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液在蔬菜生产中的施用效果试验_沼液施用量
蔬菜生产是近年来我县发展的新兴产业,由于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了蔬菜产量,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保证蔬菜的可持续发展,适应当前“绿色需求,绿色消费”的形势,推动新型高效沼气池的发展,从而取得“三增(增肥、增效、增产)”、“两减少(减少化肥施用量、减少病虫危害)”、“一净化(净化环境)”的综合效益,特在叶堡乡候滩村开展了沼液在蔬菜生产上的肥效试验。
1试验地基本情况
试验地选择在叶堡乡候滩村塑料大棚中,蔬菜品种选择为辣椒。土壤为沙壤土,海拔1 250m,有机质含量0.97%,年平均气温10.30 ℃,有效积温3 383 ℃,年日照时数2 208.30h,年降雨量486.90mm,无霜期178d。试验于2007年2月26日在塑料大棚中覆膜定植辣椒,株距30cm,垄中距1.20m,双苗定植,亩保苗3 700苗。
2试验设计和处理
试验设计为简单对照试验,试验设在2座塑料大棚中,每座棚内各设立3个处理2次重复,处理1:无冲施沼液的辣椒,处理2:冲施沼液1 100kg/亩,处理3:冲施沼液800kg/亩。小区长10m,宽3.60m,面积36m2,试验总面积216m2。
3试验实施情况
试验小区于2月27日冲施沼液,处理1为1 100kg/亩的灌溉水,处理2为1 100kg/亩的沼液,处理3为800kg/亩的沼液;4月28日施用沼液,处理1为1 100kg/亩的灌溉水,处理2为1 100kg/亩的沼液,处理3为800kg/亩的沼液;于5月22日分别用同样的方式对各小区冲施沼液,其它管理同常规措施。
4试验结果
经田间观测记载、跟踪统计,处理间的生物学性状及经济产量如下表。
5讨论与分析
5.1根据观察记载,沼液浇施,移栽后缓苗快,长势旺盛,植株叶色浓绿壮实,病虫害明显轻于对照,采收前期差别不明显,到中后期沼液浇施产量明显增加,果实品质好,色泽鲜嫩。
5.2根据表中可以看出,处理2平均亩产2 183kg,高于对照322kg,增产率17.30%,处理3平均亩产2 026kg,高于对照165kg,增产率8.90%,所以蔬菜浇施沼液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5.3沼液中含有丰富的氮、磷、钾、钙等蔬菜必需的多种营养元素,还含有氨基酸、维生素、蛋白质、赤霉素、生长素以及抗生素等,是一种速缓兼备的优质有机肥。引导群众在蔬菜上施用沼液,既可以达到增产效果,又能促进无公害化生产。
无公害蔬菜如何合理施用基肥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肥应以有机肥为主,混拌入适量的化肥。基肥施用量应占作物总施肥量的70%以上。其中植物残体肥或土杂肥等有机肥和矿质磷肥、草木灰全数作基肥,其他肥料可部分作基肥。在确定基肥的品种和数量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要防止造成肥料浓度障碍。如果使用过量的化肥作基肥,能造成局部的高浓度肥料障碍。而有机肥缓效,缓冲性大,即使大量施用,也很少发生浓度障碍。因此,蔬菜基肥施用总量不足时,只能通过增加有机肥的数量来满足。
2.少用硝态和铵态氮化肥。蔬菜是喜硝态氮作物,但硝态氮化肥施入土壤不易被土壤吸附,易被雨水或灌溉淋失,故不宜大量作基肥;铵态氮化肥施得太多,会发生严重的生育障碍,出现绿叶黄化或萎缩现象。同时还会影响作物对钙、镁肥的吸收,也不宜大量作基肥。因此,应该用酰胺态氮肥(尿素)为好。氮素肥料中,供给作物氮量的70%作基肥,30%作追肥。在作追肥的30%氮素肥中,化肥应占3/5。有机氮素肥如人的粪、尿,作追肥时仅在蔬菜作物的定植初期使用。
3.磷肥应全数作基肥。一般来说,蔬菜对磷肥的吸收量,以氮素为100时,则为25~30。蔬菜生育中需要磷肥的关键时期是在生育的初期,如果苗期磷肥不足,即使后期补施大量的磷肥,产量还是会降低。所以磷肥一般全数作基肥。
摘自:农博网
一般农药的喷雾使用方法?
五斤折一斤是指: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及以后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做为粮食统计。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济活动)的总规模和总成果。
农、林、牧、渔业的统计范围是:
(1)农业 包括农作物种植业和其他农业。
农作物种植业 包括谷物、豆类、薯类、棉、油料、糖料、麻类、烟叶、蔬菜、药材、瓜类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以及茶园、桑园、果园的生产经营。
其他农业 包括采集野生植物的果实、纤维、树胶、树脂、油料以及柴草、野生药材、菌类等及农民家庭兼营的商品性工业。
(2)林业 包括林木的栽培(不包括茶园、桑园和果园的栽培、管理和收获等活动)、林产品的采集和村及村以下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竹木采伐。
(3)牧业 包括除渔业养殖以外的一切动物饲养和放牧以及野生动物的捕猎和饲养。
(4)渔业 包括水生动物和海藻类植物的养殖和捕捞。
从所有制看,包括国有经济的各种专业农(农、林、牧、渔)场以及国家各级机关团体学校、科研机构、部队经营的农业;集体所有制的乡镇村各级办农场;农村各种经济组织经营的农、林、牧、渔业以及工矿企业家属集体经营的农业;农民家庭自营的农林牧渔业及兼营商品性工业等。
农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各自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其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产值相加即为农业总产值。
1957年以前的农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食初步加工等)。1958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费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渔业中增加了海洋捕捞水产品产值。1980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副业中增加了农民家庭兼营业商品部分的产值。从1984年起村及村以下办工业产值划归工业。从1993年起,取消副业。将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野生植物采集和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划归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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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产量 指全社会的产量。包括国有经济经营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粮食产量,还包括工矿企业家属办的农场和其他生产单位的产量。粮食除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外,还包括薯类和大豆。其产量计算方法,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及以后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做为粮食统计。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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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料产量 指全部油料作物的生产量。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不包括大豆,也不包括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指应该在调查年度内收获农产品的作物的播种面积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作物面积十本年春播作物面积十本年夏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十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
农作物产量 指调查年度内全社会生产农产品的数量,不论耕地上与非耕地上的农作物产量,都应统计在内。各种主要作物产量按国家的统一规定计算。谷物一律按脱粒后原粮计算(玉米按脱粒后的粒子计算);薯类产量按五斤折一斤计算;豆类按去豆荚后干豆计算;棉花按去籽后的皮棉计算;麻类除亚麻以麻杆计算,苎麻以刮皮后的干麻计算,苘麻和线麻以熟麻皮计算外,其余一律以生麻皮计算;烤烟和晒烟均以干烟叶计算;花生以带壳的干花生计算;甘蔗以蔗杆计算,甜菜以根块计算。城市郊区按蔬菜计算的薯类和豆类产量按鲜品统计。
茶叶产量 指调查年度内生产的全部茶叶数量。包括从成片茶园和荒芜未垦复土地上种植的以及零星种植的茶树上所采摘的全部产量,不论自食的或出售的,都应统计在内。茶叶产量按经过初步加工后的干毛茶计算。
水果产量 指调查年度内从果树上收获的全部水果数量。不论自食的或出售的,都应统计在内。但不包括果用瓜,如西瓜、甜瓜、白兰瓜、哈密瓜、脆瓜等,以及主要作蔬菜用的藕、西红柿等;也不包括采集的野生水果。水果产量按鲜果计算,干枣、葡萄干、柿饼、桔饼等应统一折成鲜果计算。
茶、桑、果园实有面积 指成片种植的桑园、茶园、果园面积。包括原有的、垦复的和本年新植定株的面积,以及调查时虽已荒芜,但只要稍加开垦、修整和培育后就能恢复生产的面积。不论树龄大小,也不论当年有无收益,都要包括在内。但培育幼苗的苗圃和零星种植的桑树、果树、茶树不统计在内。
造林面积 指在荒地、荒山、沙丘等一切可以造林的土地上,采用人工播种、植苗、飞机播种等方法新植的成片乔木林和灌木林,经验收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株数,成活率达85%以上的面积。四旁植树如一侧在四行以上,连续面积0.066公顷(1亩)以上,应统计在造林面积内。不包括补植面积、治沙种草面积、经济林垦复面积、迹地更新面积和低产林改造面积。
林产品产量 指从人工栽培的竹木上,不经砍伐竹木的根而取得的各种产品数量。包括生漆、棕片、五倍子、松脂、笋干、油桐籽、乌桕子、核桃、板栗等各种林木籽实以及修剪竹木所获得的枝叶,如荆条、柳条、蒲葵叶等。
畜禽出栏数 指报告期内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已屠宰或出售的全部畜禽数量。包括交售给国家、集市上出售以及自食的部分,但出售或食用的仔畜不包括在内。
畜禽存栏数 指报告期初、期末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全部畜禽存栏数量。
肉产量 指报告期内出栏并已屠宰的畜禽肉产量。畜禽肉产量按去头、蹄、下水后的带骨肉重量计算(即胴体重)。
水产品产量 指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和天然生长的水产品的捕捞量。包括海水的鱼类、虾蟹类、贝类和藻类以及内陆水域的鱼类、虾蟹类和贝类,不包括淡水生植物。
水产品养殖面积 指人工投放鱼、虾、蟹、 贝、藻等苗种并经常进行饲养管理的水面面积。
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 指各种经济类型的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或消耗)的各种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的总和。包括中间物质消耗和中间劳务消耗两个部分。计人中间消耗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相对应的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质产品和劳务活动;二是本期投入并一次性消耗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非耐用品。
耕地面积 指年初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除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和当年的休闲地(轮歇地)外,还包括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面积。但不包括属于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或人工草地面积。
水田 指筑有田埂(坎),可以经常蓄水,用来种植水稻或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因天旱暂时没有蓄水而改种旱地作物的,或实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如水稻和小麦、油菜、蚕豆等轮种),仍作水田统计。
旱地 指除水田以外的耕地。不管有无灌溉设施均包括在内。
年内增加耕地面积 指调查年度内因新开荒、基建占地还耕、开边展堰、河水淤积、平整土地和治山、治水等原因而增加的耕地面积。
当年新开荒地面积 指调查年度内已种上农作物的新开垦荒地面积。
当年减少的耕地面积 指调查年度内因兴修水利,修筑公路、铁路,修建工矿企业、建筑房屋、永久性晒场(场基地)和粪池以及改林改牧,在耕地上挖建永久性渔塘等原因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和因灾害废弃而实际减少了的耕地面积。
国家基建占地 指经县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新建和扩建工矿企业,修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等工程,兴修水利工程,以及建筑机关学校用房等基本建设而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乡村集体占地 指乡村集体新建或扩建乡村企业,兴修水利工程,修筑公路,以及建筑生产用房、办公室和生产设施,如晒场、畜棚、猪圈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农民个人建房占地 指农民兴建或扩建个人用房,如住宅、畜棚、猪圈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论是否批准,只要已占建,都应统计在内;但虽经批准而未建,仍在种植农作物的耕地不统计为当年农民个人建房占地。不包括农民建房占用的非耕地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 指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凡是实际种植有农作物的面积,不论种植在耕地上还是种植在非耕地上,均包括在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同时还包括因遭灾而重新改种和补种的农作物面积,种一公顷算一公顷。
有效灌溉面积 指具有一定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农用化肥施用量 指本年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数量。折纯法化肥施用量是把氮肥、磷肥和钾肥分别按含氮、含五氧化二磷、含氧化钾含量的百分比折算。复合肥按其所含主要成分折算。其计算公式为:
折纯量=实物量×某种化肥有效成份含量的百分比
乡村办水电站 指乡村各种经济组织投资兴办的水电站,不论其是否与其他电网并网,均统计在内。
农村用电总量 指调查年度内农村范围内所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住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和日常生活用电总量。
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 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育苗和作物生长防寒、保温、保湿而使用的各种塑料薄膜。包括地膜和棚膜。
地膜覆盖面积 指农作物播种面积中覆盖塑料薄膜的面积。包括地膜本身覆盖的面积和操作畦间的未覆盖面积。
农用柴油使用量 指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种农业机械消耗的各种型号的柴油量,不管是购进还是借入的均按实际消耗掉的柴油数量由消耗方进行统计,不包括调出、拨出和借出的柴油。
农药使用量 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防治病虫害使用的化学药物数量,按实物量计算。包括购买的和自产自用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不包括兽药、渔业用药以及土农药。
有效灌溉面积 指具有一定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旱涝保收面积 在有效灌溉面积中,灌溉设施齐全,抗洪能力较强,土地肥力较高,能保证遇旱能灌、遇涝能排的耕地面积。抗旱能力南方在50-100天,北方在30-50天;排涝能力达到5-10年一遇的标准,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的标准。
机电灌溉面积 指由固定站、流动站、机电井、喷灌机械等所有机电动力设备进行排水、灌溉的耕地面积。包括单纯灌溉、单纯排水、排灌结合的面积。一块耕地又排又灌只统计一块,不得重复。
农业机械总动力 指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各种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包括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运输机械、植物保护机械、牧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内燃机按引擎马力折成瓦(特)计算,电动机按功率折成瓦(特)计算〕。不包括专门用于乡、镇、村、组办工业、基本建设、非农业运输、科学试验和教学等非农业生产方面用的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
耕作机械 指主要用于农作物耕作或以农作物耕种为主进行综合利用的动力机械和各种机引耕作农机具。包括大中小型拖拉机、耕整机、机耕(滚)船、机动水稻插秧机及各种机引农机具。
农用排灌机械 指主要用于农田灌溉的柴油机、汽油机、电动机等各种动力机械以及配套的农用水泵、喷灌机械。不包括专门用于农产品加工而临时用于抗旱排涝的其他动力机械。
收获机械 指能够一次完成作物收割、脱粒、烘干等作业的机械。
植保机械 指用于防治作物病虫害的机械。
林业机械 指主要用于造林和营林的机械,包括挖坑机、植树机、割灌机(用于切割灌木)、除草机等。
畜牧机械 指专门用于畜牧业生产的机械,如饲料粉碎机、机动剪毛机、机动挤奶机等。
渔业机械 指专门用于渔业生产的机械,如渔业机动船、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
农用运输机械 指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运输的各种汽车、拖拉机等。
农林牧渔业劳动力 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劳动的劳动力。
谷物 指籽实主要供作粮食的作物。这类作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和其他谷物,不包括豆类和薯类作物。
一般农药喷雾使用方法如下:
一般农药按每亩(667平方米)喷洒农药液量的多少,农药网统计喷雾法常分为高容量喷雾、中容量喷雾、低容量喷雾、浪低容量喷雾和超低容量喷雾等几大类。
1、高容量喷雾
高容量喷雾又称粗喷雾,大多采取16型背包式手动喷雾器和36型机动喷雾器施药,每亩(667平方米)喷洒药液量超过40升,多为50—75升,农药以水稀释,药液浓度小于1000毫克/干克,雾滴中值直径为400—1000微米,是一种针对性喷雾法。高容量喷雾适宜于水源丰盛的农区防治植物基部病虫和用于泥土解决防除杂草,对叶面病虫也有较好的防效,但雾滴容易发生弹跳景象,滚落叶面,农药的散失较多,以致引起泥土和水源污染。
2、中容量喷雾
中容量喷雾,又称常量喷雾,是采取工农16型背包式手动喷雾器和552—丙型肩挂式手动喷雾器施农药,喷头的喷片孔径为1.3—1.6毫米,药液以水稀释,浓度在1000毫克/千克以上,每亩(667平方米)喷液量在12.5—50升,雾滴中值直径为250—400微米。也是一种针对性喷雾。中容量喷雾亦用于多水地区,农药的利用率比高容量喷雾高。
3、低容量喷雾
低容量喷雾,又称细喷雾或弥雾。用工农16型和552—丙型喷雾器、喷头装有0.7—1.0毫米喷片孔径的为细喷雾。用东方红18型机动喷雾器利用高速气流把药液喷散成雾的常称为弥雾。低容量喷雾以水稀释,药液浓度在0.8—3%,每亩(667平方米)喷洒药液量2。5—12。5升,雾滴中值直径为150—250微米,是一种针对性喷雾和飘移性喷雾相联结的喷雾方法,能够避免大雾滴所产生的弹跳滚落景象,且雾滴在植株间的分散性好,能达到防治病虫的有效雾滴覆盖密度标准。并通讨植物对农药的内吸传导、浸透以及植物自身的呼吸、(蒸腾、生理吐水等功能,使农药起到再散布的作用。低容量喷雾适用于防治农作物叶面病虫害。具备防治效果好、节俭农药的优点,但不宜用于化学除草。因为农药使用浓度较高,对高毒农药不能采取这种喷雾方法。
4、很低容量喷雾
很低容量喷雾,又称微量喷雾,是采取东方红18型机动喷雾器,以水或油为载体,农药浓度在3—10%,每亩(667平方米)喷液量为0.5—2.5升,雾滴直径在80—150微米,是一种飘移累积性喷雾。适用于少水地区大面积防治病虫害,不适用于农田化学除草。微量喷雾具备耐雨水冲刷,持效期长的优点,但受气侯影响大,雾滴飘移丧失大,施药技巧比较威严,易造成作物药害和人畜中毒,在病虫防治中不常用。
5、超低容量喷雾
超低容量喷雾,又称微量喷雾,是采取东方红18型机动喷雾器加上超低容量喷头喷雾,以油或水为载体,农药浓度达10—60%,每亩(667平方米)喷液量0.15—0.5升,雾滴中值直径为15—75微米,也是一种飘移积攒性喷雾。中国农药网认为其适用于少水地区,防治爆发性病虫害,不能用于农田化学除草。具备工效高、节俭农药、防治及时、不用水的优点,但操作技巧威严、雾滴受气流影响大,施用不当会产生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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