好人畜共忠传染病防控。以推进“健康广西”建设为抓手,狠抓源头管理,加强畜问人畜共患病防控。推进逐场整县布病、牛结核病控制净化,加强监测,严厉处置阳性动物,严控动物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进一步降低布病、牛结核传播风险。全面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开展家畜血吸虫、猪链球菌病等监测。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互通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信息,强化部门联防联控。

 (七)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控制净化工作。抓好广西贵港地区主要猪病净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对照动物疫病的控制净化标准,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监测,按照“一场一策,一病一案”请求,建立养殖、防疫档案,推进养殖场动物疫病控制净化。

 (八)抓好边境动物疫情防堵。强化落实边境防堵责任,进一步尽善边境防堵机制,建立边境畜禽养殖动态监管制度,严厉检疫监管,构建边境界区动物疫病免疫带,强化边境动物疫病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及时预警预报。

 三、努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赠

 (九)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和疫病防控,严厉执行调运监管规定,踊跃引导出栏肥猪“点对点”调运和产销衔接,保障种猪、仔猪有序调运,有效解决生猪压栏和仔猪补栏问题。加强生猪产销形势研判,强化信息预警与指导服务,提振养殖信心。落实生猪调出大县中央奖补资金项目,指导生猪生产重点市稳定养殖规模。

 (十)大力实施国家粮改饲政策,加快草牧业发展。在15个县实施国家“粮改饲”项目,全力尽成13万亩饲草料种植面积、39万吨收贮产量的工作任务;指导22个县(市、区)实施好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场项目,树立典型样板,示范带动草食畜禽生态养殖。

 (十一)振兴我区奶业发展。贯通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建议》和九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建议》,出台广西贯通落实建议,构建支持奶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谋划推进奶水牛产业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举动,加强对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坚毅整改、取缔不合格奶立和运输车,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监测准备,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乳品源头质量安全。开展第三批全国奶牛休闲观光牧场推介工作。

 (十二)全面提高畜牧业良种化水平。抓好15个畜禽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的实施,研究牛人工授精推广市场化,协助组织开展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区牛人工授精配种母牛25万头以上。潞傍开展种猪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定工作,承接国家种猪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年监督检验测定种猪300头以上,确保发证企业全笼罩;同时,协助举办种猪拍卖活动,推进种猪联合育种。支持和服务企业哺育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哺育,力争有1-2个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潞傍实施肉羊良种补贴项目,研究良种母羊的补贴,扩大补贴规模和补贴范围。

 四、加快我区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区畜牧业绿色发展

 (十三)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详细落实《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请求,推进畜禽粪污利用考核自评工作,指导已获立项的畜牧大县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争取一批新上项目,力争项目在生猪调出大县全笼罩;实施好“自治区级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争取出台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搀扶政策,力争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1%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85%以上,圆满通过国家考核。

 (十四)扎实推进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工作。总结推广“设施改造+微生物+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生态养殖认证工作,修改尽善认证标准,力争新认证畜禽生态养殖场1501家,确保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比重达到90%(基数8252家),提前一年尽成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请求,潞傍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创建标准化示范场6个。

 (十五)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扎实推进河长制(畜禽养殖业)、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之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水十条”痉兽江南流江养殖污染管理指导服务等相关工作;抓好环保督查归头看问题整改和销号,包括中央环保督查“归头看”(问题六、问题七、问题九、问题十一、问题十三)和海洋督查问题整改销号。打赢农业农村污染管理攻坚战,尽成50%的县(市、区)畜禽养殖总量测算工作。

 五、强化兽医卫生监督

 (十六)切实加强检疫监管和兽医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执行检疫规程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出证,进一步提高畜禽产地检疫率,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尽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动物卫生监督公路检查立,全面提升活畜禽运输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十七)规范动物诊疗场所监督管理。尽善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执业管理制度,潞傍组织开展全区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举动,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

 (十八)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生物制品企业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按国家请求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等重要动物疫病病毒实验室活动的监管。

 (十九)严厉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申报核发管理,严防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及时对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产生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浮现大规模乱抛病死畜禽危害环境和食品安全现象。

 六、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二十)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饲料生产行为。做好全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允许证续展工作,确保年底有效期届满的136家生产企业中,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都能顺利如期续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重点监测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喹乙醇等违禁药物和限用添加物;监测黄由霉毒素Bl、重金属等卫生安全指标,反刍动物和动物源性饲料中牛羊源性成份,对付突发事件监测和开展预警监测;全年准备监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1700批次。组织开展饲料监督交织执法检查,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潞傍开展涉粉尘爆炸饲料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一)严把兽药源头质量关,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水平。贯通落实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全链条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检打联动,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及假劣兽药查处,贯通落实新修订的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从严从重处理兽药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兽药残留监控准备,加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严厉执行兽药残留阳性样品追溯管理制度,对检出的残留阳性样品开展跟踪溯源。进一步优化和尽善兽药允许审批程序,严厉依法审查,把好兽药源头质量关。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按农业农村部部署,组织开展我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举动试点工作。全力推进兽药追溯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力争2019年兽药经营企业所有实施追溯。协助农业农村部做好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现场核查、抽样及技术审查工作。

 (二十二)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建立生猪产销区域化衔接和优化畜禽屠宰产能布局。按照非洲猪瘟等重要动物疫病防控中南区防控方案,稳步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协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调整优化屠宰企业布局,实现产销互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坚毅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场点,维护屠宰行业正常发展秩序。制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流程。实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举动,以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为抓手,提升屠宰行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水平。

 七、加强兽医体系能力建设

 (二十三)强化兽医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管理,有序开展官方兽医资格确认、重核。做好2019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加强乡村兽医考核、培训,严厉乡村兽医登记备案管理。

 (二十四)提高兽医实验室能力。切实做好桂林市、田东县、玉州区等27个市县(区)实验室续证考核,尽成南宁市、都安县、北流市等20个市县实验室中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全区二分之一的市县实验室纳入比对范围,比对结果通报全区,推动14个地市级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二十五)推动兽姨渑息资源整合。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相关信息系统融合,推进构建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防控、养殖场、屠宰企业信息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测,跟踪评估、分析研判动物疫情变幻和生猪产销形势,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六)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潞傍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建议》(桂农业发2018225号)请求,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按准备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的指导,组织实现踊跃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引导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协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兽姨湫业提供服务,研究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十七)踊跃参加兽医卫生法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尽善广西相关管理主意。踊跃参加《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医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广西兽姨湫业地方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八、做好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

 (二十八)务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强化畜牧业经济形势分析和预警。定期开展畜牧业生产跟踪监测与形势会商,做好关键时点的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报送信息。加强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建设,打造养殖场监管监测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推进饲料生产企业统计监测统一月报制度落实。

 (二十九)做好畜牧业扶贫工作。发挥畜牧业扶贫“短、平、快”的优势,引导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乒搂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乒搂户”等产业扶贫组织形式。指导乒搂县挖掘地诽潴禽遗传资源,发展特色畜禽养殖。牵头畜牧兽医产业扶贫小组,为乒搂户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推广现代畜禽生态养殖技术,促进乒搂地区养殖业提质增效。重点打造和哺育l个肉羊产业扶贫示范基地。

 (三十)加强畜牧兽医政风行风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通习近铺渎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维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毅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贯通新发展理念,踊跃对付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艰难,发明性开展工作,坚毅防止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练树义,坚毅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不办事、调门高举动少、拖沓敷衍等懒政庸政怠政现象。令行禁止,严厉执行非洲猪瘟防控“八项禁令”,确保打好打赢攻坚战。强化责任担当,坚毅纠正疫区封锁到期后不解禁、实施限制调运措施层层加码、没有正当理由拒开检疫证等推脱责任的缺点做法。严肃查处不重实效重包装的做法,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如期尽成。严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建设,端正思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28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经2011年7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赵克志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省直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全面的清理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404项行政许可事项,由省直机关继续实施。

各省直机关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搞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工作,尽快将本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实施。

以往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省人民政府决定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04项)

省人民政府决定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04项)

序号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实施机关1.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事项以及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合并及停办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1998年8月29日公布)《贵州省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1986年12月29日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省人民政府2. 对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2007年12月29日公布)省人民政府3. 改变省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土地建设用途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省人民政府4. 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省人民政府5.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按照权限审批开发未确定土地使有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7日发布)省人民政府6. 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上的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7日发布)《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00年9月22日经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省人民政府7. 权限内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省人民政府8.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许可《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号,1990年3月2日公布)省人民政府9. 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林木种苗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2000年7月8日公布)《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2004年9月24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省人民政府10.确需围垦河道的审批《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1988年6月10日公布)省人民政府11.权限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2004年9月15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70)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2002年2月11日公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2004年7月23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权限内企业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04年10月9日发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部分地方性法规条款修改案》修正)《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省政府令第89号,2005年12月29日发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核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1996年8月29日公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1994年12月20日发布)省能源局16.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1996年8月29日公布)省能源局17.核发矿长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1996年8月29日公布)省能源局18.价格评估人员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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