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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养殖用地新政策

2023年养殖用地新政策如下:

2023年养殖用地新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3、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养殖用地审批流程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一般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3、养殖用地审批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需要找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具体审批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

综上所述,养殖业在我国农村是重要的产业,每年都有一些新政策出台,在最新的政策中,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比如加大对养殖户的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简化养殖用地的审批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不用审批。养殖业一直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未来可能继续推进畜禽养殖业的规范化和环保化,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鼓励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模式,推进可持续发展。建议关注农业、环保等部门的相关政策,以便及时了解和适应新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畜禽养殖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不再从事养殖活动,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用地使用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高邑县的北方花卉基地的详细资料是

农村养殖用地新规定:

1、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种植设施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2、未经批准不准占用一般耕地。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新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按照要求,对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并组织实施。

3、不准将耕地“非粮化”。种粮不赚钱,很多工商资本下乡发展种植业,基本上是流转土地用来种植经济作物或发展林果业,伴以产品初加工。新的政策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4、不准“挂羊头卖狗肉”。养殖场用地不得建设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设施,也不能建其他无关设施,否则会构成违法占地。种植设施用地不能建设成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餐饮等设施,更不能建所谓的“大棚房”,否则面临被拆除的可能。

5、未经上图入库不准使用。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种植和养殖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上图入库。未上图入库的,在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时不予认可。也就是说出,如果未上图入库,被卫片发现将会被认定为违法使用。

养殖用地新政策是: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3、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养殖种植用地经常变化。从去年以来,在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大背景下,国家在耕地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收紧了种植和养殖业用地政策,明确规定“五不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高邑花木形成富民强县特色产业

2001-12-17 9:50:11

自98年以来,高邑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花木生产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首要任务来抓,尤其是把北方(高益)花卉品种与技术开发基地项目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全县已建立花木龙头项目4个,发展花卉苗木面积6.2万亩。仅此一项,县财政增收近千万元,项目区人均新增收550元,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1.5万个,从而为全县农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抓基础,壮龙头

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农业结构调整的实际,瞄准花木产业,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原则,狠抓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典型辐射带动作用,现在全县初步建立了规模较大的生产基地、功能齐全的市场体系和带动较强的龙头企业群体,高超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在农业开发重点项目——北方(高益)名优花卉品种与技术开发基地的强力带动下,全县正在建设的花卉苗木基地主要还有三个,共占地11400亩,总投资13900万元。一是河北天公特色花卉苗木基地,占地1000亩,投资5100万元,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工程投资1800万元,建成了1500平方米科研综合办公楼,1.5万m2展销大厅,100座高效节能日光温室;二是金世纪高科技特色苗木基地,是由河北省汽贸公司与富村乡合作,拟占地10000亩,总投资8000万元,该公司是河北林学院林学系本科毕业生秦庆国长期聘请河北农大园林系教授兼系主任张涛和北京林大园系博士潘会堂为技术总监,集科研开发,示范推广、市场营销于一体,着眼于北方城市绿化、美化和西部开发,致力于建成北方行道树基地和城市美化灌木基地。

上科技,拓市场

北方(高益)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动力,是集科研、示范、生产、服务于一体,是农业科技流向农业和农民的有效途径。该基地成功引进了百余项高新技术成果,绝大部分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所引起双层充气膜全天候遮阴保暖、全自动调温供暖、自动卷帘等先进设备,并与清华大学联合建设的苗木组培室,已组培出大花蕙兰10万余株,成为全国四家兰花生产基地之一。基地应用的微喷、滴灌先进灌溉技术,实现了大棚温度自控化、棚室灌溉微喷化、露地花木喷灌化。今年计划再投资600万元,建设1.2万平方米连体日光温室4座,再引进无公害食用仙人掌8万株和名贵花卉苗木品种,实现年交易额2000万元,利润480万元。通过高科技手段,新进名优稀特新品种,进一步拓宽了国内北方地区花木业的市场,增加了销售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建品牌,重扶持

随着农业经济多元化的发展,积极引进和推广效益、高附加值的优种,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抓住加入国际世贸这一契机,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发展无公害、无污染、无重金属、安全卫生、有利健康的产品,打出自己的品牌,搞好产品的商标注册,做到一基地一品种、一县一产业。北方(高益)花卉基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与国际市场接轨,于1998年从墨西哥引进适合自己发展的食用型仙人掌,并以“尔康”牌进行注册。从而,打出了品牌,抢占了国内市场,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所组培的兰花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兰花基地,因此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县委、县政府对龙头基地建设给予了重点扶持,一是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实行政策优惠;二是在资金上给予扶持,98年以来,财政金融部门把基地建设作为农业产业化扶持的重点,共支持资金5000万余元,其中给予北方(高益)花卉基地扶持资金就达1000万元,并适度放宽了贷款条件。三是技术扶持,对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强,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县政府组织农口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科技信息。

强带动,兴产业

“强龙头”就是把北方(高益)花卉基地作为龙头企业,通过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强力带动和辐射全县乃至周边县花木业的发展。“壮龙身”就是除将北方(高益)花卉基地、金世纪高科技林果园区、天公特色花卉苗木园区、高邑绿苑园林基地四个园区作为花木主要基地外,还带动了各乡、村花木业基地的开发建设与发展。“活龙尾”就是扩大农户种植规模,实行合同种植,采用订单农业,即:龙头企业公司与农民提供品种、技术,负责回收合格产品,农户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种植与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双方共同签定合同,从而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种植利益挂起钩来,形成利益共同体,使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真正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格局。北方(高益)花卉基地采用订单农业,实行合同种植的方式,不仅与本县农民签订了食用仙人掌种植合同5000亩,还与邯郸、上海、武汉、黑龙江以及北京的密云、怀柔、顺义等地签订合同种植近万亩。尤其是最近在本县城关镇召开的全镇村民会议上,北方(高益)花卉基地再次扩大订单农业范围,又与全镇300余户签定了种植食用仙人掌合同,并负责技术指导,回收产品,预计一个大棚食用仙人掌年纯收入可达4—8万元以上,这个做法受到了全县人民的关注,并纷纷要求签订合同。在该基地的带动下天公花卉苗木基地与农民签订合同2000亩。目前,在北方(高益)花卉基地辐射带动下全县从事花木业生产销售人员已有2万余人,市场年交易额3亿多元,销售花木2000多万株。

摘自河北经济日报(王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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